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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罗伯特叔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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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偷偷溜出了家门。当他站到忒杰和贝卡·可塞恩斯的家门口时,百叶窗是关着的。他不敢按门铃,就在房门前等着。在对面大街上,在鞋匠那儿,一个老头儿在帮一个小女孩戴防毒面具。他把这只圆眼睛和长鼻子动物的金色头发拨到后面去。从斯内拉尔大街传来磨剪子的刺耳声音。路易斯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这个想法像皱叶卷心菜一样慢慢展开,填满了他的身体内部:贝卡在夜里死了,可塞恩斯一家现在正在送葬途中。

贝卡坐在散发着她那工作装上的机油臭味的厨房里剥豌豆,这时巨大的死亡天使从开着的窗户里飞了进来,小心地收起窸窣响的宽大白翅膀,蹲在窗台上。他格外长的透明手指伸进了豌豆里。天使飞快地把豌豆吃掉了,贝卡都来不及把新的那些剥掉壳。

“别这样啊,霍尔斯特。”贝卡说,“拜托,我母亲可会……”天使从窗台上滑了下来,抖抖肩膀,让华丽的翅膀又展开来,张开了手臂。贝卡把就装着几颗豌豆的金属盆扔到地上,跳起老高,想冲进天使的仁慈的胸怀里去。但在同一时刻,霍尔斯特变得看不见,飞走了;她落到地板上,嘴撞到了一个金属箱的边上,这是从黏土矿的棚屋里拿来的。她的牙齿就像撞瘪了的白色豌豆四处滚。

路易斯急忙跑到咪咪那儿去,那位面包师傅的老婆正双臂交叉,站在店门口。

“一块黑面包和一块白面包?”她问。

“不。”从店里涌来一股好闻的香草味。

“那你要什么?”

“什么都不要。——街上这么空,是不是有葬礼啊?”

“我没听说啊。不过可能是有。”

“但是,如果有葬礼,您肯定会听说的呀。”

“瞧你紧张的。出了啥事吗?”

“可塞恩斯一家都不在家。”

“他们去新年集市了。”

路易斯气得浑身发抖,跑出了茨维弗热姆大街。再也不会了。我再也不会去他们家了。他们是波希米亚人 [113] 。异乡人。吉卜赛人。他们压根就没跟我提过有新年集市这回事儿。但是爸爸和妈妈也没提过,这怎么可能?贝卡和忒杰现在坐在过山车里欢呼,嘴角上还沾着油饼的糖粒。

他路过“弗兰德利亚”,一座小宫殿,说法语的那群家伙在里面打网球。他将手指插进门栅栏的铁杆中间。头发打了蜡、穿着白裤子的男生用白色的球玩着这个优雅而不可思议的游戏。他们伸展身体,用晒成棕色的手臂击打网球,用法语喊着什么,从水晶杯里舀冰激凌吃的女士们喊着什么。他觉得自己在反对这个无忧无虑、不受责罚、傲慢自恋而游戏人间的世界方面和爸爸同声相应,爸爸认为“弗兰德利亚”是“我们民族敌人的城堡”。等我长大了,我也要穿着白色套装在那里打网球,那门让人憎恨的语言,法语我会比他们说得还好。快了,马上就行了。我在修女恩格尔的法语课上必须好好用功了。

虽然没有父母的陪同,他是不能这么做的,但他还是往婆妈妈家的方向走了。不然我能去哪儿呢?去新年集市?这个新年集市在哪儿?我总不能拦住个路人问吧。他准会说:“你大概不是这儿的人吧,我的小朋友?”另外,我口袋里一个法郎都没有。

海伦娜姑妈说,婆妈妈躺在床上。她受了点传染。传染了什么?路易斯有一次听人说好女人会传染别人,但是传染的是什么呢?婆妈妈和这有什么关系呢?哦,她是被传染了感冒!海伦娜姑妈说,不是很严重,很可能婆妈妈根本就没染上感冒,只是用这个做借口。但是这又为了什么呢?海伦娜姑妈不愿意再透露了,把头摆向正在解《标准报》里字谜的罗伯特叔叔。他都没怎么跟路易斯打招呼,只是嘟囔了句什么,牙齿之间还夹着一支铅笔。

罗伯特叔叔比弗洛伦特叔叔大一岁,但看上去比弗洛伦特叔叔老十岁。体重超过了两百斤。

“他就像头肥猪。”爸爸说,“一丁点儿节制都没有。随心所欲,一个劲地吃吃吃,总有一天被自己的肥肉窒息死。”妈妈说,罗伯特叔叔的“松弛”是这么开始的,他的未婚妻在一个夏天夜里消失了,第二天再出现的时候她拒绝解释,只说她是清白的,但罗伯特叔叔气得把房门都从门枢上扯了下来,再也不愿回到他曾经发誓要与之共度余生的这个女人身边了。接下来那几周,他长出了好多痘,现在都能看到痘印,脸颊和脖子上鱼鳞一样的小坑。

所有的窗子都开着。海伦娜姑妈要开始大扫除了。有氨水的味道。或者又是上次那种尿骚味?

