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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哥哥,艾伦·康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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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相信艾伦已经死了。

我想写写他的事,但不知道从何说起。我在报纸上读过一些艾伦的讣告,它们甚至都不沾边。噢,没错,它们知道他什么时候出生,写过什么书,得过什么奖。它们给了他很多赞美。可它们根本不了解艾伦。坦白讲,我很惊讶,竟然没有一个记者打电话说要采访,我可以告诉他们真实的艾伦是什么样。首先要说一个事实(正如我先前所说),他永远都不会自杀。如果非得要我形容艾伦,我会说,他是个幸存者;我们俩都是。他与我一向亲近,虽然我们时不时也会意见不合。就算他的疾病真的逼他陷入绝望,我知道,他在做任何蠢事之前,都会先给我打电话的。

他没有从那座塔楼上跳下来,他是被人推下来的。我怎么这么肯定?你需要先了解一下,我们是从哪里出发,又经历了多少波折才走到现在。他永远都不会不说一句就丢下我一个人。

让我回到最开始的地方。

我和艾伦在一个名叫乔利府邸的地方长大,就在赫特福德郡上的圣奥尔本斯镇的郊外。乔利府邸是一所预备男校,我们的父亲,伊莱亚斯·康威是这所学校的校长;我们的母亲也在学校工作。她的全职工作是扮演校长妻子的角色,与学生的父母打交道,在孩子们生病时给女护士帮忙,虽然她常常抱怨她从未拿过一分钱。

那是一个可怕的地方,我的父亲是一个可怕的人;它们相得益彰。他刚到学校的时候是担任数学老师。据我所知,他之前一直在私企工作,也许是因为那个时候,那里对待员工还不那么苛刻。这么说自己的父亲似乎很不合适,但这是事实。我很高兴我没有在那里上学。我去了圣奥尔本斯镇上的一所女子走读学校,但艾伦却被困在那里。

那所学校看起来像是维多利亚小说中的鬼屋一样——也许是威尔基·柯林斯[1]的作品。虽然它距离圣奥尔本斯只有三十分钟的路程,但它坐落在一条长长的私家车道的尽头,四周树木环绕,仿佛在一片荒郊野岭。它是一栋长条建筑,有点像公共大楼,走廊狭窄、石头地砖、室内墙壁半覆盖着深色的瓷砖。每个房间都有巨大的暖气片,但是从不打开,因为这是学校信奉的理念:严寒、硬床和难吃的食物有助于塑造性格。学校里也有一些现代设施。五十年代末时,建了实验室,学校筹集资金修了一座新的体育馆,它是剧院和礼堂的两倍。满眼都是棕色或灰色,没有其他颜色。即便在夏天,树木阻隔了大部分阳光,学校的游泳池里油绿色的水也从未超过五十摄氏度。

这是一所寄宿学校,有一百六十名年龄八岁到十三岁不等的男孩在这里上学。他们被安置在六张到十二张床位的宿舍里。我有时候从他们中间经过,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群小男孩身上散发的奇怪味道:有些刺鼻、发霉的味道。孩子们被允许从家中带来厚毛毯和泰迪熊;但除此之外,他们几乎没有个人财产。他们的校服也很丑陋:灰色短裤和v领运动衫。每张床旁边都有一个衣柜,如果他们没有挂好衣服,就会被拎出来,被藤条抽。

艾伦不住宿舍。他和我,还有父母,住在学校里面的一个公寓里,占据了教学楼的三层和四层。我们的卧室相邻,我记得,我们以前常常隔着一堵墙,用自创的摩斯密码向彼此传递消息。等母亲一关上灯,墙壁那头就响起第一波或快或慢的敲击声。我总是很兴奋,虽然我从没弄明白过他的意思。艾伦的日子很难熬,也许我们的父亲就想这样。白天他是学生中的一员,与其他男孩的待遇相同;但他又不算是住校生,因为晚上他会回家和我们住。结果就是,他从未融入任何一个世界;当然,作为校长的儿子,他从进校的那天起就成为众矢之的。他几乎没什么朋友,这导致他变得孤独又内向。他热爱阅读。我仍然能够记起,那个九岁的小男孩,穿着短裤,坐在那里,膝头摊着一个大部头。他那时年纪还很小,所以书——尤其是那些老古董,就显得大得离谱。他一有空闲就会看书,经常大半夜还在被子底下打着手电筒看书。

