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2)
她准备反驳。她站直了,说:“我的天哪,卡尔,他已经八岁了,他可以到街角的商店去买一个甜筒,他必须自己去,如果他一直没有自由,以后会是什么样子……”她的声音不知不觉又拔高了,她在椅子上坐下来,哭喊着,扯着自己的头发。卡尔厌恶地站起来。
“拜托,莉莉。”他抗议道,可没有用。满屋子充斥着她的哭叫声。卡洛斯走下楼梯,看着这一切。他满意了。他早就知道这全是妈妈的错。
11
晚上七点半,卡尔打电话给米拉,问她能否过去一趟。当时,她以为他只是不知所措了才打电话给她。后来,她又认为他是需要第三方在场,想让别人来评评理。
米拉进门时,莉莉一边走动,一边胡言乱语。她一看到她的朋友,就跑过去,边哭边打着手势。米拉生硬地拥抱了她。莉莉不哭了。她的眼神凄惨热切,急欲告诉米拉一切。米拉认真看着莉莉的脸,一边听着,一边点头。莉莉稍微安静下来。米拉说:“来,我们坐下,你慢慢告诉我。”
她们一起坐在沙发上,卡尔坐在屋子对面。莉莉乱七八糟地讲了一大堆,米拉叫她停下来,耐心地问她问题。讲到有些地方,莉莉又要开始胡言乱语。这时,米拉会伸出手,轻轻碰一下莉莉的胳膊。莉莉看着米拉,眼中充满恐惧。米拉就温和地笑着让莉莉再解释一遍。最后,米拉总算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可她还是不明白莉莉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嗯,你肯定很难过,有几个孩子想要杀了你的孩子。”
可不是这么简单。莉莉依然哭喊不止。“根,根,根!”她大声喊道,“你需要根!可是你每走到一个地方都有人想杀了你,你又怎么扎根呢?我努力在这邻里间给他们一个家,可结果呢?现在我们又能去哪儿?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根!我需要根!”
过了很久,米拉才渐渐理出一些头绪。莉莉的脑中,家、安全感、恐惧和暴力都纠缠在一起。它们之间的矛盾抑或关系快把莉莉逼疯了。人若没有一个感觉安全、可以舒心睡觉的地方,就会疯掉。米拉试着这样对莉莉说:
“所以,你觉得你和你的孩子不安全,你没有地方可去,那么……”
可莉莉并没在听。她的声音又到了另一个境界,它像一根绳索,紧紧缠住她们。她走来走去,走来走去,反反复复,什么也听不进去,痛苦地哀嚎着。她自己的感受和声音令她眩晕。她像是坐在一个飞转不停的游艺机上旋转,根本停不下来,她没办法让它停下来,只好不停地尖叫。
“啊,天哪,让我死了吧,我想去死,求求你,谁来,杀了我。卡尔,杀了我!米拉!谁来!杀了我!我再也受不了了!”她突然跳起来,冲进厨房。卡尔和米拉跟在她身后。她拉开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大菜刀。卡尔一把抓住她,她挣扎着,咆哮着:“杀了我,杀了我!我受不了了!”
卡尔紧紧抓住她的手腕,她站在那儿,脆弱不堪。她浑身都在颤抖,她哭着说:“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杀了我。”
“我觉得,你最好送她去医院。”米拉轻轻地、慢慢地说,她惊讶于自己如此轻易地想出了办法。
事情一下子就落到了卡尔头上。直到后来,过了很久,米拉才意识到这点。而他当时可能还没意识到自己要做什么。平心而论,可能真的是这样。问题是,你都没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还能对正在做的事负责吗?突然间,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卡尔拿来莉莉的外套,给她穿上。就在刚才,她还很狂躁,可现在,她已经服服帖帖的。
“要我和你一起去吗?”米拉担心地问。卡尔怎么一边开车一边控制好她?“可以把孩子们放在后座,我在前排稳住莉莉。”
“不,不用了,米拉,没关系,我应付得了。如果你可以留下来帮我看孩子,等我回来……”
“不行,我家里也没人看孩子。我把他们带回我家,你回来就来接他们吧。”
“好,这样也好。”他把手放在莉莉背上,轻轻地推着她走,“好啦,莉莉,没关系的,走吧。”他一边说一边推着她出了门,走下台阶,上了车。他推着她,好像把她当成一颗会在屋里爆炸的炸弹。她已经平息下来。她一定感觉到了卡尔接手的那一刻。她一定在等待着那一刻,她全然接受了控制。她出了门,走下台阶,走进车里,一路都很温驯,只是抽泣了几声。他们开车离开的时候,她蜷着身子坐在前座上。
12
医生给莉莉打了镇静剂,当晚就让她住进了精神科病房里。她在那里待了几天后,他们告诉卡尔,要么把她转到州立精神病院,要么带她去私立医院。于是,他带她去了一家昂贵而奢华的私立医院。
米拉想了想,觉得这全都是莉莉的错。她还记得莉莉如何把卡洛斯推开,不让他碰她;她还记得他不吃午饭时,莉莉就给他吃饼干;她还记得莉莉那些狂躁的抱怨和过分的要求。她逼卡尔拿钱给她,说要买衣服,然后去杂货店买了些东西回来,说没花多少钱,其实就是买了一堆废料。但她可以用缝纫机把它改成好看的衣服。她剪了又缝,缝了又补,最后把它撕成碎片。若依米拉判断(这里的判断是指或褒或贬,或责备或不责备),卡尔已经把能做的都做了。他很和善,很宽容,可莉莉还是疯了。当然,这一切都情有可原,莉莉是因为她的童年才疯掉的。但毕竟她是疯了。
几个月后,莉莉出院了。直到莉莉打电话来,米拉才知道她出院了。那天,米拉没去见她,整整那周她都没时间,因为她在忙春季大扫除。一周后,她去看了莉莉,她们一起喝了咖啡,聊了聊关于衣服的话题。其间,莉莉总是不停地打岔,和米拉讲那些可怕的治疗和她写的那些吓人的字条。她用口红在卫生纸上写“救救我!”然后把它贴在窗子上,被进来的护士发现了。周末时,她还把字条扔出窗外,掉在探病的人头上。还有,每次卡尔来看她时,她都会疯了似的求卡尔放她出去。米拉笑着点点头。当然,她最近都不会再来看莉莉了。
她几乎谁也没见。她忙着做家务,忙着接送孩子们,忙着参加家长教师联谊会的活动,忙着去医生家属的桥牌俱乐部,忙着应付他们那已然非常正式的社交生活。其他人家里能招待二十个人吃一顿正式晚餐,但他们有女佣和男管家。米拉也得做同样的事,可她只有一个人。好在她已经习惯了去应付这些。她非常忙。偶尔会有个电话打来。肖恩把奥利安丢在了巴哈马群岛,他带着所有的钱跑了,留下奥利安和三个孩子,一座租来的房子和两艘尚未付款的船。她不得不求助于岛上的总督和美国大使馆。他们给她和孩子买了返回美国的机票。现在,她和玛莎住在一起。葆拉也和那个有钱人离婚了,为了养活自己和孩子,现在正在某个地方做医院前台。特里萨的第八个孩子把她逼疯了,她把孩子淹死在了浴缸里。如今她正住在州立精神病院。
这些电话仿佛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与她毫不相干。那是一个混乱不堪的世界。而她的世界整齐、干净,闪闪发光。但必须承认,这也是一个自私、狭小、令人恼火的世界,她对此心知肚明。两个孩子经常互相咆哮。每次发现毛巾被弄脏了,她都忍不住冲他们大吼。诺姆经常不在家。就算他在家的时候,一切也都得合他心意,否则他就会骂骂咧咧。是他在撑起这个家,不是吗?是他用汗水和自由换来的这一切,不是吗?所以,一切都得让他高兴,不然他就会大发雷霆,会破口大骂。如果有谁破坏了他的计划,他就会把“犯人”关进房间。
约翰·肯尼迪被刺杀的时候,米拉正在忙秋季大扫除。她从收音机里听到这个消息,简直不敢相信。她曾在诺姆的强烈反对之下投票给他。投票的分歧导致了他们多年来最严重的一次吵架。他是不可能死的。她拿着收音机不放。报道的口径不一致,有的说他死了,有的说他没死。事实证明,他真的死了。米拉想起了玛丽莲·梦露自杀的时候。她总觉得这两件事之间有所联系,但又说不清有何联系。她脑中浮现出各种画面。她替他哀悼,放下手中的活儿,去看电视上的葬礼报道。她看着杰奎琳·肯尼迪极力抑制悲痛的样子,看着夏尔·戴高乐跟在马拉着的灵车后面。她想象戴高乐踩到了马粪,甚至还笑了出来。
生活还要继续。她接到一个电话:肖恩和奥利安离婚了,或者说终于让奥利安同意离婚了。他愿意每年给她和三个孩子一万美元抚养费。和大多数离婚女人相比,这已算丰厚。可是在那奢华的年代,这些钱还不够养活四个人。肖恩在东汉普顿区的海上买了一座小房子,把他的情妇接了过去。
一天下午,米拉感到突如其来的孤独和无聊,就去看望莉莉。上次见到她时那副呆板的面孔已经不见了,可米拉没料到她会变成这副模样。莉莉看上去老多了。她和米拉一样大,都是三十四岁,可从面相看说她多大年纪都可以。你说不清她到底有多少岁,只能说她老了。她瘦得吓人,也越发憔悴了。她那染过的头发长长了,有好几种颜色。发根处的几厘米是黑色,黑色中点缀着灰白,黑色渐渐转为红色,到发尾处又愈发变浅。莉莉穿着一件没有腰带的薄棉家居服。她看上去就像从某个落后村庄出来的女佣,营养不良,劳累过度,一度经受打击和绝望。米拉惊骇地站在那里。莉莉的形象比任何言语都更有说服力。她用不着再做任何解释和劝说,也没什么好责备的。莉莉都变成了这样,还有什么好说的?突然,她就相信了莉莉生存的痛苦,或者说,她已经感受到了这种痛苦。这是一个残酷的事实,用不着判断,也不用承担责任,更不用摆出一副公正的面孔。无须辩护,无须解释。事实就摆在眼前。
莉莉用颤抖的手倒了咖啡,却忘了放牛奶。咖啡快喝完的时候,她又跳起来从箱子里取出一盒蛋糕。那是她特意为米拉买的。“我忘了。”她焦虑地说。又出错了。
“看看我,看看他们都对我做了些什么。”莉莉说,可她的声音听起来就像在唱歌,像是某种压抑的、走音的哭号。她伸出双手,那双手几乎是橘色的,米拉这才发现,莉莉的脸也是蜡黄的。“他们给我吃药丸,害我生了黄疸病。”莉莉唱道,“他们弄得我冒虚汗。你摸摸我的手。”她的手又湿又滑。“我浑身都在冒虚汗。我不停地发抖。我讨厌那些医生。只要能把你从办公室打发出去,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我只是一个疯女人,他们管我干什么呢?米拉,我减少了剂量,但我不敢停药。我不能再回到那里去了,米拉,如果再回去,我会死的,会疯掉的。”
米拉站起来,走到橱柜前,打开一个抽屉,想找一副蛋糕叉。莉莉没有注意到。抽屉里的乱七八糟把米拉吓了一跳。可她还是仔细翻找着,找到了几把叉子。
“卡尔说我什么都做不好。米拉,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我尽力了。我扫了又扫,收拾了又收拾。如果我不干活儿,他们又会把我送回去。我再也受不了了,米拉,太折磨人了,太野蛮了,你简直不敢相信他们对你做的那些事!现在我的记忆力也不行了。每次卡尔去,我都求他带我出去,他只是不停地说:‘没事,孩子,会好的。’他无动于衷!无动于衷!他不管他们对我做什么。每天,他们进来,把你带到一个屋子里,把你的衣服脱光,一丝不挂。米拉,就好像你根本不是个人。他们把你扔在台子上,绑起来。米拉,他们把你绑在桌子上啊!然后,他们会电你一下,太可怕了,简直是对你的侮辱!他们不在乎对你做什么,你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个疯女人,你没有尊严。”
莉莉用叉子叉起蛋糕,但并没有放进嘴里。她把盘子里的蛋糕切得乱七八糟。她的表情很扭曲,两眼间有一道深深的纹路,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好像还在望着那些令人恐怖的情景。她的整张面孔都很紧张,嘴边的皱纹像化妆师用黑色铅笔画上去的,面颊的皮肤绷得紧紧的。
“所以,我回到家里,尽力打扫。我知道,如果我不做事,他们还会把我送回去。可是卡尔,他做了什么呢?他只知道坐在椅子上看电视。我求他,恳请他周末带我们出去,去野餐或者露营,别的活动也行。孩子们在慢慢长大,我们一家人还从没一起出去过。你需要一个家庭,它应该像个家的样子。可他却说,如果我再要求,他就搬回车库上面那个屋子里去。那又有什么不同呢?不过是屋里又少塞一个人罢了。他每晚回到家就像一个纳粹分子,他走进来,站在门口指指点点,他看起来好冷酷,像个教官似的。‘莉莉,碗擦干了吗?’擦干有什么意义?它们自己会干的。可是,我还是得跑过去把它们擦干,不然就得和他争论,说我没有时间,或者不想擦,或者没必要擦,然后我们就会吵起来,而错的总是我,不管我做什么、说什么,我还没开始就错了。我不明白怎么会这样。”
她正在把盘子里的蛋糕屑捣碎。米拉看着她,久久回不过神来,她觉得自己就好像乘着一叶扁舟来到了大海深处。
“我忘了洗他的袜子。你知道吗,他的袜子都是深色的,我不想把它们和白色衣物放在一起混着洗。袜子只有几双,我就忘了洗了。这样就是疯了吗?这很可怕吗?看他的样子好像马上又要让车把我拉走似的。他非常生气,脸色铁青,气得说不出话来,死死闭着嘴。于是,我说我可以手洗。可他马上就要出门,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所以我说:‘那就穿你的白袜子吧,它们是干净的。’他那样子就像是我打了他一样。其实他也可以穿脏袜子啊,是不是,米拉?我疯了吗?我就开始洗袜子,他就在屋里走来走去,好像背后随时会伸出一把刀来似的,我很慌张,赶快把袜子放在炉子上烘干。这时,卡洛斯开始发脾气,嗯,我不知道他不喜欢吃煮得太嫩的鸡蛋,于是我忘了烤在炉子上的袜子,结果把它们烤煳了。什么味儿!”她开始咯咯地笑,“烤糊的袜子!你以前有没有闻过……”这时,她真的在笑了,哈哈大笑,笑得迸出了眼泪,“你真该看看卡尔当时的表情!”
