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1/1)
说了大伯人生中的韧性和尊严,而细究本真,其实活着的韧性,大伯心里是明了确实的,也敢于在人前说出口并摆在桌面的。而尊严,在大伯,他却从来不敢说自己是村里最最有尊严的人。
因为——他好赌。
赌,成为大伯一生的污点,沾染在他的人品上,就像结长在他心灵上永远难以治愈的一个疤。
而所谓的赌,在我家乡,小赌则被视为一种乡村娱乐,甚或是一种春节、农闲的乡村文化生活,但由小赌进入大赌,赌到深夜不归、饭时不回,输钱了东借西借,卖粮食、卖树木,那就不再是娱乐的文化生活了,而是一种赌性或赌瘾,甚或可以称为赌徒了。
大伯是由小赌娱乐走进赌而不归的生活的。开始间,因为农忙疲惫,农闲清淡,生活单调,他同村人们一道加入了那种俗称“搬三帽”的赢钱游戏,即:把三个铜钱无字的一面磨平打光至锃光瓦亮,而让有字的一面,还原封不动地显示着“乾隆”或“道光”的字样,然后,把这三个铜钱放在手心或手指,使其有字的背面向上迎天,发光的亮面迎下对地,身子半弓,悬地半蹲,把这三个铜钱猛而富有节奏地突然朝着地上的石头或砖面抛下去,如果三个铜钱的光面翻身向上,为全赢;如果有两个光面向上,则为部分之赢。反之,三个有字的背面落下后全部向上迎天,则为全输;两个有字的背向上迎天,则被视为部分之输。游戏简单,规矩严明,一看即会,是这种游戏的最大特点。
大伯就是从这种游戏开始成为一个好赌的人。先是赌注从三分、五分开始,后来赌注就上升为几毛几块,赌到眼红的时候,那赌注甚至会大到上百甚或两百块钱。在今天,几十、上百块钱,也就是有些人的一盒烟钱,而两百、三百块钱,也就是大家走进路边店的一顿饭钱。可在那段岁月中,二十世纪的六七十年代,每颗鸡蛋小的两分、三分,大的三分或四分,一斤食盐也才不过八分钱的时候,输掉一百、两百块钱,其实是输掉了一间瓦屋的房钱,输掉三百、五百块钱,就等于输掉了三间瓦屋或者一所宅院。
然而,大伯是每年有赌必输,输之又赌。赌资之重,使他每年都会输掉一所宅院或者三间新的瓦屋。甚或是,带着孩子们顶风冒雪、破冰越河到十几里外爆石运石,卖上一个冬天的血汗积存,本是为了孩子们盖房娶妻的一种准备,到了过年的几天空闲,他吃了年夜的饺子,人就忽然间无了踪迹,直到我大娘或孩子们找到赌场,争争吵吵,把他从那场合拉回来。
为了防止大伯过年赌博,家里有了存钱,大娘就会谨慎地把它藏起来。可任我大娘把钱藏到哪儿,最终大伯钻天入地,也都能偷偷地将其找出来。
大伯自己,为了防设自己的赌博,有了钱也常常交给我的母亲或父亲,说让他们把钱收起来,如果有一天他赌博输了,来要这钱时,也一定不要父亲、母亲还给他,留着那钱将来给孩子们结婚娶媳用。然而往往的结果,却总是事与愿违,适得其反,等大伯又一次输到无可再输时,大伯一定会去找到我父亲、母亲说:“把钱给我吧,有些急事要用呢。”
知道他是赌,却又不能不给他。
母亲说:“大哥,不要再赌了。”
大伯红着脸:“不是赌,确实有急用。”
父亲是我大伯的弟,他常常为大伯的赌性气得直跺脚,气得有时不吃饭。我想,父亲若是大伯的哥,在大伯赌瘾上来找他要钱时,他会把耳光打到大伯的脸上去;倘若父亲是大伯的长辈了,他会因为大伯的赌,把大伯赶出家门或吊在房梁上。可他是大伯的弟,大伯才是他的哥。乡间的伦理和道德,让这个做弟的对哥哥又气又无奈。到了大伯输钱后去找他要自己挣的钱,或找母亲说又没钱用了,能否借给他几十块钱时,父亲总是把脸扭到一边去,低着头,含了泪,待那泪干了,擦去了,父亲会回头有些哀求地对我大伯说:“大哥,你就不能不赌吗?”
大伯站在他的弟面前,沉默许久后,极其伤感而又羞愧地说:“就再给这一次吧,我以后再也不赌了。”
因为他是哥,父亲不能不把钱给他。因为他们是同父同母的亲弟兄,大伯拿着钱走出大门去赌时,父亲望着他的背影,即便不掉泪,眼圈却总是红红润润,如哭过一场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