我们俩都害怕父亲。他不是你认为的那种体格彪悍的男人。他未老先衰,卷曲的头发花白而稀疏,露出光秃秃的头顶。他戴着一副眼镜。但言行举止却可以让他变得十分可怖,至少他对他的孩子们是这样。他就像那些自以为是的人,有一双愤怒的、近乎狂热的眼睛。当他提出看法的时候,他习惯在你的面前指指点点,仿佛怕你不认同他。我们可从不敢这么做。他讽刺起人来很是恶毒,会冲着你冷笑,极尽嘲讽挖苦之能事,专门戳你的痛处,还三番五次地强调。我不会告诉你他羞辱过我多少次、让我失去了自信心,但是他对艾伦的所作所为更加恶劣。

艾伦做什么都是错。艾伦愚蠢,艾伦迟钝,艾伦一无是处。甚至连他读书都幼稚。为什么他不喜欢打橄榄球、踢足球,或是和童子军外出露营?的确,艾伦小时候不擅长体育。他身材丰满,有着湛蓝的眼眸和金色的长发,也许有点女孩子气。白天,一些男孩会欺负他;到了晚上,他又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欺负。说到这里,有件事可能会让你觉得不可思议。伊莱亚斯会打学校里的男生,打到他们流血。嗯,在七十年代的英国预备学校里,这也司空见惯。可他连艾伦也打,有过好几次。如果艾伦上课迟到,或是他没有完成作业,又或是他对其他老师不礼貌,他会走过狭长的走廊,来到校长的办公室挨打(在我们住的公寓里没有过),最后他还得说“谢谢您,先生”,而不是“谢谢您,爸爸”。你看,怎么会有人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

关于那个时候的艾伦,我还能给你讲点什么呢?他是一个安静的男孩,几乎没有朋友。他读了很多书,但不喜欢运动。我认为他早已住进了自己想象的世界里,虽然他后来才开始创作。他热衷于发明游戏。在学校放假期间,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会扮演间谍、士兵、探险家、侦探等各种角色。我们前一天还在学校操场飞奔,寻找鬼魂,第二天就会去四处搜寻埋葬的宝藏。他总是充满活力,从不会因为任何事情消沉。

我说,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开始写作,虽然他只有十二三岁,已经爱玩弄笔墨了。他曾发明了一套文字代码,能解出复杂的易位字谜,也能自己设计填字游戏。在我十一岁生日那天,他为我设计了一个填字游戏,以我的名字为谜面,以我的朋友和我做过的事作为线索。那真是太巧妙了!有时候,他会故意落下一本书给我,书里的某些字母下面加了点。如果你把它们连起来,就会拼出一条私密的消息。或者他会给我寄一首藏头诗。他会写一张便条,我父母看到是寻常文字,但如果你把每句话的第一个字母连在一起,又能拼出一条只有你们俩知道的消息。他还喜欢缩略词。他常常称呼妈妈“夫人(ada)”,可实际上它的意思是“爸爸妈妈是疯子(u and dad are ad)”。他会称呼父亲“长官(chief)”,意思是“乔利府邸是烂地方(chorley hall is extrely foul)”。你可能会觉得这些把戏都有点幼稚,但我们那时还只是孩子,不管怎样,这些总能逗我开心。因为我们的成长经历,我们俩都习惯了偷偷摸摸。我们害怕开口说话,表达意见可能会让我们惹上麻烦。艾伦发明了各种各样表达的方式,只有我和他才能理解。他用语言筑起了一个可以让我们躲藏的地方。

乔利府邸在我们的生命中以不同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艾伦十三岁那年离开家,几年后,父亲因为一次中风半身瘫痪。他再也不能向我们施加权力。艾伦搬到了圣奥尔本斯中学,他在那里要更加快乐。他很喜欢一名叫斯蒂芬·庞德的英语老师。我曾经问艾伦这是否就是阿提库斯·庞德的灵感来源,但是他冲我哈哈大笑,说他们没有关系。总之,显而易见,他的事业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和书有所关联。他已经开始创作短篇小说和诗歌;六年级的时候,他写了一部校园戏剧。

从那时起,我和他见面的次数就越来越少,我想在很多方面我们都开始渐行渐远。当我们在一起时,我们很亲近;但我们已经开始过各自截然不同的生活。到了上大学的年纪,艾伦去了利兹,而我干脆没上大学。我的父母对此并不赞同。我在圣奥尔本斯镇找了一份工作,在当地警察局的档案室打工。这也是为什么我最终嫁给了一名警察,来到伊普斯威奇镇工作生活。父亲在我二十八岁那年去世了。在最后的日子里,他卧床不起,需要人二十四小时照顾。我相信,等他终于病故,母亲一定很感激。他取出一笔保险金,够她养活自己。她现在还活着,虽然我有很多年都没见过她了。她搬到了达特茅斯,那里是她出生的地方。