莉莉的动作又急又快,但不太受控制。她想站起来倒咖啡,可起身的时候,又有些摇摆不定,似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站起来。她喋喋不休:“我觉得男人们已经死了。你知道吗,他们没有生气。你知道吗,我关注了杂志和电视上的那些女性讨论小组。那些女人太棒了,她们是那么美好,那么有力量,那么有活力。你知道玛丽·吉布森吗?她可真了不起!她说她做那些妇女测试时没有一次是及格的。我也会做那些测试。你知道吗,就是那些杂志上的测试,给自己打分,看你是不是一个好妻子、好妈妈,或者好女人。我总是不及格。玛丽说,错不在我们,而在于那些测试!”莉莉带着某种愉快的傲慢这样说道,面带笑容。“我喜欢她。你也应该看看她的节目,十点开播。还有凯瑟琳·卡森,她离婚了,她对那些分数分析得可准了。”莉莉不停地聊着她在电视上的朋友们。米拉心想,也许她们是她唯一的朋友了。
“啊,是她们拯救了我,治好了我的疯癫。我知道他想把我送回那儿,可我不会让他得逞。不会的,不会的。”她说完了,依旧是从前那副倔强而执拗的样子。她扬起下巴,那双令人畏惧的眼睛仿佛盯着远处燃烧的火焰。她那单薄的身体在松松垮垮的居家服之下缩紧,像钢铁一般坚硬而有棱角。
13
“她还没有吸取教训。”玛莎以严厉而幽默的口吻直截了当地说,“该死的浑蛋们试图给她洗脑:你还没学会接受你的生活。肏蛋的是,她最好还是学会这个,不然,没准儿哪天他们又会把她送回那儿,快到不容她反应过来。”
“她那么努力地在抗争。”
“去他妈的!她得适应这个世界。如果这个世界疯了,你最好也跟着疯,不然他们就会把你关到精神病院里去。天杀的精神科医生。除了她的精神,他们没去糟蹋她的其他东西,我已经很惊讶了。据我所知,每个去看精神病的漂亮女人,包括我自己,最后都得一丝不挂地躺在那张床上。”
米拉不太喜欢玛莎的言辞和她这种直接的表达方式。不过玛莎总归是给她的生活带来了某些令人耳目一新的东西。和玛莎说过话后,米拉往往会觉得呼吸畅快多了。可有时候,她又觉得自己是一个偷窥狂,在窥视玛莎的生活。
“真的吗?发生什么事了?”
玛莎毫不难堪地讲述起来,一边讲还一边笑。她嘲笑精神科医生这一行当,嘲笑自己如此受人摆布,嘲笑自己的妄想。
“我知道他就是一坨屎。可我喜欢他!你知道吗,这就是移情效应。我觉着自己的机会来了,如果我和他做爱,也许终于能有高潮。”她开心地笑着,“他真是十足的笨蛋!天哪,我看他一点儿都不了解女人的身体。可我猜,他还以为自己帮了我一个大忙呢——物理治疗,你懂吗?他们都以为那神圣的阴茎能包治百病,我也非常愿意相信这一点,非常乐意做一个神圣阴茎的崇拜者。唯一的问题是,我还得找到那条真正的神圣阴茎!”
米拉嘴微微一噘。
“哎,玛莎,我不明白你什么意思。莉莉出院的时候,我这么想过,既然她讨厌男人,那她最好还是找一个女精神科医生。你知道吗?我还和牛顿·唐纳森说过这事儿。他是诺姆的朋友,是一名精神科医生。可他说,那样万万不可。他看起来真的很吃惊。他说那样会导致同性恋。”
“噢,他这么说?你有没有问他,男病人去看男医生会怎么样?”
“没有。”米拉不安地说。
“没有,”玛莎模仿着她的口吻,“当然没有了!你把他的话当成了神谕,就像你听诺姆的话一样。你听听你自己说的话:诺姆说这样,诺姆说那样。伟大的诺姆神啊!”玛莎笑着坐下,摇晃着手里的饮料。
有时候,米拉真的很讨厌玛莎。“学校怎么样?”她讷讷地问。
玛莎咯咯笑起来:“说得太过分了,是吧?好吧。”于是她开始聊起了学校,尽管她只说自己和她遇到的那些人,以及她加入的那些组织,可米拉仍然感觉不舒服,就像玛莎评价米拉的生活时一样。她怀疑自己是个受虐狂,不然为什么她还是离不开玛莎。玛莎总在批评和打击,可米拉觉得不仅如此。玛莎就是一块试金石,她就像有一台可靠的测谎仪。她并不去验证所有的真话,而是专门去检验每一句谎言。她说,那是因为她当了一辈子的说谎高手。“从幼儿园一路说谎到高中毕业,还从没被戳穿过。所以,谁在说谎,我一眼就能识破。”除去说谎外,玛莎是一个很宽厚的人。她耐心去倾听,尝试去理解——只是如此,去理解。她不会像诺姆那样轻易地对事物下定论,譬如莉莉疯了,卡尔应该果断一些,娜塔莉是个婊子,保罗是个浑蛋。如果有人对玛莎说“我感觉自己太没用了”(或者太笨了、太无能了、做错了,等等),她不会像大多数人一样立刻回答:“你怎么会这么想啊,真傻,你当然很有用。”她只会说:“为什么呢?”然后听你解释,再试着去体会这种感受。像玛莎这样能拆穿谎言却不否认事实的人,确实值得人信任,这点让她成为一个不可多得的朋友。
可是,她仍然会让米拉感到不自在。她打破了所有的规则,却不会受到惩罚。米拉曾羡慕玛莎能从容地骂乔治“笨蛋”,而乔治也能不以为意地笑对她的调侃,还附和说:“我知道,我知道!”然而,当全世界都在说乔治懦弱又好色的时候,玛莎却不去理会那些批评,反而支持他,说在当时的情况下,他别无选择。她可以畅所欲言去上法学院的事,不管周围的人认为她是精神错乱还是自欺欺人,她一概置之不理,或者满不在乎。重回大学让玛莎在人际关系以外的领域有了自信和威信,这点尤其让米拉不舒服,因为她总认为自己是一群人里最有文化的。玛莎不仅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而且它比女人们通常所在的领域更广大。在大学里,人际关系是职业化的,人们的感情还是一样的,但规则是不同的。茶话会中的人际关系,比教室里、院长办公室里和师生会议中的人际关系更有人情味儿,即便其本质是相似的。每当说起这些时,玛莎都会热情洋溢、妙语连珠,就像一个初见世面的邻家孩子描述自己的经历,或是刚刚从城市回来的乡巴佬向乡亲们讲述在大城市的见闻。学校总是美妙又可怕,既伟大也令人恐惧,可上学总是令人兴奋的。而且,那里也有种师生关系之间的双重挑战。在讨论完学期论文后,玛莎的法语教授邀请她去喝一杯。他叫大卫,个子很高,肤色黝黑,喜欢滑雪。他们在一起经常开怀大笑,他那双棕色的大眼睛总是上下打量着她。一天晚上,下课以后,她找他去问了几个问题。他们聊了一会儿,然后他又邀请她出去喝酒。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每周二不见不散。又一个周二,他提议一起吃晚饭,因为乔治不在镇上,而她上课前也只喝了一碗汤,于是她就接受了。后来,他的提议更加得寸进尺,搞得玛莎心慌意乱。今天是周一,她答应明晚给他答复。
“你知道吗,他真的很讨人喜欢,很有魅力。即便他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聪明,但我真的很喜欢他。当然,班上的女孩很多都比我年轻,比我苗条,他能选择我,确实让我受宠若惊。可这样做可能导致的后果让我很烦恼。如果我和他上床,法语科目得了a,我就会一直觉得我不是靠真本事得到的a,我知道自己是可以的,但别人肯定会觉得我是睡出来的。我可不想那样。”
“为什么不把你的想法告诉他呢?”
