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2 临时应急条例(1/2)
一周后。
廉记。
“保护公正!合理执法!”
“严肃警纪!问责警队!”
亨利站在廉记大楼,顶层,廉政专员办公室,叼着雪茄,低头望向底下的场景。
只见一大群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组织严密的廉记调查员们冲出廉记大楼。
他们高举抗议牌,拉起横幅,腰间戴着配枪,里面填满子弹,效果非常震人眼球。
第二次警廉冲突,正式爆发!
不过这次是廉记出街!两千多人马,两千多把枪,一万多枚子弹的力量!
……
时间倒回,
一周前。
亨利来到港督府。
港督麦理斯爵士面对廉政专员“要枪”的请求,略作思索,最后便开口答应廉政公署配枪资格。
毕竟,廉政专员说的很有道理,廉记与警队的交锋之所以屡屡落入下风,很大原因就是警队有枪,廉记无枪。
虽然,港府给了廉记很高的执法权,办案范围,以及强大的条例支持,但是警队“狭枪”自重,廉记也根本玩不过。
倒不是廉记天生玩不过警队,只是警队在话事人的带领下,提前建立好优势、基础,又令华人内部团结。
只要不给抓到把柄,别说警队内部,就连其他部门都能伸手去救,和廉记唱对台戏。
好啊!警队压着廉记就算了。大不了让你几步,给你点儿面子,可警队连其他部门都要撑,无疑再度触动了麦理斯的底线。
麦理斯接受了庄世楷作为警队话事人的强势表现,目前为止,却还不肯接受庄世楷作为回归委员会成员的强势动作!
最终,麦理斯答应给廉记配枪,而且拿出一分文件讲道:“这是警队高级警司李树堂的一分贪污举报材料,里面详尽写了李树堂多次违规放人,收受贿款的证据,总计汇款高达三千多万。”
这是麦理斯给出的一枚子弹!
“爵士,情报可靠吗”廉政专员很规矩的上前一步,伸手接过文件夹,一边翻看,一边很谨慎的讲道:“李树堂是庄世楷手下排进前五名的心腹,是警队高层,以警队内部的团结来看,很难拿到他的贪污证据。”
亨利翻看阅读着贪污文件,仔细检查文件里的信息、证据、怕是一场阴谋。
可见也是被打出心理阴影了。
何况,他对警队内部很了解,深知庄爷身边的心腹人手,对于李树堂等赫赫有名的警队高层,也是如数家珍,知道情况。
“这份情报是杨锦荣实名递交的。”麦理斯有条不紊的讲道:“杨锦荣是我们自己人,曾经在陆明华的手下做事,信得过。”
“而且李树堂和蔡元琪、卓景全那些人不同,70年代也曾经做过探长,为人不是很干净,给钱放人对他来说小儿科罢了!要知道,他曾也是和庄世楷分庭抗礼的角色,只是甘愿跪下给庄世楷当狗。”
“呵呵,庄世楷倒也敢收敢用,胸怀真是不俗。”
“而李树堂做出这种事情完全有可能!以他作为突破口向警队开枪,既不会像动庄世楷一样引起剧烈反应,也不会像动蔡元琪等人一样明显针对,最为合适!”
麦理斯背负双手,站起身,绕出办公桌,缓缓道:“至于廉记的枪,我会指定一个临时应急条例,授权廉政公署在紧急情况下,向港督府申请之后,可以携带枪支装备行动…并且在廉政公署设立枪房、枪械则从军库调取,和警队、海关、惩戒署一样。”
“拥枪权”说大很大,说小很小。
如果一个行政部门想要配枪,一般而言,就遭遇到很大阻力,而且几乎不可能,就算最终成功也要费就很大力气,花几年时间走程序。
可如果港督批准的话,事情就很好办很多。
毕竟,当今港督还是全港最高统治者,拥有很强的权利,为纪律部门配枪不算什么。
当然,如果是要直接修改廉政公署的职权,在《廉政公署条例》当中增添“拥枪权”。
那就要正式经过立法局的修例会议,搞不好又是一场修例风波,而且消耗时间很长。
麦理斯可不会把一件蠢事做两遍,索性不更改《廉署条例》,直接以增添个“临时应急条例”的方式,赐予廉署“拥枪”权。
要知道,“临时”范围内的条例,可以不经立法局投票,直接由港督、立法局长签字、便可实行。
可以说,港督想要做一件事情很容易,阻止港督做一件事情才很难。全港也就警队实力能阻挡!
而像“临时条例”这类小权利的修改,警队连阻拦的机会都没,港督便可打擦边球迅速实施。能把港督都逼到打擦边球的地步,也足见警队实力。
“thankyou,sir!”亨利激动的抬手敬礼,出声道谢。
虽然,临时条例只有两年到三年有效期,但是临时条例的有效期可以延长,只是没有正式写进《廉署条例》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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