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刘一达(2/2)
我们就这样成了无话不谈可又无法让彼此理解的朋友,每天骑车回家在暮色里肆无忌惮地对谈,说着对方不感兴趣而自己兴趣盎然的话。初二的一年,我开始经历最黑暗的时光,问了自己无数的问题,自己又给出无数不能让自己满意的答案。刘一达正如日中天,我们考试的科目适时地加上了物理和化学,又是他无法出错的两科,全校自以为聪明绝顶的孩子都开始信仰一个叫作刘一达的男孩,他内向、谦虚、从不失败,像计算机一样不会有属于人类的失误,他从不发问,也不会帮助别人解答问题,因为他简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有短促的、含糊的表述,让你觉得他讲过之后题目变得面目全非,愈发难懂。不知道为什么他面对我的时候会口若悬河,说得自己发汗,可能是他知道我根本没有认真听,或者曾经试过但是没有听懂。他的名气还因为他的英语和语文永远不会及格,他悄悄告诉我,他到了初二还记不得英文字母到底是二十四个还是二十六个,每次想到这个问题,他都要亲手数一遍,这也许是他走向实证主义的开始。他的存在让一些老师的境地变得尴尬,初二的平面几何是初中数学抽象和想象力的高峰,老迈的几何张经常会把自己绕得血压不稳,自己在讲台陷入沉思,置我们这些更加迷惑的学生为不顾,有时候她会在书的尾巴把答案找到,按着答案去思考,可有些题目让她开始怀疑答案出了错误,这让我们十分欢喜,圣经一样的答案有时候也是狗屎,这多让我们这些终日为答案卖命可又经常与答案擦肩而过的学生振奋。可她这时候会把刘一达叫起来,问道:说说你的想法。然后拿起讲台上的茶杯掩住自己的半张脸,悠长地喝上一口,眼睛却瞄着刘一达的嘴。除了那些果真出现的印刷错误,刘一达通常会借助超过两位数的辅助线和接连几个我们尚没有学过的定理,像是一个会在半空中的钢索上后空翻的杂技演员一样,成功地弥合了答案的缺憾和老师的自尊心。在我漫长的无聊的似乎永无尽头又结束得极其突然的求学生涯,从没见过任何一个人对一门学问精熟到如此程度,极其轻巧,不动声色,深刻地画出属于它的颜色,转眼间又把自己隐藏在一群无知的人中间。如果有人问我,你是否相信人的身上蕴藏着某种神性,我会回答他,在一个人发现了某些神创造万物的逻辑,在一个人罔顾自己和他人,只为追寻这种逻辑而生的时候,他就接近了神,同时也接近了神的兄弟和敌人。
初二下学期的时候,他开始系统地做实验,学校的实验室根本不会对学生开放,那是应付各种各样教育部门评估的展览品。每次上面来人之前,我们都会被撵进去帮助老师擦净试管和三脚架上的灰尘。刘一达自己买了许多实验工具,坩埚、试管、三脚架、量筒,还有一些化学药品,包括硫酸、高锰酸钾等等。那也许是他平生第一次疯狂地热爱上摆弄这些东西,简直是日以继夜,白天他一般都会在书桌上睡去,为晚上的下一步实验养精蓄锐。一天晚上他向我发出邀请,准备让我们目睹他的一个有趣的发现。我心里十分好奇,他从来不会让我去他的家,我也不知道他的父母是怎样的人,这次破例让我过去,一定是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他的家住在一个极其破落的小区,楼房像是被福尔马林泡过,灰色的外墙爬满受潮的斑点和杂乱无章的电线,让我觉得住在这栋楼里,应该是一群被子女遗弃的老人。我家虽然偏远,可还有一些草木可以怡神,没想到城市里竟然也藏着这么令人视野难堪的去处。我去的时候,他的父亲正在努力度过卧床的第十个年头,具体是什么原因我记不得,也许是肺病也许是肠梗阻,极度消瘦的父亲说刘一达长得像他的时候,我只能通过丰富的联想才能在某个五官上寻觅到一点蛛丝马迹。他说他从工程师到看门人到终年卧床只用了三年的时间。我说:叔叔,我爸我妈已经卖了半年煮苞米了,他俩身体还行。说完我就觉得还不如不说,尤其是后一句。这时候刘一达的母亲端着一杯水走了过来,她亲切得像是认识了我好多年,而我那时一共也没有多少岁,她的第一句话是:你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李默,阿姨,刘一达在我们学校特别有名。她的第二句话是:李默啊,你相信万能的主能帮助我们所有人渡过难关吗?我在想万能的主是谁的时候,她的第三句话来了:我的心脏病就是万能的主治好的,自从你叔叔去年开始信主以来,他也感觉舒服多了。