“是啊,是啊。我就该告诉他。我会让他等到这学期结束,如果到那时他还对我有兴趣,我们再见面。对,就这么着。”
她满心欢喜,匆忙但自信满满地走了。米拉坐下来,内心翻江倒海,火烧火燎。她生平第一次体会到妒火中烧的滋味。玛莎心慌意乱,她遇到了问题。可那算什么问题啊!米拉嫉妒她,不是因为有这样一个听起来很有魅力的男人对她感兴趣,也不是因为她做成了什么事,比如拿到学位、准备进入法学院,而是因为,玛莎,这个几年前还被关在米拉所属的这个狭小圈子里的女人,如今能够无所畏惧、从容自信地游走在那个大世界里,甚至可以因为要不要和大卫出去喝酒而犯难。而且,她也不担心对方可能提出性要求,即使真的提出了,她也觉得自己能够应付得了。
这令米拉大为震惊。她深深觉得,要走出这个小圈子,是需要具备某些特质的。无论这种特质是什么,是勇气、自信、活力,还是坚韧,自己都不具备。那晚,她坐下来,认真地思索,此后的很多个晚上,她也常常思考这一点。她感到很羞愧,觉得自己是个胆小鬼。她回忆起以前老师对她的学识和才能的高度评价,如同一个年老的运动员回忆起自己高中时为团队获奖赢得的那关键一分。她儿时的雄心壮志又在回忆中抬头了。她试着不去理会它们,可它们就像缠在一块破塑料上的蛛网,怎么掸也掸不掉。
首要的是,她得摆脱这种嫉妒。它令人痛苦不堪。于是,她坐下来喝上两三杯甚至四杯白兰地。她一边喝酒,一边看月亮穿过云层,脑中想着各种人类的奋斗。尘归尘,土归土 [20] ,临了,万物究竟有何意义?她提醒自己,这世上所谓的成就,不过是华而不实的东西,即便不是如此,也是毫无意义的。一切人类体力和脑力的结晶终将化为尘土。比如说,发现杠杆原理需要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烤肉的时候配上那些小小的香料叶子,又需要具备怎样的想象力和智慧。万事皆不易,且耗时良久。米拉想起在学校里写论文的时候,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看书、认真思考,最后终于得出一个看似新颖、有见地的结论。结果,一年以后,她偶然在一篇自己出生前就已发表的论文里看到了同样的结论。建造一个王国或帝国需要耗费怎样的努力?到最后,还不是像马里帝国 [21] 一样,被掩埋在无名的浩瀚沙漠之下。人们昧着良心,以刀剑或枪炮、毒药或饥饿杀死别人,最终建立起一个王朝,它却在一年、十年或百年间倾覆。既然王朝有一天注定衰亡,那十年还是百年又有什么区别?
这些事都是男人干的。他们自大、浮夸,想要在外部世界建立各种永恒的象征,表明他们是阴茎永不疲软的男子汉,可他们的肉体却做不到。那简直是妄想,可怕的妄想,但为了这种妄想,他们牺牲了数百万并未被这种疯狂裹挟的人的性命。伟大的神——诺姆。她把他比作神,这样对吗?她还记得,她曾经认为他没有自己聪明。可不知不觉地,他从一个胆怯的男孩变成了一个有权威的男人。可她知道,他还像以前那样空洞无物。但她还是服从于他。设想一下,假如她动摇了,从他身下爬起来说:“我在这儿待着不舒服。”那又有什么意义?能得到什么?她会给别人和她自己带来麻烦,而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她敢于打乱宇宙的秩序吗?
假如她能让自己解脱,又能怎么样呢?她可能会尝到玛莎那种兴奋和喜悦,可是,从玛莎身上也可以看出,那种兴奋和喜悦只会朝着一个方向发展——更大的孤独。你可以打破社会规则,也可以对它置之不理,可这样做之后,能有什么回报呢?你只会陷入永恒的孤独。也许,那时你可以创造出伟大的、美好的艺术品。可那又有什么用?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世界——诗集被用来生火,壁画被炸裂,图书馆被摧毁,历史遗迹支离破碎,就连幸存的艺术品也像了无生气的石头,陈列在博物馆里无人欣赏,因为人们看不懂。对于一九六四年的人们来说,就算《贝奥武夫》 [22] 永远消失了,那又和他们有什么关系?世界能因此有什么不同?
生命在流逝。树木枯荣,冬去春来,花谢花开。你最好的选择是坐看四季变迁,在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中及时行乐。这就是女人的生活,是女人在维持这个世界的运转。她们观察四季的变化,留住美好的事物。她们打扫着世界这座大房子,拂去窗户上的蛛网,让人们看到外面的世界。持久的忍耐,艰苦的命运。没有人为你别上勋章,也没有人授予你荣誉。你不能穿着体面的衣装去游行,你的半身像永远不会陈列在伟大的纪念堂里。可你必须完成自己的任务,其余都是在狂风中微弱的呼声。
随着岁月的流逝,米拉形成了一种安静的气质,她的脸上多了一抹宁静超然的光晕。人们夸她气色好,她觉得自己得到了祝福。经过多年的迷惘与烦恼,她自己和她的人生得到了和谐与恩赐。玛莎管那叫做适应,不过米拉总觉得那有些神圣的味道。她觉得自己更有女人味了。她可以在派对中安静地坐着,听男人们谈话,脸上带着亲切柔和的微笑。她不再和他们辩论,不再坚持自己的主张。她像磁石一般吸引着男人。她觉得自己被人爱着。她觉得自己总算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她已经逃离了过去那种持续的痛苦。她觉得自己成了上帝的选民。她下意识地相信,既然已经得到这种恩宠,她就永远不会失去它。她得到的不仅是恩宠,还有刀枪不入的神力。
14
即便在玛莎坠入爱河之后,米拉仍然保持着心灵的平静。玛莎爱上了她的法语老师大卫。他非常理解玛莎的难处,他就是那个“对的人”。他一直等到了那学期结束,看上去执着坚定,但又不至于霸道。他想要她,但并不认为自己有占有她的权利。他棒极了。米拉不喜欢听这些,可她还是会耐心地听完玛莎那一连几小时、几天甚至几个星期的快乐的絮叨。玛莎眼中闪烁着喜悦,容光焕发,令她看起来至少年轻了十岁,看起来像大卫的同龄人。米拉听着玛莎讲述他们共处的每个时刻——一起喝咖啡的时候,共进午餐的时候,一起喝鸡尾酒的时候,在卧室里的每个场景。他是玛莎的弟弟,是她的孪生兄弟和她的另一个自我。米拉认为这是一种危险的自我陶醉。他是一个调情高手,床上功夫很棒,而且就算不能让玛莎达到高潮,也能让她感受到他高潮的快感。这让米拉想起了心理学中的“投射”和同性恋的外在表现。他拥有玛莎求之不得的东西——面对世界的坚定和自信,同时又风度翩翩。米拉想起了“爱情就是嫉妒”的理论。他们能够容忍对方,是因为两人都疯狂地迷恋细节,对个人卫生十分讲究。他们之间最激烈的争吵,无非是关于洗发水和护发素是否应该一直放在浴室壁架上,或者壁架是否应该随时保持干净、整洁。他们曾经差点儿在争吵时拳脚相向,可事后又能笑着收场。
玛莎张嘴闭嘴不离大卫,越讲越兴奋(有时候,米拉觉得很恶心)。大卫已婚,还有一个两岁的女儿。可是,米拉觉得,从玛莎能毫不畏缩地讲这些细节来看,她并没有把大卫当成情人,而是把他当成了生活中永恒的一部分。“和他做爱时,我总感觉马上就能到高潮。性爱很美妙,哪怕只是坐着说说话也很美妙,和他在一起,我觉得很充实。我没有任何顾虑,可以放任自己。那种感觉太美好了,我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
可是,米拉懂的。我们不都是一样吗?那不就是他们给我们的食粮,不就是我们对爱情的所有想象吗?隔壁正上演着永恒幸福的场景,这让她的个人缺失感更加强烈,难以释怀,可又不能不听。尽管如此,她还是替她的朋友感到高兴。她不得不努力保持超然的态度;她不得不提醒自己,爱情是多么无常而脆弱;她不得不把这件事放进社会背景中去思考,记住配偶、子女和整个社会的要求。但是,什么也无法阻止玛莎的快乐从这一切之上漫溢出来,就像一个土地肥沃的农场被洪水淹没。洪水铺天盖地,无处不在,那是一个如此显而易见的事实,面对它,你很难保持超然。米拉感觉自己正蹲在一个鸡舍的屋顶上,这个鸡舍顶着顺流而下的洪水,已经摇摇欲坠。但她保持着平衡,在花园里努力工作着。
她在花园里劳作时,把一个小小的晶体管收音机放在身边,听广播里播出三个年轻的民权工作者失踪在密西西比州的新闻。突然,电话响了,梅耶斯维尔的老朋友艾米·福克斯大声嚷嚷着说了一番萨曼莎的事。米拉没怎么听明白,似乎她是说萨曼莎要坐牢。艾米不住地说:“我知道你和她是好朋友,也许你帮得上忙。”
米拉试着给萨曼莎打电话,可电话一直打不通。真奇怪。她已经几周没有萨曼莎的消息了。米拉洗了澡,换好衣服,开车去萨曼莎家。那是位于郊外的一座七居室的房子,方圆几十平方米的土地上长着几棵老树。孩子们在街上骑自行车,和大多数郊区一样,这地方看上去有点儿荒凉。走到萨曼莎家前门口,她发现门上钉着一张字条。他们是生病了吗?她走近一看,原来是司法长官办公室签署的没收通知。没收?米拉按了下门铃,心想萨曼莎是不是在忙,可她马上就来应门了。米拉就站在那儿看着她。这还是萨曼莎——那个机械洋娃娃吗?她穿着宽松的旧长裤和破旧的衬衫。她的头发剪短了,不再鬈曲,乱蓬蓬的头发呈现出棕褐色。她没有化妆,面色苍白而憔悴。
米拉伸出手,叫了一声:“萨曼莎。”
“嘿,米拉,”萨曼莎并没有握她的手,“进来吧。”
“艾米找过我。”
萨曼莎耸耸肩,带米拉走进厨房。屋子里到处是箱子。
“你在搬家吗?”
“我没办法啊。”萨曼莎闷闷不乐地说。这还是那个甜美、活泼的萨曼莎吗?从前她总是开开心心,任何事都能让她欢乐地扭动。
她给米拉倒了杯咖啡。
“发生什么事了?”
