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典文学 > 明朝那些事儿 > 第二十八章 最后的帅才

第二十八章 最后的帅才(2/2)

目录

明明很阴险,很狡猾,很恶心人,还动不动就说我很耿直,我很愚蠢,很能促进食欲。

能人,兼职奸人,最奸的能人,是奸人,最能的奸人,还是奸人。

鉴定完毕。

在当时朝廷里,只要混过几年的,大致都知道温体仁同志的本性,换句话说,都知道他是个奸人。

可是知道没用,因为温体仁先生是个能干的奸人,而且深得皇帝信任,谁都告不倒,时人有云:崇祯遭瘟(温)。而且他本人心黑手狠兼皮厚,在朝廷混了多年,就快修炼成妖了,实在无人可比。

俗语有云,占着茅坑,不拉屎。客观地说,在内阁大臣的位置上,温体仁的行为并不符合这句话,确切地说,他占着茅坑,只拉屎。

外敌入侵,内乱不止,诚此危急存亡之秋,温体仁同志孜孜不倦,为了自己而奋斗,整人、挖坑,忙得不亦乐乎,如果让他继续折腾,大明可以提前关门。

但不知是气数未尽,还是坟里的朱重八发威,天下无敌的温体仁,终究还是等来了敌人——一个他曾战胜过的敌人。

自打辩论会上掉进温体仁的大坑,被赶回家,钱谦益已经在家呆了八年。八年里,除了看人种地(他是地主),主要的娱乐,就是写诗。

这些诗大都收入他的文集,可以找来看看,心理效果明显,心情好时看,可以抑郁,心情不好时看,可以去自杀。

诗的主要意思,基本比较雷同,什么我很后悔,我要归隐,我白活了,我没意思,反正一句话,我这一辈子,是走了黑道。

毕竟家里蹲了七八年,有点怨气很是正常,但钱谦益同志还是说错了,他走的黑道,还没有黑到头。

崇祯十年(1637),在家看人种地的钱谦益突然听说,有一个叫张汉儒的当地师爷,写了份状子告他。

要知道,钱大人虽说在上面混得很差,但到地方,还是比较恶霸的,小小师爷闹事,容易摆平。

然而没过几天,他就迎来了几位从京城来的客人——几位来抓他的客人。

在被押解的路上,钱谦益才搞明白,原来那位师爷的状子,是告御状。

这个世上,但凡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但凡斗争,就有谱,包括政治斗争。一般说来,把对手弄到偏远山区,回家养老,也就够本了,没必要赶尽杀绝,但这事,也因人而异,比如温体仁,就是个没谱的人。

要么是他太过得意,或者太恨钱谦益,总之他没打算按着谱走,某天突然心血来潮,想起在那遥远的江南,还有个没被整死的钱谦益。

没整死,就往死里整。

但他毕竟位高权重,如果要自己动手,传出去实在太丢面子,而且容易留下把柄,所以他决定,借刀杀人。

他借到的刀,就是张汉儒。

之所以找到张汉儒,因为这人是个衙门师爷,小人物,无论如何,跟内阁首辅,都是扯不上关系的,而且张师爷长期在法律界工作,对拍黑砖之类的工作非常熟悉,且乐此不疲。

果然,接到工作指示后,张师爷连夜工作,写出了一份状子。

所谓小人物,在写状子这点上,是不恰当的。当年大人物杨涟告魏忠贤,总共二十四条大罪,而张师爷告钱谦益的罪状,有五十八条。

这五十八条罪状,堪称经典之作,包括贪污、受贿、走私、通敌、玩权、结党,总而言之,只要你能想到的罪状,他都写了。

但钱谦益倒没怎么慌,因为这份状子写得实在太过扯淡,都赶回家当老百姓了,还贪污个甚?玩权、掌控朝政,基本就是胡话,崇祯这么精明的人,是不会信的。

可是他到北京,就真慌了,因为他在朝廷的朋友告诉他,他的罪状,皇帝已经批了,即将定罪。

其实钱谦益同志应该有点思想准备,要明白,温体仁是首辅,所有的公文,都是他票拟的,底下送上来,他签个字,皇帝都未必看,要收拾你小子,小菜。

钱谦益不愧是当过东林党领导的,虽然回家消停几年,威望依然很大,他被抓过来,很多人出面,什么给事中、郎中、尚书,包括大学士,都帮他说话,说他很冤枉,情节很曲折。

全无作用,皇帝知道了,也没理。

因为温体仁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八年前,兵强马壮的钱谦益,没能干过势单力孤的温体仁,是因为温体仁同志精通心理学。

他很清楚,说话人再多都没用,说了能算的只有崇祯,而崇祯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拉帮结派,帮忙的人越多,就越坏事。都八年了,钱大人还没明白这个道理,实在毫无长进。

