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骑士(2/2)
罗兰自然能猜到了他的想法,“希尔斯.梅德,也就是你们口中的凶疤,他是长歌要塞麋鹿家族的一员。执掌家族的叫洛克金.梅德,为莱恩公爵分封的伯爵,也是他的远房叔叔……”说到这里他稍稍顿了下,“但这些都不会影响到最终判决,凶疤已经被判处绞刑,就在三天后执行。如果你身体能恢复的话,不妨去看看。”
布莱恩猛地瞪大了眼睛,“但……但殿下,贵族是可以用金龙赎罪的,您这么做不会触怒——”
罗兰摆摆手,示意他稍安勿躁,“贵族可能对你们来说,他出身于麋鹿世家,地位和你们有云泥之别。但事实上他既没有爵位,也没有封地,根本算不上贵族。第二,就算他是贵族,入侵王子行宫,妄图焚烧存粮,不顾边陲镇二千余人的死活,这三宗恶行加起来已是罪不可赦。”
如果说提尔的死罗兰心中还有些许犹豫外,凶疤则属于完全不可原谅那类。如果他成功的话,自己在边陲镇的根基将毁于一旦,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这比直接刺杀自己还可恶得多。
至于这一反应会不会惹怒长歌要塞,谁在乎既然对方不愿意好好跟自己做生意,选择下狠手来坑害边陲镇,自己当然也不能退让。这次事件同时给了罗兰一个警告——这个世界的政治斗争不像自己过去所熟知的,大多集中在桌下较劲,而是更偏向于掀桌子的做法,原始得多也血腥得多。
“好好休息吧,你失血太多,就不要离开城堡了。巡逻队的工作我已经安排其他人去执行,等到邪魔之月结束,我会为你举行册封礼。”
“殿下,”听到后一句话,布莱恩不敢置信地望向王子,“您的意思是……”
“是的,你将成为我的骑士,布莱恩先生,”罗兰笑着回答道。
“预备——刺!”
凡纳咬牙刺出手中的长木杆,用和上回同样的力道,角度也大抵相同。
这次他刺出的第一百枪。
手臂传来酸麻的感觉,凡纳觉得自己撑不下去了,尽管第五十枪时他就这么想了,但一个星期训练下来的条件反射仍让他服从了命令。老实说,能撑到现在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
“全体——休息!”
铁斧喊出指令后,周围顿时传来一片吐气声,凡纳也松了口气,放下枪杆,径直一屁股坐在地上。
到现在,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所在的民兵队并不是负责为卫兵或骑士跑腿的鱼腩部队,折腾了一个星期的古怪训练后,他们的练习项目也逐渐变得像模像样起来。比如现在,站在城墙上按猎人的口令刺出和收回长枪——尽管这些长枪是用木头杆子代替的,但凡纳很快能联想到自己所承担的作用。
后勤队绝不会做这样的练习,这也意味着,他们会在城墙上与邪兽正面对抗。这种事光想一想就够可怕的了,凡纳原本打算偷偷溜走,但不知为何,看到身边一同训练的队友,想到每天丰富的三餐和可观的酬薪,他便迟迟下不定这个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