萨曼莎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语气很平板,好像此前已经讲了多次。可她仍然把每个细节讲给米拉听。那是一部关于她的史诗,铭刻在她的记忆里,令她痛苦不堪。那是几年前的事情,从萨曼莎和辛普搬离梅耶斯维尔开始。“我们没对任何人讲过。或许是为了保留一点儿骄傲吧,真的太丢脸了。”辛普丢了工作,花了几个月时间才找到新的工作。他们欠了一屁股债。为了维持家计,她出去工作。最后,他终于找到事做,可要还那么多债,家里仍然很穷,他又要补牙齿,所需的钱他们两年才赚得回来。后来,他又一次失去了工作。这回,他很快就找到一份新工作,可萨曼莎开始感到厌倦了,甚至觉得如同世界末日一般。其他人都活得好好的,或者至少在她看来是这样:生活蒸蒸日上,圈子也越来越大。她节衣缩食,可赚的钱永远不够花。然后,辛普又失业了。于是两人开始争吵。萨曼莎希望他退出销售行业,试试其他领域。她觉得,他有大学文凭,可以当一名很好的中学老师。他可以先去代课,然后参加一些教育课程,最后正式任教。可他坚决不去。他认为,销售是最赚钱的行业,总有一天他会时来运转。其实,他也没有什么错,他也能接到订单,可总会出点儿状况:不是厂家没能按时交货,就是厂家倒闭了,要么就是他分到的地区很穷,等等。然而,这一次,他并没有努力地去找工作。他就坐在家里看报纸,除非看到一个很感兴趣的招聘广告,不然绝不会进城。他一直被人踩在脚下,他们只能靠一点点失业救济金过活。
米拉想起自己之前曾经谴责萨曼莎丢下孩子不管出去工作。她回想起萨曼莎那娇俏的外表和举止,回想起自己如何不喜欢这些,如何觉得她做作、脆弱不堪,她曾经还觉得萨曼莎贪心。
“可辛普在做什么?出事的时候家里没有人吗……”
萨曼莎耸了耸肩:“谁知道呢?”她转过身去。她那单调的声音戛然而止,她用双手捂住了脸。接下来的话是从她嗓子眼里挤出来的,就像和着泪水一般。她赚不了多少钱,没有受过培训,她找了一份打字的工作,一周能赚七十五美元。辛普失业了,她竭尽所能,但也不可能应付房贷和生活费。她每晚回到家时,他就坐在那儿,已经在喝第三杯马丁尼,他根本不做任何努力,这让情况更加恶化了。“他放不下骄傲,找份加油站的工作连想都不愿想,什么也不做,就算为了养活他的孩子也不行!”后来,银行开始拒绝兑现她的支票,她一查询才发现,他白天出去的那些时候——天知道他去了哪里——在当地的所有酒吧都签过支票,天晓得为了什么。他们的债欠得越来越多。
“情况越来越糟。每晚回到家,我都会朝他大吼。孩子们也帮不上忙,不爱回家。太可怕了。我不得不注销我们合开的支票账户,提醒银行不要兑现他的支票。我再也受不了了,就像在和一个可怕的孩子一起生活,所以,我让他走了。”
她擤了擤鼻涕,又倒了点儿咖啡。“结果,”她重新坐下,眼神空洞,嘴巴像一条拉变了形的橡皮筋,“有一天,警长来了。我歇斯底里地想阻止他把那东西钉在门上。我可怜的孩子们啊!如今,街坊邻居都知道了。再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我不知道我们能去哪里。辛普和他母亲住在贝尔维尤的大房子里。我给他打电话,他说我们可以靠救济金生活。我打包时清理了他的衣橱,架子上有几个盒子,盒子后面全是这些。”她指着一大堆纸说。那些纸摞起来能有几尺高。“账单,全都是账单,有的还是两年前的。大部分他甚至都没打开过。他就把它们塞在那儿,好像它们自己会消失似的。”
她接过米拉递给她的烟,点燃它,深深地吸了一口。“嗯,真带劲儿。为了生存我早已经戒掉了。”她笑着说。那是她第一次笑,“我们一共欠了六万美元。你能想象吗?我是不能。辛普每次借钱,我都一起签了借据。现在他们从他那里要不到钱,因为他没有工作,可是我有,所以,他们就扣我的工资。我还有两个孩子!得靠我的工资来养活啊!”她泪如泉涌,“我才三十一岁,余生都得用来还债。幸亏还有我的朋友们,她们太仗义了。”
得知了萨曼莎的难处后,邻里的女人们聚在一起,她们竭尽所能、无微不至地关照她。“我今晚做了一大盆意大利面,萨曼莎,可是我做得太多了,你知道的,我们一家根本吃不完。你能不能帮我个忙,拿给孩子们当午餐什么的——你家孩子喜欢吃意大利面,是不是?”“萨曼莎,杰克昨天去钓鱼,钓了好多青鱼回来,我正发愁该怎么处理。你拿几条去好吗?求你了!”“萨曼莎,我和尼克今晚要去夜店,那地方太他妈无聊了,你陪我们一起去,能热闹点儿,好吗?”她们做得周到、体贴,没有一丝施舍的意味。她们送她一些旧衣服,时常带她一起玩,总是顺道载她,这样她就不用给自己的车加油了。“最让我难过的是,我就要离开她们了。”
“现在是什么情况?”
她又耸了耸肩:“除非我能想办法每个月还上三百美元房贷,不然,从周五开始,我们就得睡大街了。如果能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梅的丈夫尼克——他是一名律师,是个很好的人——就能从辛普那里弄点儿钱来,帮我们渡过难关,直到我另找到一个住处。”
“那你父母呢?”
“我父亲去年冬天死了。他死后,养老金也没有了,母亲靠她的社保和他的保险金过活——也并不多。她勉强能生活下去。我一点儿都没向她提起过。她和姨妈一起住在佛罗里达。她知道了也只是徒增伤心,什么忙也帮不上。”
“天哪。”
“是啊。你知道最让我难过的是什么吗?我喜欢工作。如果我是男人就好了,那样我就不用担心了。辛普可以待在家里。你明白吗?可是所有的事都得仰仗他们,没有他们,你就什么都不是。如果他们做错了事,你也跟着完蛋了。就好像——你是一种附属品,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米拉不想去想这个。
“完全是附属品。”萨曼莎继续说,“什么事都全靠男人。看他们是否工作,是否喝酒,是否还爱你。就像可怜的奥利安。”
“奥利安?”
“你知道吗,他们确实过得很好,她跟着他一路搬到巴哈马。后来,有一天他突然决定不和她过了,于是自己坐飞机离开,留给她一座租来的房子、两艘没付款的船和三个孩子,银行账户里的钱也没了。你应该已经听说了吧。”
“是啊。那是因为他们不关心自己的孩子,不管孩子。所以,他们是自由的。牺牲的总是女人。一直都是这样。”米拉听到自己说。
“现在,她又得了癌症。”
“什么?”
萨曼莎摇着头:“下周她就要做手术了,是乳腺癌。”
“啊,我的天哪。”
“这类事情层出不穷。去年,跟我家隔了两户的那个女人还试图自杀。尼克说,女人的情绪是不稳定的,可我知道,她之所以要自杀,是因为那是唯一能控制她丈夫的方法。他总躲着她,对她一点儿都不好。一切似乎都在崩溃的边缘。我真不明白。我小的时候,事情似乎不是这个样子的。好像那时候有更多的自由,可所谓的自由都是男人们的自由。”
萨曼莎使米拉想起了莉莉。她只管不停地说,不怎么理会听众的反应。紧张之下,她脸上带着迷惑的表情,好像某人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屎壳郎般莫名其妙 [23] 。
“你知道吗,我真的挺愿意当一个家庭主妇。听起来很不可思议是吧?可我确实喜欢。我喜欢和孩子们一起做事。在我们很落魄,没钱准备圣诞礼物的时候,我喜欢和孩子们待在一起。爱丽丝和她的孩子跟我们一起,我们自己动手做礼物互赠。我也不介意打扫卫生和做饭。我喜欢有个伴儿,布置餐桌,插花,做美味的食物。生活还真是挺讽刺的,是吧?”
米拉喃喃地应了几句。
“我从不奢求太多。我只希望有房子,有家庭和像样的生活,我没有太大的野心。我想,要想有野心,我还不够聪明。可现在……”她突然停住,张开了双手,就像一个人突然意识到自己小心翼翼地从井里捧起来的水已经从指缝间漏光了。
可是,米拉没怎么在听。三百美元,这不算多。诺姆在高尔夫俱乐部一个半月就要花掉那么多。她的支票簿就放在包里,她只需拿出来,开一张支票给萨曼莎。这不算什么,可她不能那样做。她尝试过,她心里想着她的包,想象着自己拿出支票簿。如果她能做到那一步,就不会反悔了。可她不能。
当她告辞时,她答应想想办法。萨曼莎疲倦地笑了笑:“谢谢你过来看我,听我讲这些伤心事。我知道你并不需要听这些,这个世界上的伤心事已经够多的了。”
米拉心想:我的世界不是这样的。
15
“绝对不行。”诺姆说。
“诺姆,萨曼莎好可怜!”
“我非常非常同情萨曼莎,”他冷峻地说,“可是,鬼才会用自己辛苦赚来的钱帮助那个恶心的辛普。”
“你不是在帮辛普。他都不住那里了。”
“那房子是他的,不是吗?如果他以后会还我又另当别论了。可是从你说的来看,他就是一个失败者,一个没用的蠢货,那我的钱不就打水漂了吗?”
“诺姆,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不缺钱。”
“你说得倒轻巧。那可是我辛苦赚来的钱。”
“你以为我每天都在做什么?我这些年都做了些什么?我和你一样辛苦。”
“嗬,米拉,别吹牛了。”
“你什么意思,吹牛?”她的声音陡然提高了,“难道我没有为婚姻做出同等的贡献吗?”
“当然有了,”他抚慰地说,可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蔑视,“可你的贡献在其他方面。你并没有贡献钱。”
“是我做了那些工作,你才能去外面赚钱!”
“米拉,别胡扯了。你以为我需要你做那些吗?我在哪里都能生活,我可以请一个管家,或者住在宾馆里。是我辛苦工作维持了你的生活,而不是你照顾家里我才可以出去工作。”
“对于钱怎么花,我就没有发言权了吗?”
“当然有。你想要的我都给你了,不是吗?”
“我不知道。我从来没有想要过什么。”
“你买衣服,让孩子们去上音乐课,去露营,我抱怨过什么吗?”
“那现在我需要三百美元,去给萨曼莎。我需要这个。”
“不行,米拉。这件事到此为止。”他站起来,走出房间。几分钟后,她听到洗澡的声音。那晚他要出去开会。
米拉也站了起来,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全身都在颤抖。她扶住餐椅的椅背。她想举起这把椅子,冲上楼去,用它砸开浴室的门,砸在他头上。她瞥见柜台上有一把切肉刀,于是想象自己拿起它捅入他的心脏,一刀又一刀。想到这里,她微微喘着气。
她感到自己被他连根拔起。她居然不明白自己是毫无权利的,这使他很恼火。怎么会这样呢,他掌握了一切权利?她想起那一晚坐在摇椅上想死的自己。那时她是有权利的,有去死的权利。她感到自己无法与他对抗。她不能未经他允许就把钱给萨曼莎。然而,如果她不给,某种东西就算结束了。她已经准许他将自己与朋友们隔绝开,那就已经缩小了她的圈子,如果她这次又让他阻止自己,她就真的被连根拔起了。可是,她一步也挪不了。
他打扮得光鲜体面地走下楼,准备出去时,瞥见她正站在厨房里。
“我可能很晚才回来,别等我了。”他以平常的语气说,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他走过她身边时,匆匆吻了一下她的脸颊,然后穿过厨房,去了车库。她想象着冲出去,把车库的门锁上,逼他坐在车里吸一氧化碳。这样的画面浮现在她脑海中,把她吓呆了。
他们的一个孩子突然冲进厨房:“嘿,妈妈,《奇人艳遇》 [24] 开始了,我可以看十五分钟吗?”
她转身对他吼道:“不行!”就像一个怀恨在心的复仇女神。
16
那晚,她像患了梦游症一样走来走去。孩子们看电视时,她就坐在起居室里。孩子们都上床睡觉了,她也没有去关电视,只是呆呆地坐着。新闻里还在报道施韦尔纳、古德曼和钱尼 [25] ,大家都认为他们死了。这使她深有感触。他们死得其所。年轻的时候,她总爱说一些男女平等的话,可现在连想都不想了。死得其所固然好,可她还是会想,那有什么用呢?不过,你早晚都得死,还不如死得有价值一点儿。最好死得有价值,不然,就太可悲了。她的脑中麻木又混乱。她起身关了电视,倒了杯白兰地。这下可糟了。一杯白兰地下肚,温热了她的内脏,热量传遍她的全身。她开始哭泣,但又不是哭,而是如狂风暴雨般猛烈地呜咽,她无法控制,每抽噎一次,就好像她的肝胆内脏都要吐出来了。
她花了很长时间才平静下来。她对那三个年轻人感到很好奇。他们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可能没想过自己会死,也没打算牺牲。他们只是相信那个目标值得去冒险。可是一旦那个目标是为你自己,愧疚感就会油然而生。你怎么敢为了自己斗争呢?那太自私了。或许钱尼就是为了自己而斗争,然而你不会觉得那是自私。她又倒了一杯白兰地,接着又喝了一杯。她喝醉了,开始想象各种场景。诺姆开完会回来,她站起来说……她在脑中编造了一席高尚的演讲。她逐一和他辩论,他惊讶于她的逻辑性,最终让步、道歉,请求她原谅。或者,等他进来,她拿着切肉刀一刀砍向他的头,然后看着他绝望地、慢慢地死去。或者,他根本不会回来,而是喝醉酒,出车祸死了。或者,他在街上遭到袭击,被小偷捅死。那么,她的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
天开始亮了,她意识到诺姆不会回来了。同时,她也意识到,诺姆不是敌人,而是敌人的化身。因为就算她开了那张支票,他又能把她怎么样呢?他会揍她,会和她离婚,还是会不给她钱买吃的,或者让她还回来?他什么办法也没有。她开始意识到,他凌驾在她之上的权威是基于双方的认同,如空中楼阁一般,并没有实际的依据,所以他才会经常以这样奇怪的方式维护它。只要她别过脸去,不去理会他怎么说,就能打破这种权威。可她为什么就不敢这样做呢?还有其他的东西——外界的东西——赋予了他这种权力,不是吗?还是,她只是不想失去他的爱?什么样的爱?是他们的婚姻吗?她醉醺醺地坐在摇椅上,晃来晃去,看着太阳爬上树梢。她在椅子上睡着了,直到孩子们进来朝她喊道:“妈,你没有叫我们起床!妈,我们要迟到了!”
