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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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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区牧师的住所,尊敬的罗宾·奥斯本牧师正坐在厨房的餐桌旁,为他的致辞做最后的润色。他面前的桌子上摊着六页纸,打印好的致辞已用手写体加上了各种注释,密密麻麻如蛛丝一般。会不会太长呢?近来,他的一些教众抱怨他的布道略微有些冗长,而在圣灵降临节[1]的礼拜日,就连主教也在他布道时表露出几分不耐烦。但这次的场合却不同以往。布莱基斯顿太太一辈子都生活在村庄里。人人都认识她。他们当然可以花半个小时甚至是四十分钟为她送行。

厨房宽敞明亮,雅家炉[2]一年四季散发着轻柔的暖气。锅碗瓢盆挂在挂钩上,罐子里装着各类新鲜草药和风干蘑菇,都是奥斯本亲手采摘的。楼上有两间卧室,全都温馨而朴素,地上铺着长绒毛地毯,床上的枕套是手工刺绣的,房间里还辟出了崭新的天窗,当然,这是在和教堂的负责人协商后才新增的。然而,住在教区牧师住所的主要乐趣在于它的地理位置;它坐落在村庄边缘,向外眺望就能看到一片森林,这里的人都叫它丁格尔幽谷。幽谷里有一片野生的草地,春夏季节花朵盛开,点缀其间;还有一片连绵的树林,主要是橡树和榆树,遮蔽了对面派伊府邸所辖的土地——湖泊、草坪,还有那幢房子。每天早上,罗宾·奥斯本醒来都能看到让人心旷神怡的风景,他从未失望过。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就生活在童话世界里。

教区牧师住宅并非一直如此。他们起初从年迈的蒙塔古神父那里接手这栋房子和教区——它像极了一个年迈之人的居所,潮湿而偏远。但是汉丽埃塔施展了她的魔法,她扔掉了所有她觉得太过丑陋或是不舒服的家具,把威尔特郡和埃文郡的二手商店搜寻了个遍,才购得了完美的替代品。她旺盛的精力从未停止让他惊叹。她选择嫁给一名牧师已足以让人大跌眼镜,而随后她全身心地履行妻子的责任,充满热忱,这使得她从他们来到这里的那天起就很受大家欢迎。他们在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的日子是前所未有的快乐。诚然,教堂需要人们的关注。供热系统总是出故障,屋顶又开始漏雨。但是他们的教众数量之多用庞大都不足以形容,主教对此很满意,许多信徒现在成了他们的朋友。他们从未想过搬到其他地方。

“她是村庄里的一员。尽管今天我们是来这里悼念她的离去,我们应该记住她留下的美德。无论是在这座教堂里布置鲜花,还是探望村里和艾什顿养老院的老人;为皇家鸟类保护协会募集善款,还是问候去派伊府邸参观的游客;玛丽让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成为我们更美好的居所。她自制的蛋糕在村庄的义卖会上总是明星产品,我可以告诉你们,有很多次,在教堂的法衣室里,吃一口她烤的杏仁酥,尝一片她做的维多利亚海绵蛋糕[3],那滋味总叫我惊叹。”

奥斯本试着回忆那个大半辈子都在派伊府邸做清洁的女人的样貌。她体形娇小、发色偏深,表情坚定,总是一副匆匆忙忙的模样,就像是在赶赴一场一个人的十字军东征。他对她的记忆似乎主要还停留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事实上,他们从来都没有在同一个屋檐下共处过很长时间。也许,他们也曾同时参加过一两个社会活动,但也只有寥寥几次。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里的人们不算是彻头彻尾的势利眼,但同时他们也非常看重社会地位,虽然一名牧师出现在社交场合会被认为符合身份,同样的情况却不适用于一个在活动当天结束后做清洁的人。或许她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就算是在教堂里,她也总是倾向于在最后面找个空座位。就连她坚持助人为乐的行为也总是有些遵从的意味,就好像她莫名其妙对那些人有所亏欠似的。