这时刘一达的父亲正费力地吃橘子,用手慢慢把橘子捏烂了,然后放进嘴里。等我进了刘一达的屋子,他说:我爸妈有病。我说:啊。不知道他说的是胃病、肠子病、心脏病还是别的病。他的屋子里已经布置好了一个装置,我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构造,因为我从未对这些东西发生过一点兴趣,遗忘那些无趣的东西是能记住一些有趣事情的前提。刘一达低头点燃了应该是酒精灯之类的东西,不一会儿小锅的液体煮沸了,我问他:咕嘟的是什么?他说:硫酸。我本能地退后一步,刘一达却毫不在乎地凑过去,观察他的实验品。这时意外发生了,硫酸突然从容器里跳出来,像蛇一样吐出一条滚烫的芯子,刘一达把脸歪在一旁,躲过了绝大部分硫酸,有一淌脱离了队伍,落在刘一达左侧的脸颊,我大叫一声,抓起手边的一块东西向他跑过去,刘一达也扭头就跑,我以为他要跑到外面,叫上爸妈或者跑到洗手间,用水稀释,或者径直跑到医院去,可是他跑到抽屉旁,抽出一面镜子和一块电子表,对着镜子开始计时,嘴里说:黑了,黑了。他后来告诉我,他后悔他那时候的用词,让他感到羞愧,正确的叫法应该是碳化。他说这个过程他以为只需要三秒钟,没想到持续了十秒,应该是他不经常洗脸的缘故。我说,你不疼吗,你的小白脸现在可留下了一块疤了。他说:我要脸有什么用?我说:你没看见我拿了一块抹布吗,我本来能把你的脸救下来。他说,草,你当时拿的是一块砂纸。
初三的时候,刘一达因为在全国的物理竞赛里拿到满分,成为东北三省唯一一个进入清华附中天才班的学生,老师们默许他为所欲为。他的实验走出了家门,来到城市郊外的铁道上。那时候我常躺在铁道旁边的草丛里,看天上的云变成那个女孩的模样,只要我想,那一朵朵云彩就能变成她的脸,她的躯干和她的笑容,风一吹,并没有破碎,而是婀娜地向我走来。我以为我应该在这样的时光里死去,毫无痛苦地、轻盈地结束肉体在这个世界受苦,灵魂随着肉身的消逝而升腾,直到和天上的云彩相接,从此永恒地飘浮。家麟手拿一把小捶子,沿着铁道敲打,然后指出一块地方,告诉刘一达说:这儿吧。刘一达从肩膀上背着的小麻袋里,挑选出一块石头,放在家麟选中的地方,不久火车呼啸而来,猛兽一样像要碾碎所有阻挡它的力量,包括刘一达满怀希望放在它脚下的石头。这样的实验全部以失败告终,没有一块石头能够阻挡火车前进,使其倾覆,车毁人亡。刘一达说他其实并不是想要看到人在他面前死去,或者不死,都与他无关,火车和车上的人们只是这个实验里,完美的天然外力,他只想要找到最硬的石头,而一旦这个实验成功的后果,他甚至从没想过。
每当想起当时的情景,都会感到劫后余生的心悸和随之而来的安宁,就像是我在小学的时候曾经沿着一栋高楼的外梯,爬向楼顶,中途脚下一滑,险些跌落下来,是下面另一个和我比赛的孩子的脸挡住了我的脚,让我有时间再次把铁杠抓牢。如果没有那张脸,我一定会变成一摊肉酱,而当时并没有想到我可能会死去,只是想要第一个爬上去,这样就可以向学校操场的小人儿扔石子。在我尚未终了的人生里,我不知道有几次这样的情景,也许更多的时候末日就在我身畔,而我毫无察觉,自顾自地纠结地活着,不是现在忘记,而是从未知晓,在任意的一秒死神信手一击,我们就不复存焉,我越来越确信我们的幸福依仗的是我们的无知,而不是经常被人提起的勇敢。刘一
达从初一开始,渐渐习惯了受人膜拜,奉为偶像。我从没有见过他胆怯,他当然谦虚,不会向人炫耀他的学识,可他也自负,从不会承认自己的无知,他毫不怀疑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不妥,他习惯于说,哦,我就是这么干的。也就是说,对错与他无关,这是他的方式。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到了最后一切变得不可收拾,因为从我认识他起,他一点点地忘记了人在很多时候应该恐惧。
临近初三毕业,刘一达突然从北京回来,不是他不够出类拔萃,而是他说他实在受不了一个宿舍竟然有人打呼噜,他从来没住过宿舍,想不通怎么会有人这个年纪就打呼噜。刘一达的母亲来到学校,求学校再次收留他,让他完成学业,考取省里最好的高中:省实验中学。学校有点犹豫,刘一达的价值是他的偏执,而那个高中需要的是全才,他已经大半年没有复习,语文和英语早已荒废不说,学校更加担心的是他已经习惯于竞赛的思维,而常规的数理化需要的是稳健和平庸。据说母亲当着学校领导的面,抽了刘一达一个嘴巴,哭喊着让他在主的面前发誓,一定要为学校争光。然后用打了刘一达的手,飞快地在胸前画了无数个十字架,让主宽恕她的易怒和暴戾。