她甩甩头,醒过来,看着他们。
他们正在到处找书,时而朝她大呼小叫,时而相互吼叫。
“我们连早饭都没吃。”诺米责备地说。
她坐在那儿看着他说:“反正你都不吃的。”
他停下来,惊讶地看着她,察觉到了什么异样。可是已经来不及管它了,他们飞快地跑着去车站,因为很显然,她是不会开车送他们去了。她坐在那儿,脸上挂着扭曲的笑容,然后,她站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之后,她洗了澡,换好衣服,带上支票簿,开车来到萨曼莎家。她递给萨曼莎一张三百五十美元的支票。“一点儿心意,希望能帮你渡过难关。”她解释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这笔钱是为了我,不是为了你。”
她在他们的联名支票本上以醒目的大字填写了金额和收款人的姓名。可后来诺姆并未提起此事,一次都没有。
17
若你要问:“诺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影子般的男人,还是有名无实的丈夫?”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其实我也不太了解他。我认识他,甚至对他非常熟悉,但是,我依然不了解他。我可以告诉你他长什么样子。他个子高高的,约有一米八,金发碧眼。早年他还留着平头。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脸上有了红晕,也有一点儿发福,但不是太胖。为了瘦身,他一直在打高尔夫球和壁球。他穿高领毛衣和白色羊皮鞋的样子非常英俊。他还能紧跟七十年代的潮流。他把头发留长了一点儿,打理成左边略长的偏分。他留了鬓角,开始穿彩色的衬衫,打宽领带。他的面容仍然很俊朗。他的性格也很招人喜欢,会讲一些不下流的笑话。他喜欢看足球赛,偶尔还会去西点军校看一场。他了解他所在行业的最新消息,但报纸只看前面几页。回家后,他喜欢看电视,喜欢看西部片和侦探剧。他并没有什么极端的恶习。从许多方面看,他都是五十岁男人最理想的样子。
你以为他是我编造出来的。你心想,啊哈!这肯定是一个虚构故事里的一个符号化的人物。呜呼哀哉,我倒希望他是,这样他体现的就是我的失败,而非生活本身的失败了。我倒是更愿意相信,诺姆之所以是这样一个“纸片人”,是因为我写得不够好,而不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纸片人”。
这些年来,我读过很多男性作家写的小说,在我看来,那些小说中的女性角色大多是用来填充边角的“纸片人”——除了亨利·詹姆斯 [26] 的小说。所以,问题或许就在于,我们——男人和女人——并不是非常了解对方。或许我们对对方的渴求,超过了对对方的了解。但我也并不觉得男人们比我更了解诺姆。而且,不只是诺姆,还有卡尔、保罗、比尔,甚至可怜的辛普亦是如此,尽管我对辛普的了解比对其他人稍微多一些。当你没有了身份,掉出了某个阶层,你的自我反而更清晰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就好像做一名中产阶级白人男性就是一份全职工作;就好像在西点军校受训的陆军上校,即便没有穿那身漂亮的军装,也得笔直地站着,说话时嘴不能张得太大,也得会讲一些酒桌笑话,走路像机器一样。唯一的出路就是你因严重违纪而被赶出军队,最终在贫民区的救世军 [27] 施粥所和几个小毛孩聊天。那时,你才终于可以做自己。辛普脱离了这个队伍,在其他中产阶级白人男性看来,那是不可原谅的罪孽——就像变成同性恋者一样可耻。所以,我可以想象,他花着母亲的钱,来到经常光顾的酒吧,端着第二杯双份马丁尼,优雅地坐着,从容地讲着自己下午将要大赚一笔,正等着三点钟的电话(谁会在酒吧里讲这些?你可能会想)。他和其他声音空洞的人没什么两样。只是你知道他说的不是真的,你盯着他看,才发现,或许他自己都不知道那不是真的,他还没聪明到成为一个高明的骗子。他买了一种幻想,这就是他买到的全部,也是他现在所拥有的全部,他在里面转啊转,像孩子们生活在白日梦里一样。
不管怎样,其他人都还保留着他们的制服,所以人们对他们的了解也仅限于此。所有的士兵都是一个样子,就像乞丐和中国人都是一个样子一样。
然而,我还是要试着告诉你们我所知道的诺姆是什么样子。
他曾是一个快乐的宝宝。他的父亲是药剂师,母亲是个善于交际的家庭主妇。他还有一个弟弟,后来当了牙医。诺姆和他弟弟上学时都非常聪明,非常爱运动,非常善交际。他们圆滑世故,不偏不倚,正是这种过于礼貌的举止,让人很难和他们亲近。
他不怎么热衷于性生活。从小他母亲就认为,睡觉时手应该放在被子上面,如果他睡着时无意识地把手放进去,她甚至会把它们拉出来。她绝不允许她的孩子们早上睡懒觉,还经常警告米拉别让她的孩子们养成那种坏习惯。五岁那年,诺姆和邻家的孩子比赛谁尿得远,他母亲发现了,就吓唬他再这样做小鸡鸡会飞走。比起她吓唬他的话,她那惨白的脸和拽他回家时那急促的呼吸更令他印象深刻。十九岁,他恋爱了,那是他约会过的第一个女孩。他们订婚了。可他在外面上大学时,她和镇上埃索石油公司所属加油站里的一个技工私奔了。此后几年,诺姆都处于被背叛的悲伤中。他的一群朋友介绍安托瓦妮特给他认识,她是那种轻易就能和人上床的女孩。于是,他就在一辆三九年款福特后座上破了处。他心里充满了罪恶感,可又带着某种朦胧的愉悦感,或者说情感。只是自此以后,他便不再积极寻找这种感觉了。诺姆心里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至少在那些天是的。他和朋友们一起笑谈这段经历,笑安托瓦妮特,可他隐约觉得,事情本不该这样,那本不是他会选择的方式。
小时候,他喜欢画画,可家人并不鼓励。当然,他们也没有强烈禁止。只是画画这件事和整个家庭的运转方向不一致罢了。家里唯一挂着的绘画作品是柯里尔与艾夫斯 [28] 石版组画;他们从不读书,也不听音乐。但他们不会觉得少了什么,只是这样的事不存在于他们的世界而已。他们让诺姆去上骑术课——他父亲首次参战时是骑兵。他想去西点军校看球,父亲很鼓励。他发脾气的方式从来都一样:西点军校队一输球,他就踢收音机。收音机很遭罪,可他的家人也能接受这种方式,因为他们不允许他以别的方式发脾气。若他以除此之外的任何形式发脾气,他们都会认为他精神失常,会冷冷地送他回房间,不给他饭吃。
诺姆学会了做一名他父亲所谓的绅士。他什么都懂一点儿,但每样都不精通。他做什么事都没有激情。他学习,成绩不好不坏,总是得c。他踢球,但没有成为主力球员。他的社交生活很愉快,但总是很节制。他约会,但性欲并不强烈。
他通过家人认识了米拉。在他眼里,她非常漂亮、柔弱、天真,同时又有些老练。也许是她的思想让他觉得她老练,因为她想到了一些他没想到的东西,可是,随着和她的关系越来越近,他开始从大学朋友那儿听说关于她的事,然后就觉得米拉没他想象的那么天真。这两种相互矛盾的印象令他纠结:他想把她留在身边时,就对她说外面的世界不安全,到处是危险的男人,他知道这样就能吓到她;他生她的气时,就大声叫骂,说别人都说她是淫妇。在他看来,她是那种具有神话色彩的处女与淫妇的结合体,尽管并不完全符合他的想象。他根本就没想过那会是什么样子。他从来不去想任何危险的东西。他对父母、职业和生活圈子的感觉一直都不偏不倚,还略带点儿幽默和不屑。这种避免陷入困难和危险的做法,如同他做什么都很适度一样,成了他的一贯特点。他总是走在宽阔、平坦的路上,看着那些选择狭路的人要么疯掉,要么变得粗鲁无礼。在他的词典里,这些词差不多是同义的,疯狂只不过是更过分的无礼而已。在某种意义上,他是一个超越了自身年龄的理想绅士。
对于他来说,米拉似乎是完美伴侣。他是科学家,是和事实打交道的,他了解世俗中的体育、金钱和地位;而她是艺术家,懂文学。她会弹一点儿钢琴,对艺术和戏剧有所了解。她似乎天生具有良好的教养。她给他增光。尽管她读了两年大学,他也从不觉得她不该像他母亲一样做家庭主妇。她得照顾他和他们的孩子,她还能提供他的家庭所缺乏的文化和教养。从表面上的各个方面看,他们的婚姻都是很称心如意的。他们都来自中产阶级、共和党家庭,虽然她接受过一些天主教的教育,但她和她的家人现在都不信教,也不会激起他的家庭对非清教徒的蔑视。她受过教育,她很健康,也并不娇生惯养,结婚头几年也不会拒绝做家务。除此之外,米拉身上还有一种无助、脆弱的气质,这点从内心深处打动了他。一切似乎很完美。
事实也的确如此。他们结婚已经十四年了,诺姆不得不承认,他们之间并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她是一个称职的妈妈,一个好管家,一个能干的女主人。她的性欲不是很强,但诺姆因此而尊重她。他感觉他的选择是明智的,还沾沾自喜地瞧不起那些有婚姻问题的同事。他对自己和自己的生活感觉良好,对米拉感觉良好。时光荏苒,他的脸上长出了和蔼慈祥的皱纹。他们过上了期待中的生活,对诺姆来说,这已经非常满足了。只是有时候当他们去百老汇看电影或音乐剧,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扭动着身体时——不是那种妖艳的女人,而是那种从肢体语言中透露出某种无助和脆弱的女人——他内心就会升腾起一种洪水猛兽般的东西,渴望伸出手去,使劲地抓住她,哪怕被拒绝,也要抓住她,把她拉过来。可他从没想过那些词:强奸、战胜、拥有、控制。他最开始对米拉也是这种感觉,但从未付诸行动,现在也不会。他会笑自己,笑自己那滑稽的欲望,笑它们的荒唐,回到家后,依然保持平静,务实地和不情愿的米拉做爱。他做爱时从不带任何感情。
18
那么,什么是男人呢?我在大众文化中的所见所闻告诉我,男人负责性交和杀戮。可是在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又告诉我,男人负责赚钱。也许这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关联,因为在我们的世界里,赚钱就需要你小心地避开性交和杀戮,所以也许是文化提供了那些非生活的部分。对这一点我并不了解,也不关心。我觉得那是他们的问题。这些年,女人非常努力地想要摆脱强加在她们身上的刻板印象。但麻烦的地方是,这些印象中又确实有一部分符合实情,因此,要否定它们,通常也就意味着你需要否定一部分真实的自我。或许男人的处境也相同,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他们很喜欢自己的社会形象,觉得它们很有用。如果没用了,他们也可以随意改变。如果男人仅止于此,那么,我宁愿永远没有他们,靠单性生殖繁衍后代,那就意味着我只能生女孩,这点倒是很适合我。可是,在这种印象的另一面——也就是现实,同样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即便我认识的男人不那么沉溺于杀戮,性交不太频繁,赚的钱(最重要的部分)也不多不少,他们也不会变成另一番模样。他们还是会很无趣。也许那就是成为胜者的代价吧。因为我所认识的那些被男人肏,也被生活肏了的女人,真的很了不起。
作为被歧视的群体,还是有一点优势的,那就是,你拥有自由,拥有想怎么疯狂就怎么疯狂的自由。如果你去听一群家庭主妇的谈话,你会听到许多无稽之谈,其中有些真是疯狂。我想,这也是太过孤单,没有人阻碍你胡思乱想、让你的思想符合社会规则的缘故吧。自由思考带来疯狂,可也带来智慧。普通女人会把那些肏蛋的事实说出来。你可以选择忽略它们。她们仍可以胡言乱语,却不用被关进监狱(当然,有一些还是会的),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她们疯了,而且她们影响甚微。一个女人,不管虔诚与否、世俗与否、消极与否、过分自信与否、爱与否、恨与否,都不会遭到太多的抨击。她的选择在于,要么被说成拖油瓶,要么被说成荡妇。而我所不理解的是,女人怎么突然就有了影响力。众所周知,子不教,母之过。那么,这毫无力量的母亲,是如何做到这点的?她一周要洗五筐衣服,还要担心是否将浅色的衣服混进深色的衣服里,她这些力量都是从何而来?她如何补偿父亲造成的不良影响?为什么直到这种力量后来被称为责任,她才知道自己拥有它?