“好了。”罗伯特叔叔把报纸往前一推,“你妈妈怎样了?她肚子现在又变大了些吧?我猜是对双胞胎。”

“你懂什么。”海伦娜姑妈说道,并一边将一条围巾绑在头上,就像穆斯林头巾那样。

“从她眼睛就能看出来。”

“她眼睛又怎么了?”

“喏,这样子。”他变身为一个身材臃肿、稍微显得弱智的女人,睁大着斜视的眼睛,将脸颊收紧,这样双下巴就突出来了。就像在“格略宁尔”里的爸爸一样,教父,那位家长和把一切看在眼里的主宰者的缺席让这个儿子也放肆地表现自己的某种狂妄。猫不在家,长痘的肥老鼠就跳起了舞。

“她自己肯定知道。康斯坦泽年纪也不小了。不过我希望她不要学我们母亲的样子,连生七个。”罗伯特叔叔说,一直还斜着眼睛,“你觉得呢,小家伙?”他说这话时,眼睛又恢复正常状态了,目光落在路易斯身上,就好像他是个成年人。

“这事儿她自己能决定。”海伦娜姑妈鲁莽地说,“而且我们的大哥也要插上一手的。”

“插上一手。不仅仅是手吧。”罗伯特叔叔盯着一大群落到花园里的麻雀看。海伦娜姑妈剥了一根香蕉,其中一半给路易斯,另一半给她这个滚圆肥胖的弟弟。

“生孩子!他们为什么就不能买只狗,一只腊肠犬?或者养一只鹦鹉?如果他们非要在家里养点活东西的话!你怎么想,小家伙?”

一天早晨,罗伯特叔叔起床,为了剃胡须去照镜子,却发现他以前的忧伤所造出的痘痘又都爆发出来了,小坑,小泡,小脓包。就连达米盎神父 [114] 都帮助不了的麻风病人。这头被印上永久记号的穿着灰色西装的肥猪从此再也去不了银行,也上不了街,只会生了根一样坐在自己的椅子里,继续解字谜。但这样的话,会让婆妈妈太伤心的。不,我们还是仁慈一点,绕过他吧。

婆妈妈有七个孩子,就像彩虹有七种颜色,就像埃及遭受了七重灾难, [115] 童话里有七个小矮人一样。第一个是海伦娜,准确地说,是玛丽—海伦娜,因为只活了两天的小孩在亲爱的上帝的登记簿上也是编了号的灵魂。不过,直接把夭折的婴儿的名字安到另一个孩子(这会儿还在摆弄头巾下面落到脖子上的头发的海伦娜姑妈)头上,真是不讲责任,也是对亲爱的上帝的一次冒犯。就好像婆妈妈在对上帝说:“你从我手中抢走了一个海伦娜,这可是个坏安排。我要自己弥补损失,我已经准备好了备用的,另一个海伦娜。”——等我有了小孩,我会给他们起完全不一样的名字,我会仔细留心,好让上帝能很好地区分他们。然后他还是能按照他的安排处理他们每一个。

“另一方面,”罗伯特叔叔说,“多子女家庭联合会还是要继续保留啊。我们可不想它破产,不然我们在坐火车时就再也买不到特价票了。你怎么想的,小家伙?”

一架飞机嗡嗡地在房子上空低低地飞过。路易斯跑到花园里,但飞机已经看不见了,只有空气还在振动。罗伯特叔叔堵住了门。他的肚子大得和妈妈一样。

“我们出门去,我和你。我们的海伦娜发了清扫狂。在这些时候,女人们都不靠谱。来,让我们从这儿消失吧。”

“可是,你不用带我回家,罗伯特叔叔。”

“我陪你走一小段。”

海伦娜姑妈举起了扫帚,就像是要用这个把路易斯敲打成骑士似的。 [116] 她又把扫帚放了下来,嘴唇拉开,露出白色的牙齿。“你什么时候再去哈尔贝克?”

“五天以后。”

“我们还要去跳舞呢。等我能抽出点时间的时候。别以为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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