我们说回艾伦。他在利兹大学学习英语文学,之后,他搬到伦敦,进入广告行业,当时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都进入了广告行业,特别是人文学科的学生。他曾在一家名叫艾伦·布雷迪&马什的广告代理处工作,据我所知,他过得很滋润,工作不用很辛苦,薪水喜人,常常参加聚会。那时候是八十年代,广告业依然有资本自我放纵。艾伦在那里当文案写手,还想出了一句非常有名的广告语:多可爱的香肠!(what a lovely lookg saa!)这是他惯用的藏头拆字法,可以拼出品牌名。他在诺丁山租了一间公寓,好处是交了许多女朋友。

他二十多岁的时候一直待在广告业,但是一九九五年,在他三十岁那一年,他突然向我宣布他已经离开那家代理机构,并被东安格里亚大学录取为创意写作研究生,要接受为期两年的课程培训。他邀请我去伦敦,特意和我分享了这个消息。他带我去了格特纳尔饭店,点了香槟,兴奋的字眼从他嘴里源源不断地涌出。石黑一雄和伊恩·麦克尤恩都曾就读于东安格里亚大学。他们都出版了自己的作品。麦克尤恩的作品甚至被布克奖短名单提名!艾伦提交了申请,虽然他没想过自己能被录取。事情就是这样。他需要提交一份手写的申请、一部作品集,还要接受两位教职员工严格的面试。我从未见他这么开心,或者说生龙活虎过,就好像找到了自我,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成为一名作家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他告诉我,他要花两年时间在监督下完成一部八千字的小说,那所大学和出版社合作紧密,会帮助他签约一本书。他早就想好要写什么了。他想要写一篇关于太空竞赛的小说,从英国的视角来写。“世界变得越来越小,”他说,“而与此同时,身处其中的我们也变得越来越渺小。”这就是他想要探索的主题。主人公是一位英国的宇航员,他从未真正离开过地面。那本书叫作《仰望星空》。

那个周末我们过得很愉快,要离开他坐火车回伊普斯威奇的时候,我非常伤心。接下来的几年,我没什么可说的,因为除了打电话,我几乎见不到他。他很爱上课。对一些学生却颇有微词。实话实说,艾伦性格易怒,我以前没有发现,但是似乎越来越严重,也许是因为他非常努力。他冲撞了一两位批评他作品的导师;有趣的是,他之前还去东安格里亚大学寻求指导,但等他去了那里,他开始觉得自己不需要人指导了。“我会证明给他们看,克莱尔。”他常常对我说,我总是能听见这句话,“我会证明给他们看。”

呃,《仰望星空》从来没有发表过,我不确定是怎么回事。最后,他写了不止十万字。艾伦给我看了前两章,我很高兴他没有给我看剩余的部分,因为我不是很喜欢。他的写法非常巧妙。他依然具备绝妙的遣词造句的本事,随心所欲地变化单词和短语,但是我想我不知道他在写些什么,每一页就像是在冲我大喊大叫。与此同时,我知道我不是这本书的受众。我又知道什么呢?我喜欢读吉米·哈利[2]和丹妮尔·斯蒂尔[3]。当然,我还是表现得很入迷。我说这本书很有意思,相信出版社一定会喜欢,但紧接着退稿信纷至沓来,这让艾伦心灰意冷。他是那样确信这本书很精彩,而且你扪心自问,如果你是作家,独自坐在房间里,不这么自信的话,怎么能坚持下去?你胸有成竹,最后却发现自己一直都错了,那种滋味一定不好受。

总之,这就是一九九七年秋天他的生活,他把《仰望星空》投给了十几个文学经纪人和大大小小的出版社,但是没有人感兴趣;更糟糕的是,与他一起上课的两名学生的书却签约成功;但最重要的是,他并没有放弃。这不符合他的本性。他告诉我,他不会重返广告行业。他害怕无法再胜任他真实的工作——他就是这么称呼那份工作的——因为那样一来他会太分心,没有闲暇。紧接着我得知,他找了一份老师的工作,在伍德布里奇中学教授英语文学。

他在那里从未真正快乐过,孩子们一定觉察到了,因为我感觉他也不是很受欢迎。另一方面来说,他拥有了漫长的假期、周末,大块的写作时间,这对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他又创作了四部小说——至少,他告诉我的是这么多,它们都没能出版。如果艾伦要是知道,还要再过十一年,他最终才能品尝到成功的滋味,我不确定他会不会继续留在伍德布里奇。他曾经对我说过,在那里的每一天就像是把你关进了俄罗斯监狱,却不告诉你刑期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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