我正试着去了解输与赢。如今,游戏规则变成了男人只要远离是非就能赢,而女人总是输,再伟大的女人也不例外。伊迪丝·琵雅芙和朱迪·嘉兰 [29] 这样的女人从她们的输中获益而变得成功。这倒是很清楚,然而,不清楚的是,我们到底在玩什么样的游戏。若你赢了,赢得的是什么?在这方面有过经验后,我知道你输了什么。但我不知道,即便你赢了,除了钱,你还能得到什么。也许只是如此而已,岂有他哉。我猜就是这样,因为当我看着所有的赢家,看着全世界的诺姆时,我再看不到别的东西——除了钱,一种在尘世的安逸和某种合理性。
你会以为我讨厌男人。或许是吧,虽然我的一些最好的朋友是男人……我不喜欢这种处境。我不认同这种泛泛的仇恨。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二十世纪的和尚,骂女人是多么恶毒,说她们出门的时候应该遮住全身,以免让男人沾染上邪恶的思想。世界以男人为重,女人只是与他们相关的存在,这种假说太鲜为人知、太隐蔽,就连我们也是最近才发现。然而,看看我们读的那些书。我读过叔本华、尼采、维特根斯坦、弗洛伊德和埃里克松 [30] 的书,读过蒙泰朗、乔伊斯、劳伦斯的书,还读过一些不如他们聪明的人写的书,比如米勒、梅勒、罗斯 [31] 和菲利普·怀利。此外,我还读过《圣经》和希腊神话,也并未质疑后来的修订本中为什么将盖亚、特勒斯 [32] 和莉莉丝 [33] 放在脚注里,还说是萨杜恩(罗马神话中的农业之神)创造了世界。我读了又读,从来不去质疑,印度教徒、犹太人、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塞尼卡人 [34] 、加图 [35] 、圣保罗、路德 [36] 、塞缪尔·约翰逊、卢梭、斯威夫特……嗯,你明白的。多年来,我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所以,现在我很难说别人偏执,因为我自己就是一个偏执的人。我曾警告别人,我有性格缺陷。可事实是,我厌倦了四千年来男人不断地告诉我女人有多么堕落。尤其让我深恶痛绝的是,当我环顾四周,看到这些堕落的男人和优秀的女人,他们都在私下里怀疑着,那四千年来的评价是正确的。那些天,我感觉自己是个罪犯,是个亡命之徒。也许那些用异样的眼神看我走在沙滩上的人就是这么认为的吧。我之所以有这种感觉,不只是因为我觉得男人堕落、女人优秀,还因为我相信,被压迫的人有通过犯罪途径赢得生存的权利。当然,这样的犯罪意味着,被压迫者公然反抗那些由压迫者制定的约束被压迫者的规则。可是这样的处境让你一不小心就会走上拥护压迫的道路。我们被束缚在“主-谓-宾”的句式里,最好的办法是把它倒过来。可这根本不是什么答案,对吧?
嗯,那就交给别人来回答吧,或许那些不像我这样有性格缺陷的新一代人可以。我对男人的感觉源于我自身的经历。我有点儿同情他们。就像一个刚从达豪集中营里放出来的犹太人,看见一个年轻英俊的纳粹士兵肚子上中了弹,在地上打滚,只是看了一眼,便继续往前走,甚至都不会耸耸肩。我一点儿都不在乎他们。我的意思是,不管他是什么人,不管他羞于何事、渴望何物,都不重要。我要在乎也太晚了。也许,我一度在乎过。
但是,仙境就在门后。我会永远讨厌纳粹分子,即便你能向我证明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只是受了幻觉的支配,或者他们被幻想洗脑了。我心里的石头就像一颗牡蛎中的珍珠——是为了防御应激而累积起来的。我的珍珠就是我的仇恨。我的仇恨是从经历中所得,它并不是偏见。我倒希望它是偏见,那样一来,我或许就能忘却它。
19
我想,我该回到故事中了,可是,一往那边想,我就感到无比厌倦。哦,生活,生活啊!那些岁月。当有人悄悄对你说某某人生病了,你说“真倒霉”,然后问是什么病,他们低声告诉你“就是女人的毛病”,你还记得当时是什么感觉吗?你从来不去追问,只是隐约地感觉到,滴答滴答,血从各个孔里冒出来;器官伴随着各种黏性物往下滴,试图分离出来;胸部下垂、长了肿块,有时还不得不切除。这一切都让人有一种身在臭气熏天的岩洞里的感觉,永远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又黑又臭,脚下是半米厚的黏糊糊的、令人恶心的覆盖物。
没错。我讲给你们听的那些故事,有几个人的没有提到。我没有告诉你们桃瑞丝和罗杰、葆拉和布雷特、桑德拉和汤姆,或可怜的杰拉尔丁的遭遇。我知道,但我不打算讲。没什么意义,都是大同小异。我也不会细致地描述奥利安的经历,只会告诉你她切除乳腺以后的事。肖恩去医院看她,一脸厌恶地别过他那英俊的脸庞。
“回家后别让蒂米看到你那个东西,”他撇着嘴说道,“真恶心。”
他其实不用担心。回家后,她就自杀了。但是,这并不是他的错。她只是不应该那么爱他,不应该太在意他对她的看法。应该,不应该。到现在,我所知道的了不起的女人,有奥利安、阿黛尔、莉莉和艾娃(说起来,她也算一个了不起的女人吧)。
毁灭,毁灭。我们所有人,都是幸存者。我们从自己生活的战争中幸存下来,我们从彼此身上获得唯一的帮助。是爱丽丝夜复一夜地陪在萨曼莎身边,直到她从癔病中、从被背叛的感觉中、从仇恨的剧痛中恢复;是玛莎发现米拉倒在地板上,手腕割破了;是米拉将玛莎放在床上,扔掉剩下的安眠药,陪着她,直到她恢复意识。然而,谁也救不了莉莉。她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之外。
你相信这些吗?这并不是小说素材。它没有条理,没有艺术中如此重要的平衡——如果一条线向东,另一条必须向西,而两条线本质上都一样。这些生活就像是用来织地毯的线,织成以后,各种各样的颜色混合在一起,充满血迹、泪痕和汗味,连织线的人也惊恐不已。还有一些人的人生本非如此,最后却也殊途同归。比如,埃塞尔。你们不认识她,她是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她想成为一名雕刻家。当然,她结婚了。她脑子里装了很多古怪的东西。她喜欢搜集贝壳,家里到处都是贝壳,除了贝壳,她对别的话题都不感兴趣。于是再没有人去她家了。
在我试着写下这些的时候,有时会感觉,这就像是小时候做纸娃娃。它们看起来都非常漂亮,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有的是金发,有的是红发,有的是黑发。我还会画一套又一套衣服——晚礼服、西装、休闲裤、短裤、长睡衣,而且它们全都可以替换。我倒是很希望自己能画一个美狄亚或安提戈涅。可你也知道,她们有清晰的轮廓和明确的结局,而我所认识的那些人没有清晰的轮廓,她们的生活也没有明确的结局。我见证着,曾经见证着,岁月慢慢消磨殆尽。没有一种生活是在平静的绝望中度过的——不,应该说这些人的生活里,没有一件事是平静的。有激情、有极端、有尖叫、有血肉的撕裂——当然,是你自己的血肉。到最后,我们所有人都被毁了。所以,这似乎更像一种普遍的问题,而不是个体的问题。哦,如果你要挑毛病,它们就摆在眼前,但这毕竟不是悲剧。或者可能它真的是悲剧?米拉的神经质、自命不凡和冷漠,萨曼莎的依赖性(她像孩子一样把什么都留给辛普,直到最后追悔莫及),玛莎傲慢地以为自己能过上想要的生活,得到想要的东西,奥利安对肖恩那强烈的、坚定不移的爱,以及葆拉的勃勃野心……是的,这些都摆在眼前。
但是,你且想想:没有一个男人是被毁掉的。当然,除了辛普。可是,他在母亲家过得非常开心,每天喝着马丁尼酒,活在妄想中,酒吧里还有一群观众。然而,其他人都有不错的工作,有的还再婚了,他们所有人都过上了不同程度的所谓美好生活。没错,他们很无趣,可他们的无趣困扰的是其他人,而不是他们自己。他们或许不觉得自己无趣。肖恩住在长岛的一座小房子里,又有了两条船。那些天,罗杰在东区租了一幢漂亮的公寓,假期也在地中海俱乐部度过,而桃瑞丝还在靠救济金生活。你能想象吗?这些事是天注定的吗?也许男人比我想象的还要糟糕。也许他们正经历着各种内心的折磨,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也是有可能的。我会把他们的痛苦留给那些能明白、能理解的人,留给菲利普·罗斯、索尔·贝娄 [37] 、约翰·厄普代克 [38] 和可怜的、没有子宫的诺曼·梅勒。我只知道,那些女人人到中年,日子过得非常艰难,每天都在苦苦挣扎,比如,要让最大的孩子戒掉海洛因,要让女孩们读完大学,要付钱给心理医生,治疗女孩们的厌食症和男孩们的抑郁症,或让正齿医生给孩子矫正牙齿。真让人悲伤。我还记得瓦尔说过:“啊,你没发现吗,我们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啊。我们知道什么是重要的。我们没有卷入他们的游戏中!”但对我来说,那似乎是一种可怕的抬举。我回顾自己的人生,满目疮痍,到处是弹坑、翻倒的石块和泥潭。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幸存者,除了活下来,什么都没有了,仿佛一个在干瘪瘦弱身躯里四处游荡的灵魂,一边收集蒲公英的嫩芽,一边喃喃自语。
20
萨曼莎渡过了难关。她经历了一年半的地狱般的生活(法律与经济方面),最后在小镇另一头的一套小公寓里安顿下来。她知道,只有和她的朋友们待在一起,她才有救,而无论如何,她最后终于得救了。为了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她又开始上夜校了。至于她如何付学费的,我也不知道——萨曼莎向来是知道怎么从牙缝里省钱的,或者说,她被迫学会了。他们有饭吃,孩子们很健康,有时候甚至很开心。他们虽然年纪小,但经常帮萨曼莎做家务。他们很懂事。一九六四年,弗勒八岁,休吉五岁了。十年后的今天,弗勒就上大学了。不管怎样,他们还是挺过来了。萨曼莎当然有了变化。她变得非常瘦,直至现在,还一脸苦相。她只靠救济金过了几个月,这让她觉得很丢人。可之后,她又会说,谢天谢地,幸亏那几个月还有救济金。也有一些男人喜欢萨曼莎,有时候,她说她想再婚。可不知为何,她总是下意识地与他们保持一点儿距离。她还没准备好将自己的人生交到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手里,毕竟,要结婚就得这样。所以,她仍然保持单身,如今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当地的一家小公司当办公室经理,母子三人靠她税前二百美元的周薪过上了还算宽裕的生活。一九六四年的夏天,充满了痛苦、改变、失去和艰难,此外,他们还面临一个非常可怕的问题,那就是他们能否生存下来,即使生存下来了,又如何继续存活?在一个富裕的社区,若孩子缺少教育会怎样?这样的悲惨先例人人都听说过。不过,她的孩子非常懂事,这也许是萨曼莎教得好。将来的事谁又说得准,你还不是得熬过去,期望着一切都会变好。
米拉并不觉得自己在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萨曼莎的朋友和她住得很近,而米拉住在贝尔维尤,忙着给家具抛光。米拉给萨曼莎的那笔钱(想不到的是,一年半以后,萨曼莎还想着要还给她),是她离宣布独立最近的一步。诺姆也明白。他从不提起此事,可是,看到支票簿后的那几周,他对米拉很疏远。他看她的眼神很冷漠,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她常常想把此事摊开来说个明白,可是她不敢。她还记得上次他们谈起此事时的感觉,害怕诺姆再说什么,害怕知道诺姆的真实感受,害怕再次体验那个晚上的可怕心情。他们也就继续这样过下去。八月,那几个年轻的民权捍卫者的尸体找到了,警方开始寻找责任人,这真是徒劳又可笑。也就到此为止了,米拉苦涩地想。她发觉自己的嘴唇紧紧抿着,显出淡淡的痛苦。她继续擦拭家具。
然而,玛莎的生活很混乱,在那几个月,她经常来找米拉——她唯一可以倾诉的人。她的眼里、笑容里、声音里还满是大卫的影子,但这并不是爱慕。她对大卫了解得很透彻。她知道他傲慢、自私、有魅力、威严、聪明、偶尔犯蠢、非常刻薄、小气。可这些她全都可以接受。“我还能有多高要求呢?”她笑着说。有天晚上,他们在图书馆的复印室里大吵了一架,他想复印自己准备出版的论文,而她要复印她某一门课的论文,可即便她的论文五点钟就要交,他也不肯让她先复印,最后还把它撕得粉碎。米拉惊呆了:“所以你就这么认了吗?”