还是,其实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复杂?当他想起她平日所为,又看了看他刚落笔写的内容,一个词语浮现在他的脑海中:爱管闲事。这么说有失公允,也必定是自己永远都不会大声说出的字眼。但是他必须得承认,这个词倒也不算完全失实。她是那种会用指头把每个派(包括苹果派和蓝莓派)都戳一戳的女人,是那种想要和村里的所有人都扯上关系的女人。不知为何,当你需要她帮忙的时候,她总是会出现;可麻烦的是,当你不需要的时候,她也会出现。

他还记得大约两个星期之前,她忽然出现在这间房间。他有些生自己的气,他早该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汉丽埃塔总是抱怨他不关前门,就好像教区牧师的居所只是附属于教堂一样,不是他们自己的家。他早该听她的话。玛丽不请自来,就站在房间里,端着一小瓶绿色的液体,就好像那是什么中世纪的护身符,能驱魔避邪一样。“早上好,牧师!我听说你们家有黄蜂。我给你带了一点薄荷油,能驱除它们。我妈妈以前很信赖它!”确实如此。教区牧师的居所里有黄蜂出没,但她是怎么知道的?除了汉丽埃塔,奥斯本没有告诉过其他任何人,她一定也没有向她提起过这件事。当然,像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这样的地方,有黄蜂也可以想象。不知怎么,这里的每个人都能用一种高深莫测的方式了解到其他人的所有事,就像常言所说的:“如果你洗澡的时候打了个喷嚏,有人就会拿着纸巾出现。”

看见她站在那里,奥斯本不知道是该感激还是愤怒。他含糊不清地说了句谢谢,说话的时候只低头看着厨房的餐桌。那个东西就在那儿,躺在一堆纸的中间。她在房间里待了多久了?她看见了吗?她什么都没说;当然,他也不敢问她。他尽快把她送出了门,那次成了他见她的最后一面。她出事的那天,他和汉丽埃塔正在外面度假。他们勉强才赶上参加她的葬礼。

耳边传来一阵脚步声,他抬起头,看到汉丽埃塔走进房间。她刚洗完澡,身上还穿着一件浴袍。她已年过四十五岁,魅力依旧不减,栗色的头发如瀑布般垂下,体形是服装商品手册上形容的“丰满”形。她和他的成长背景截然不同;她是家中最小的女儿,父亲是富裕的农场主,在西萨塞克斯郡[4]有一千英亩土地,当他们两个在伦敦初次相遇——在威格莫尔音乐厅[5]举办的一场演讲上,他们一见钟情。他们未经她父母同意就结了婚,直到今天都一如既往地亲密。他们唯一的遗憾就是他们的婚姻没有孕育任何子女,当然这是上帝的旨意,他们也渐渐接受了这份安排。有彼此的陪伴,他们已经感觉很幸福了。

“我还以为你已经写完了。”她说。她从食品柜里取出黄油和蜂蜜,给自己切了一片面包。

“只是加一些最后的润色。”

“好吧,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讲太久,罗宾。毕竟,今天是星期六,每个人都想继续自己的生活。”

“葬礼过后,十一点时,我们要去女王的军队酒吧坐一坐。”

“那太好了。”汉丽埃塔把她的一盘早餐放在餐桌上,一屁股坐下,“马格纳斯爵士有回信吗?”

“没有,但是我确信他一定会赶回来参加葬礼。”

“好吧,他动身的时间也太迟了。”她探过身子,看着桌上的一页纸,“你不能这么说。”

“什么?”

“她是‘聚会上的灵魂人物’。”

“为什么不能?”

“因为她不是。如果你想听实话的话,我总觉得她太守口如瓶了,还总爱偷偷摸摸的,一点儿都不好交流。”

“上次圣诞节她来这里就很讨人喜欢。”

“那是因为她合唱了圣诞颂歌,如果你指的是这件事的话。但是你从来都不知道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我不能说我非常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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