所以外面越是起哄,皇帝就越不买账,钱谦益同志的脑袋,就离鬼头刀越来越近。

温体仁已做好庆祝准备,等待着钱谦益被杀的那一天。

对此,钱谦益颇有共识,他虽在牢里,消息很灵通,感觉事情不太对劲,就亲自写了几封信,托人直接交给皇帝,为自己辩解。

但结果很不幸,皇帝大人压根没看,很明显,他对钱谦益同志,是比较厌恶的。

钱谦益终于走到了绝路,帮忙没用,辩解没用,找皇帝都没用,找什么人似乎都没用了。

等着他的,只有喀嚓一刀。

有句俗语:万事留一线,将来好见面。这句俗语,用比较通俗的话说,就是没必要逼人太甚。

被逼得太甚的钱谦益,在阴暗的牢房里,终于使出了杀手锏。

关于钱谦益同志,之前介绍的时候,漏了一点,这位仁兄除了是东林党的头头外,还有个关系——他中进士的时候,录取他的老师,叫做孙承宗。

孙承宗同志,大家都很熟悉了,很有本事,除了能打仗外,也能搞关系,魏忠贤在的时候,都拿他没办法。

但问题是,孙承宗已经退休好几年了,说话也不好使,让他出面,估计也很麻烦。

钱谦益并没有幻想,他所以找到孙承宗,只是希望孙老师帮他找另一个人,这个人的名字叫做曹化淳。

曹化淳,是知名人士,我依稀记得,在金庸的小说《碧血剑》里,他是个死跑龙套的,且跑过好几回。

但在崇祯十年的时候,他是司礼监秉笔太监,崇祯的亲信。

在当时,能跟温体仁较劲的,也就只有他了。

但问题是,这位太监同志跟温体仁无仇,钱谦益也并非他的亲戚,犯不上较这个劲。

但钱谦益认定,这个人,能帮他的忙,救他的命。

凭什么呢?

就凭十年前,他曾经写过一篇文章。

其实这篇文章,跟曹化淳并没有丝毫关系,但钱谦益相信,看着这篇文章的份上,曹化淳是会帮忙的。

因为这篇文章是王安的墓志铭。

我讲过,很久以前,魏忠贤是王安的亲信,但我没有讲过,当时王安的亲信,还有一个曹化淳。

这似乎是个比较复杂的关系。大致是这么回事。

钱谦益去找曹化淳帮忙,因为他曾经帮王安写过墓志铭,而曹化淳是王安的亲信,所以看在死人的面子上,多少要帮点忙。外加他的老师孙承宗,面子比较广,托他出面,还有点活人的面子,死人活人双管齐下,务必成功。

成功了。

曹化淳得知消息,非常吃惊,加上这人跟着王安,还有点良心,感觉温体仁太过分,就答应帮个忙。

当然,找完了人还得听消息,钱谦益找了个人,天天去朝廷找人打听情况,连续找了三天,都没人理会,毫无消息,第四天,他得到准确的口信:可安心矣。

可安心矣的意思,就是这事已经搞定,收拾行李,准备出狱。

钱谦益也是这么理解的,他相信曹化淳已经解决了一切。

曹化淳原本也这么认为,他上下活动,估计再过几天,事情就结了。

可是偏就没有结。

因为温体仁又来了。

温首辅以为钱谦益必死,没想到过了几天,竟然连曹化淳都折腾进来了,这样下去,事情就黄了,既然干了,就干到底,所以他决定,连曹化淳一起整。

他先散布消息,说钱谦益跟曹化淳合伙,然后还找了个证人,让他出面,指证钱谦益给曹化淳行贿,最后为万无一失,他还请了假。

每次但凡要整人时,温体仁就会请假,回家呆着,这意思是在我请假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情,我既不知道,也不在场,事完了,拍拍屁股再去上班。

其实对温体仁而言,钱谦益死,还是不死,都没多大关系,反正就政治地位而言,钱地主已经是个死龙套。

可做可不做的好事,最好做,可做可不做的坏事,最好不做。可惜,温体仁同志没有这个觉悟。

在他看来,钱谦益已经是个平民,而袒护钱谦益的曹化淳,不过是个司礼太监,作为内阁首辅,要办这两个人,是很容易的。

可惜他不知道,曹化淳这个人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他的想象。

因为曹化淳非但是太监,还有特务背景,他原本在东厂干过,到司礼监后,跟现任东厂提督太监王之心是哥们,关系很铁。

而今温大人竟拿他开刀,实在是搞错了码头。曹公公勃然大怒,立刻跑到东厂,找到王之心,商量对策,毕竟温体仁老奸巨猾,无懈可击,要彻底搞倒他,必须想个办法。

商量半天,办法有了。

先去找皇帝,主动报告此事,说事情很复杂,后果很严重,于是皇帝大人也震惊了,下令严查,事情闹大了。

接下来,就是去抓人,温体仁是没法抓的,但张汉儒一干人等,随便抓,抓回来,就直接丢进东厂。

据说东厂的刑罚,总共有上百种,花样繁多,能够让人恨自己生出来,比什么测谎仪好用多了,所以但凡丢进这里的人,都很诚实。

张汉儒之流,似乎也不是什么钢铁战士。按史料的说法,进来的头天晚上,曹化淳去审了一次,就审出来了,除了交代本人作案情况外,连幕后主使温体仁先生的诸多言行,也一起交代了。

曹化淳拿到口供,立马就奔了崇祯,崇祯看过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他说了四个字:

“体仁有党!”

这四个字的意思,用江湖术语解释:温体仁,是有门派的。

崇祯是不喜欢门派的,作为武林盟主,任何门派他都不喜欢,像温体仁这种人见狗嫌的家伙,虽然讨厌,但用着放心。

然而这件事清楚地告诉他,温体仁同志也有门派,虽然门派比较小,但再小都是门派。

然后,他拿来了一封奏疏。

这封奏疏是温体仁的辞职信,按照他的传统,为了彻底表示自己的清白,他写了这封文书,说自己身体不好,估计也帮不了皇帝了,希望让自己回家养老。

类似这种客气信件,崇祯也会客气客气,写几句挽留的话,然后该怎么干还怎么干。

然而这一次,在这封奏疏上,他只写了三个字。

奏疏送到温体仁家时,他正在吃饭,他停了下来,等待着以往听过许多次的客套话。

然而这一次,他只听到了三个字——放他去。

放他去的意思,大致有以下几种:滚、快滚、从哪里来,滚哪里去。

据说他当时就晕了过去。

温体仁终于倒了,这位聪明绝顶的仁兄,从顶上摔了下来,他落寞地回了家,第二年,死在家乡。

明代最后的一位权奸,就此落幕,确实,最后一个。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