“我揍了他,”玛莎说,“我朝他脸上打了一拳,还踢了他一脚。”
“那他呢?”
“他还手打我。”她说着摘下太阳镜,露出青肿的眼睛。
“天哪!”
“嗯,”她继续得意地说,“然后,他重新把我的论文打了出来,还跟他的朋友爱泼斯坦教授解释,说我没按时交论文都是他的错。我不知道爱泼斯坦怎么想,他可能觉得我们都疯了吧。可他并没有因为迟交而扣我的分。”她又笑了,“那是一场权力的较量,我们一直都在斗个不停。但我能理解,我承受得了。乔治的问题在于,他从不还手,总是让我跟自己的愧疚感搏斗。乔治只会生闷气。我倒宁愿他能在我眼睛上打一拳。”
“天哪,玛莎!”米拉禁不住打了个寒战。正是这种事使她退却的。
“哼,现在乔治还是那个德行。”玛莎继续轻快地说,“你知道吗,当我想明白我是认真的,马上就告诉了他我和大卫的事。”
“你是说他能接受吗?”米拉问。她很惊讶自己能够如此冷静。她无法想象这样的事发生在她自己的生活中。
“是啊。他能怎么样呢?他时不时也和他的秘书上床,已经有一年了。每次他留在镇上过夜,都是和她在一起。我们对对方一直都很坦白。”
“我明白了。”
“可问题是大卫。他太他妈的爱吃醋了,”她得意扬扬地说,“他一想到我和乔治睡觉就受不了。他抱着我说的这番话……好像对他来说,我的身体就是宇宙的中心。我真的觉得是这样。它简直要不是我的身体了。但他之所以那样,并不是出于占有欲。我们两人真的是一体的。我不喜欢肥皂,他就不用,他甚至丢掉了我不喜欢的香体露。几周前,他肚子上长了疹子,他就不想和我做爱,因为不想让我看见。他希望在我面前是完美的。真的,我们对所有事都有同样的看法,我们的感觉也息息相通。所以,我们之间的关系很混乱。我们太亲近了,我们真的想合二为一,这也就意味着,任何事,我们都不许对方有异议。哪怕最小的意见分歧,在我们之间都像是鸿沟。而我们又都很好斗,谁也不肯让步。我觉得生平第一次在男性中遇到旗鼓相当的对手。”
玛莎依然容光焕发。那些天,她心里一直想着大卫,她说他身上有一股好闻的味道。她看上去很精致,白里透红,发型是简单的长直发,着装简约,但剪裁很讲究。米拉看着她,心里说不出的羡慕,仿佛正见证着一个奇迹。
“所以他要我和乔治分开。可我不能那样做。乔治对我很好,我们的婚姻很美满,我们相互喜欢。而且,我们没多少钱,刚够我们共同生活和付我的学费。如果乔治自己过,他会很困窘。”
“大卫也和他的妻子一起过。”
“是啊,可他说那不一样。他不爱他的妻子。他把她当用人使唤。他很晚才回家,从不告诉她去了哪里。她在家打扫房间,替他做饭,就算他不回来吃饭,她也不会抱怨,她还要照顾孩子——照顾那个臭小鬼。有一次,我在公园里‘偶遇’大卫,看到他们在一起。哼!不过,我讨厌孩子,他们都是怪物,而她糟到不能再糟了。他说他不和妻子同床睡。”说着,玛莎就像揭穿别人谎话时那样,粗声大笑起来,“反正,那段时间他真的让我很为难,可我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现在,突然另一边又出问题了。乔治觉得我真的爱上了大卫。我猜一开始他以为我们只是风流一阵,毕竟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比和大卫多,而且我们的关系是一般情人关系不能比的。可是,自从他觉得我爱上大卫后,他突然就阳痿了。那可是乔治啊!那个性爱高手!我简直目瞪口呆。他无论怎么弄都不行了!所以,现在除了别的事情(周三我还得交一份关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德国社会主义的论文,真烦人),除了大卫的抱怨和要求,我还得忍受乔治那讨厌的消沉情绪。毕竟,这都是我的错,怪我自己那该死的愧疚感。等等!凭什么都是我的错?他开始和萨莉睡觉的时候我怎么没有‘阳痿’呢?”
她们都咯咯笑起来。
“当然,我他妈的一生都在‘阳痿’。没关系了!”她笑着大声说道,“你知道吗,当一个女人真方便!”
“如果你是‘阳痿’,那我呢?我都没有享受过一丁点儿性快感。”
“但你可以自慰啊。”
她们陷入了沉思。
“当女人,真糟透了。”玛莎最后说。
她离开以后,米拉回想这件事,它就像另一种形式的童话故事。她想象玛莎和乔治做爱的场景——玛莎会说,“我可能没法让你达到高潮,但我可以很淫荡地挑逗你”,她在他身边游走,翻过去压在他身上,用手和舌头爱抚他,而曾经能很快回应的乔治,现在软弱无力地躺在那里——米拉想,就像我一样,不由得原谅了自己。可是,诺姆一点儿都不淫荡。她想象着玛莎向大卫绘声绘色描述着乔治的阳痿,仿佛这是送他的一件礼物,就像用芭蕉叶盛着食物的土著,去取悦那个来到岛上的陌生白人。看到这种奇异的东西,他会露出笑容,会眼神发亮,他吃饱喝足,满足地躺下。他们的问题就都解决了。
可事实并非如此。大卫,亲爱的大卫,执拗的大卫变成了一个脾气暴躁的人。一开始,他怪她骗他,他们为此吵了几个星期。最后,在一次眼泪汪汪、暴力相向的吵架中,他只得说自己相信她。可之后,他变得非常奇怪,越来越警惕。他开始尖酸刻薄地挤兑乔治。当然,玛莎坚决地袒护乔治。在经历了一个半月的激烈争吵和粗暴性爱(这是玛莎喜欢的)后,玛莎逼问他,他终于说出了他的真实想法:如果她的丈夫可以和她生活在一起而不和她做爱,那他就是同性恋者。如果她丈夫是同性恋者,那将她置于何地?此外,他自己也一直有强烈的同性恋倾向。在这种剑拔弩张的关系下,他们迎来了感恩节。米拉一边听着,一边神思游离。他们的关系太激烈了,太投入了。她见过大卫几次,和他们一起吃过午饭,她也觉得他有一种无法抗拒的魅力。嗯,那意味着什么呢?她真的有那么爱玛莎,因为不能和她上床,所以想和大卫上床吗?她心里不是这么想的。她厌恶这一切。这一切都太荒唐、太可笑了。人们会因为这样的事死去活来,真是不可思议。他们真的会伤心、沮丧、崩溃,他们会自欺欺人,认为自己的烦恼很重要。
就在圣诞节之前,米拉和玛莎一起吃饭。
“事情就这么定了。”玛莎说,她看起来既阴沉,又高兴,“没有别的办法,已经束手无策了。我们都会离婚,然后,等事情安定下来——我们不想影响到大卫的事业,我们就结婚。”
玛莎的表情很平静,她脸上散发着光芒,然后,又变得阴沉了。
“我觉得很对不起乔治。可他得学会离开我独自生活。那对他来说会非常难,他什么都依赖我。但他能应付的。我希望如此。我只能对他深感愧疚。”
“你确定这样做是对的吗……”
“当然!”玛莎超然地说,“绝对是对的!我们属于彼此。”
然而,她还是等到节日过后才告诉乔治。一九六五年一月初,乔治搬了出去。
21
米拉很同情乔治,她不顾诺姆的反对,邀请他过来吃晚饭。可玛莎说得对,乔治离了她就没法好好生活。他过来吃饭,喝多了,不停地哭诉。他曾去看过心理医生。他在办公室附近租了一间破旧的小屋。他没有生活,也没有钱,他很可怜。米拉请了他两次,便再没请他。乔治不再给玛莎那么多钱了,他说他也要生活。玛莎付不起房子的按揭,买不起孩子的鞋。生活就这样继续。玛莎还是很快乐。现在,大卫可以到家里来了,他们可以整晚待在一起,可以在她的房间里睡觉,这曾是多么奢侈的事啊。她向孩子们介绍他,迷恋而又充满爱意地看着他们尽力和大卫好好相处。
“他和孩子们相处的时间比乔治多了十倍。米拉,他肯和他们交流,听他们说话!”
当然,还有一些问题。大卫并没有离开他的妻子,而现在玛莎很在意这点。是大卫把这件事变成了考验——爱的考验。她通过了,她和乔治分开了,和她爱的人分开了,还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大卫解释说,他在经济上有点儿问题。他的妻子不会为难他的,不是吗?她是那样一个无助的小女人,如果他离开了,她就会崩溃。他得等到……
这句话的结尾很含糊,可玛莎仍然相信他。米拉坐在那里,苦涩地想着,女人真好骗,可是玛莎对她的暗示没有在意。大卫确实和她生活在一起,他几乎每天都待在她家里。米拉也承认,他们在一起时,能看出大卫是真的爱着玛莎的。可那又能怎样呢?还不是老一套。米拉已经厌倦了。女人和男人的游戏。他们以不同的规则进行游戏,只因为他们各自遵从的规则是不同的。一切显而易见,只有女人会怀孕,也只有女人需要带孩子。其余的规则都是从这一规则派生的。所以,女人不得不学会保护自己,不得不谨小慎微。一切规则的建立都是对她们不利的。玛莎勇敢、真诚、痴情,但她也蠢得可怜。
米拉端着白兰地坐在黑暗中,这样告诉自己。她预见了玛莎的悲剧,心里感到难过,觉得自己刻薄又渺小。如果大卫抛弃了玛莎,那也将成为一场悲剧。她对他的情感太强烈,足以吞噬一切。或许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她又对自己说,或许他说的是实话。毕竟,玛莎相信他,而她天生是个测谎仪。或许一切都会变好,他们从此以后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大卫在波士顿的大学申请到一份工作,工资比现在高,如果得到这份工作,他和玛莎就可以结婚,然后搬到波士顿,同时可以继续付给他的妻子赡养费。他是这么说的。也许是真的。可米拉内心深处仍有疑问:为什么他自己没有准备好,却要逼着玛莎先离婚呢?