刘一达以不可思议的分数考取了省实验中学,英语和语文的分数和数理化一样高得离谱,他证明了在初中阶段以理化思维学习人文科学也是行得通的。就在他进入省实验中学的那一刻,我们失去了联系,他就像是死去一样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使我一度怀疑自己是否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卓越的朋友,霍家麟执拗地把电话打到刘一达家里,甚至登门拜访,可还是寻他不见,他的父母也像是对待陌生人一样客气而冷淡地告诉他不要再等了,他们家要开饭了,而饭前的祈祷是不喜欢有无神论者在场的。他就这么突然间没了踪影,但是关于他的传言是不会停止的,每一个认识他的人都乐于谈论自己见过的一个天才,真正的天才,听说在高二的时候,他顺利地在全国的生物竞赛中脱颖而出,并代表中国在世界上的比赛中蝉联冠军。他终于被保送进入了清华大学,那是他的理想,他曾经说要从那里起程去美国。初中三年他唯一的一次述说自己的梦想,我记得异常清楚,他没有提到他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取得如何的成就,他只说他要去美国。
在我艰难地从大学毕业,开始为自己的第一套房子累积首付的时候,从美国传来了喜讯,刘一达和我们班上一个并不起眼的姑娘王黎雪结婚了,是闪婚,从他俩在芝加哥重逢到结婚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而那个姑娘初中三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我的同桌,我曾经趁她睡着的时候把一个锋利的夹子夹在她的脖子上,我自以为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一个玩笑,没想到那时候女孩的皮肤真是吹弹可破,血染红校服的衣领。她尖利地大哭起来,惹得全班同学都以为我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其实只是一个有锯齿的夹子而已。幸好是下午的自习时间,没有老师在场,我为她削了十几根铅笔,并发誓我只有这一个夹子,而它现在属于你了,不会再有一个陌生的夹子神不知鬼不觉地到了你的脖子上。我记得非常清楚,那天刘一达并没有和我们同行,而是早早打开车锁,悄无声息地走了,对于像他这样希望每天的生活像生产线一样一成不变的人来说,这样貌似没来由的跳脱十分罕见。
喜讯传来之后不到三个月,在美国的另一个同学,不算是我的好友,但是这么多年有一搭没一搭的没有断了联系,也许是因为她属于越长越顺眼的类型,也许是自从初中毕业之后,我又热衷上了卖弄各种各样的俏皮话,对于那些笑点低而又感情丰富的姑娘来说,时不时和我通一次电话,就像是逛了马戏团一样开心。她说:刘一达上这边的新闻了。我说:不会是诺贝尔奖吧。她咯咯地笑起来说:傻逼,他把那谁捅了。我说:谁?她说:他老婆,王黎雪,捅了三刀。他这回可真出了名了。我觉得冷和迷糊,说:死了?她说:没死,王黎雪命大,给救回来了。据说是那女孩要和他离婚。我说:刘一达呢?她说:跑了,到现在没有抓到,已经失踪了好长时间,他肯定是以为把人家捅死了。我记得上初中的时候你俩挺好的,你是不是也有点变态啊,我要是惹你不开心,你是不是哪天也得把我捅了?也许我应该说一句暧昧的笑话来响应她的暗示,可我什么也没说就挂断了电话。
那天晚上我想起来所有关于刘一达的事情,我以为自己已经遗忘的细节又栩栩如生地出现在我眼前,就像是一部隐藏着巨大悲剧的喜剧电影。奇怪的是,我并没有替刘一达感到惋惜,而是因为那个女孩儿感到有些内疚,我曾经用一个夹子伤害了一个她,而她现在因为轻信、崇拜和对于人性的片面认知受到了更大的伤害。
睡觉的时候我梦见了刘一达的镜子和电子表,在他对着镜子,盯着自己的脸,余光看着电子表,说: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