当米拉想到自己的时候,这两种想法混杂在一起。她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而且她选择了正确的路。她在两方面都下了赌注。刚开始玩的时候,她不知道规则,可她还是碰对了。这一定是凭直觉。她的聪明才智后来用于给家务活提醒卡分类,那种学识和智慧并没有白白浪费。在一个女人作为牺牲者的世界,她生存下来,成为赢家。她有一座漂亮的房子,有两个听话的儿子,还有锦衣华服。她和她的丈夫一周至少会去俱乐部吃一次晚餐,如果她愿意,还可以每天下午去那儿打高尔夫球。做家务是出于自愿,而非必须。这不就是胜利吗?看看萨曼莎、莉莉,还有玛莎——她现在不得不向大卫要钱。
她坐在那儿,紧张得抿着唇,忽然听到车库门打开了,诺姆走了进来。他被门槛绊了一下,嘴里骂骂咧咧:“妈的!”然后走进她待着的这间屋。“回来了?”她问。“回来了。”他答,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酒,但没有开灯。
她什么也没说,可她全身的皮肤都紧绷起来。终于到了这一刻。天知道她曾想象了多少次。总会有一天晚上,他回家来,看到她靠在窗边的身影,会想起尚且尊重她的那些日子,会在她脚边的蒲团上坐下来,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她在黑暗中的轮廓。她看不清他的脸,但仍能想起他向她求婚时那渴望的神情和朝气,现在他一定是那个样子。他会说:“我明白你为什么要坐在黑暗中,我也想,或许我们可以坐在一起,轻触彼此的手。我会问你昨晚梦到了什么。会问你,为什么当月亮躲进云后时,你会害怕地看着它,等着它再钻出来。每当我俯身看克拉克玩游戏,伸手去摸他那可爱的小脑袋时,为什么总会忍不住拍他一下,不是真的打他,只是轻轻一拍,然后说:‘这招怎么样,小伙子?’他会回过头看着我,觉得我好烦,就像他最烦洗澡,需要被哄着才不情不愿应付了事。还有诺米,我讨厌那个孩子。为什么呢?米拉,我明明是爱他的。可是,当他像我小时候一样摇摇晃晃地在走廊里跑来跑去时,我真想杀了他……一部分的我想要跑过去扶住他,别让他摔伤自己,想要抱着他,一直抱着他,这样他就永远不会受伤;可是,另一部分的我想冲过去,一掌把他打倒在墙边,因为他居然会笨到让自己受伤。但最后,我什么也没做,只是啪啪地拍着手。他转过头愤恨地看着我,我心里一惊,因为不是这样的,我也不想对他这样,那我到底为什么还要那样做呢?米拉,你知道吗?你也有这种想法吗?我还想告诉你,昨晚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噩梦。我告诉你好吗?”
谁知道呢?也许诺姆是这样想的。这很可能。
所以,当他坐下来,一声不响时,她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她知道有些事就要发生了,她的愿望就要实现了。她试着调节气氛,又不想过分影响这种气氛,这种分寸很难把握。她不想逼他,不想让他生气,只想欢迎他进入她的黑暗世界。在那里,他们可以一起望着黑夜,与它融为一体。于是她小声说:“今晚的月色真美。”
他没有回答,她听到这句蠢话在她脑海中回荡,“今晚的月色真美”,一遍又一遍,好像一个热情过头的傻瓜,就像意大利歌剧中的一幕。幸亏是用意大利语唱的,因为当情侣们开始二重唱时,正因听不懂,你会相信他们唱的都是真心话。她觉得自己很蠢,觉得自己被否定了,所以她又张嘴想问:“今天过得好吗?”就跟平常一样,却说不出口。
“到了冬天,我喜欢从这个角度看月亮。”她最终这么说,“树枝投下阴影,交错在一起,真好看。只是一棵树。你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只是一棵树,但如此复杂交错,就像最精美的花边。想象一下,它的根该是什么样子?”
他啜了一口酒。她听到冰块碰撞玻璃杯的响声。他清了清嗓子。她觉得心里很柔软,像是什么东西要溢出来。这对他来说却那么难。她想伸手触碰他,可又克制住了。
“米拉,”他终于开口了,“这对我来说太难了,我不指望你能理解,我自己都不明白,这事并不怨你,只是因为我……”
她向他转过脸去,迷惑地看着他,额头上显出一道深深的皱纹。
“哦,我想你可能已经注意到了,我最近不经常回家,那是因为……唉,算了,说出来又有什么用!米拉,我想离婚。”
注释
[1] 约翰·福斯特·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1888——1959),当时的美国国务卿。
[2] 林登·约翰逊(lyndon johnn,1908——1973),美国第三十六任总统。
[3] 意大利语“是的”。
[4] 法语“是的”。
[5] 彼得·斯捷潘诺维奇(pyotr stepanovich,1782——1852),1991——1992年间任苏联空军总司令兼苏联国防部副部长。
[6] 1066,是指1066年发生的诺曼征服,是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同英国大封建主哈罗德为争夺英国王位进而征服英国而发动的一场战争。这场战争既是诺曼人对外扩张的继续,又是西欧同英国之间的又一次社会大融合。它以威廉的胜利而告终,对英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7] 珍·亚瑟(jean arthur,1900——1991),美国女演员,她从20世纪20年代拍摄无声片一直到1953年拍摄最后一部影片为止,一共拍摄了近百部电影。
[8] 比阿特丽斯·波尔蒂纳里(beatrice portari),但丁的梦中情人,但丁在《神曲》中就是以她为线索,开启了天堂之行。
[9] 均为瓦格纳歌剧《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中的人物。
[10] 安提戈涅(antigone),俄狄浦斯与其母亲的女儿,她不顾舅父的禁令埋葬阵亡的兄长而被囚入岩洞墓穴,后自缢而死。
[11] 赫斯特·普林(hester prynne),美国作家纳撒尼尔·霍桑《红字》一书中的主人公,因婚外恋生下一女,被罚以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
[12] 多萝西娅·布鲁克(dorothea brooke),英国女作家乔治·艾略特《米德尔马契》(iddlearch )一书中的人物,她在丈夫去世后,最终与丈夫的侄子在一起。
[13] 吉恩·蒂尔妮(ne tierney,1920——1991),美国演员,公认的美女。
[14] 彭忒西勒亚(penthesilea),希腊神话中美丽而强健的亚马孙女王,曾身披铠甲,率领十二个女战士帮助特洛伊作战,在战场上死于阿喀琉斯手下。
[15] 原文是德语,ill das weib?出自弗洛伊德的一句话:“尽管我对女性心灵做了三十年的研究,但是,还没有回答而且始终也无法回答的一个问题就是:‘女人到底想要什么?’”之后巴黎学派学者塞尔日·安德烈在他的著作《女人需要什么》一书中也提及了弗洛伊德的有关论断。
[16] 4-f,指美国选拔征兵不合格者,可免除兵役。
[17] 卡巴拉(kabbah),犹太教的神秘哲学,全称“卡巴拉生命树”。它被视为神创造宇宙的蓝图,或者神体的构造图。
[18] 吠陀经(vedas),婆罗门教和现代印度教最重要的经典。“吠陀”,是“知识”“启示”的意思。
[19] 迪娜(da),杰拉尔丁(ralde)的昵称。
[20] 引自《创世记》,原文:ashes to ashes, and dt to dt, the sure and certa hope of the resurrection unto eternal life…在中文版《圣经》里译作:尘归尘,土归土,让往生者安宁,让在世者重获解脱。
[21] 马里帝国(ari epire),是中世纪时期西非的一个强大伊斯兰教帝国,兴起于13世纪上半叶,17世纪初灭亡。
[22] 《贝奥武夫》(beowulf ),一首讲述斯堪的纳维亚的英雄贝奥武夫的英勇事迹的叙事长诗。是迄今为止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最古老、最长的一部较完整的文学作品,也是欧洲最早的方言史诗,与法国的《罗兰之歌》、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并称为欧洲文学的三大英雄史诗。
[23] 此处暗喻卡夫卡《变形记》中的情节。
[24] 《奇人艳遇》(the good huor an ),1950年上映的美国电影。
[25] 施韦尔纳和古德曼是白人,钱尼是黑人,三人在密西西比州为争取黑人的选举权而被杀害。他们的死推动了全面反歧视法的通过。
[26] 亨利·詹姆斯(henry jas,1843——1916),是美国小说家、文学批评家、剧作家和散文家,被一致认为是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之一。代表作有长篇小说《一个美国人》《一位女士的画像》等。
[27] 救世军(the salvation ary),是一个成立于1865年,以军队形式作为其架构和行政方针,并以基督教作为基本信仰的国际性宗教及慈善公益组织,以街头布道和慈善活动、社会服务著称。
[28] 柯里尔与艾夫斯(currier and ives),是在1834年至1907年间经营的一家美国版画公司,主要生产描绘19世纪美国风土人情和重大事件的版画。1920年以后,柯里尔与艾夫斯的产品变得像古董一样值钱。
[29] 法国著名歌手伊迪丝·琵雅芙(dith piaf,1915——1963)与美国女演员朱迪·嘉兰(judy garnd,1922——1969)一生中的婚姻与情感生活都非常不幸。
[30] 埃里克·h 埃里克松(erik h erikn,1902——1994),美国著名的发展心理学家和精神分析学家,提出人格的社会心理发展理论,代表作有《童年与社会》《同一性:青少年与危机》。
[31] 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1933至今),美国当今文坛地位最高的作家之一,代表作有《再见,哥伦布》《美国牧歌》。
[32] 盖亚(gaea)是希腊神话中的大地女神,特勒斯(tels)是罗马神话中的大地女神。
[33] 莉莉丝(lilith)最早出现于苏美尔神话。在犹太教的拉比文学中,她被指是《旧约》中的人类祖先亚当的第一任妻子,因不满亚当而离开伊甸园。她也被记载为撒旦的情人,夜之魔女。
[34] 赛尼卡人(seneca),北美印第安部落,是易洛魁联盟六个原有成员中最大的部落,也是最重要部落之一。
[35] 马库斯·波尔基乌斯·加图(arc porci cato,前234——前149),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家、国务活动家、演说家,也是罗马历史上第一个重要的拉丁语散文作家。他在执政期间曾大力反对废除《奥庇乌斯法》。该法禁止妇女拥有超过半盎司的黄金,也不得穿着鲜艳的衣物或在罗马乘坐两匹马拉的马车。
[36] 马丁·路德(art ther,1483——1546),是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倡导者,基督教新教路德宗创始人。
[37] 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05),美国作家,一生中有过五段婚姻。他所塑造的是一个洋溢着浓郁的人文精神和犹太民族特色的文学世界,体现出主人公对自身命运的主动探求和思考。代表作有《奥吉·马奇历险记》《洪堡的礼物》。
[38] 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2009),美国作家,他的作品中充斥着在当时被视为文学禁忌的性描写,代表作有“兔子四部曲”“贝克三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