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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话 钟表店侦探与山庄的不在场证明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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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的。”

在普通人面前,我总想佯装平静,然而光是不让自己的声音发抖,就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力气。我是搜查一课的人没错,但毕竟是刚出道的新人。算上这次,我这辈子总共只见过五具遭到凶杀的遗体。我掏出智能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

然后我又用手机拍摄了黑岩的鞋底,对老板说:“我们先出去吧。”随即走出钟楼。

我看了看地上的25码鞋印,又看了看黑岩鞋底的照片。两者完全吻合。这排鞋印就是黑岩留下的,不会有错了。那么长靴踩出来的脚印就一定是凶手留下的了。为了不留下自己的脚印,凶手换上了平时放在后门口的长靴,也就是老板这会儿穿着的那双鞋,从后门走去钟楼,事后又走了回来。

穿长靴的人在去钟楼的路上踩到了几次黑岩的脚印,可见最先去钟楼的是黑岩,然后才是凶手。昨晚十一点,我目睹了黑岩前往钟楼的那一幕。在十一点十分之前,我一直望着窗外,却没有目击到前往钟楼的凶手。

这便意味着,凶手是在我拉上窗帘的十一点十分以后前往钟楼的。换言之,案发时间是十一点十分以后。

我们回到餐厅,告诉大家黑岩遇害了。上寺发出一声惨叫。野本面色铁青,呆立不动。龙平面露紧张的神色。老板娘则扑向刚回来的丈夫,紧紧揪住他的手。

在我拨打报警电话的二十分钟后,负责这片地区的长野中央署和长野县警搜查一课的警官们赶到了。得知我是同行,他们顿时露出松了口气的表情。这恐怕是因为,他们觉得我会给出比普通人更为客观的证词吧。而且我是搜查一课的人,所以他们会透露一些情报给我。

警官们首先调查了民宿周围的雪地,看看地上有没有脚印,结果连一个脚印都没找到。换言之,凶手就是民宿里的人——就在野本和彦、上寺千惠、原口龙平、里见良介、里见万希子和我之中。

接着,警官们又调查了大家的鞋子尺码。因为凶手穿的长靴是26码的,大于26码的人就可以被排除了。

问题是,所有人的码数都小于等于26——野本和彦穿25码,上寺千惠穿24码,龙平也是24码,里见良介是26码,里见万希子是23码,我是26码。所以所有人都能穿上那双长靴。对平时穿23码的人来说,26码的长靴也许是太大了,但只要在脚尖塞点东西就行了,而且长靴跟普通的鞋子不一样,脚踝以上的部分也是被鞋子裹着的,稍微大一点也不至于掉下来,因此23码的人完全有可能穿着26码的长靴走路。到头来,警方还是没能通过鞋子的尺码缩小侦查范围。

然后,警方又将注意力转向了长靴脚印的步幅。经过测量,步幅是七十四到七十七厘米。身高一米六五到一米七的人在雪地上走,就会形成这样的步幅。身高符合这一条件的人是野本和彦、里见良介与我。上寺千惠与里见万希子的身高是一米六左右,龙平只有一米五五。从这个角度看,野本和彦、里见良介和我之中必有凶手。

然而,没人能保证凶手会按自己的步幅走。既然凶手为了不留下自己的脚印特意换上了长靴,那他就完全有可能故意迈开步子走,不让警方知道他的正常步幅。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意味着凶手是身高不足一米六五的人——符合这一条件的是上寺千惠、里见万希子和龙平。搞了半天,步幅也没有成为锁定嫌疑人的有效线索。

用作凶器的铁哑铃的确来自娱乐室,是凶手偷拿的,但没人知道它是什么时候被拿走的。恐怕民宿内的所有人都有机会做这件事。

从凶手“就地取材”这一点不难看出,他是来了民宿之后才起的杀心。然而,黑岩好像没有和其他住客闹过什么矛盾。“来了民宿之后才产生杀意”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警方要求我们在“时计庄”多住一晚。他们貌似想在明天上午搞定司法解剖,明确黑岩的死亡时间,锁定嫌疑人。大家发了几句牢骚,但还是照办了。反正我的假是请到明天的,只要明天走得了,就不至于影响我侦查那野市资本家凶杀案。

老板和老板娘特别过意不去,一次次给我们鞠躬道歉,就好像他们是罪魁祸首似的。他们还主动提出,要免我们的房费。我们都婉拒了,说该付多少我们就付多少。我暗暗感叹,老板夫妇人可真好。等案子破了,一定要再找个机会来住住。当然,前提是“他们不是凶手”……

我们在警官们不露声色的监视下过了一整天。这是我第一次被当成嫌疑人对待,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难受。他们好像没有主动怀疑到我这个搜查一课警员头上,但这并不能抹去我心头的不快。去滑雪场自然是不行的,所以我、野本、上寺和龙平只能在娱乐室打打桌球,或回房消磨消磨时间,老板夫妇则埋头忙民宿的活。

龙平昨天说过,他的父母因为工作的关系住在外国,自己在寄宿制初中上学。长野县警通知了他就读的“久方学园”。当天下午两点多,学校老师赶到了时计庄。得知警方要求住客多住一晚之后,老师提出陪龙平一起等,就住他那间。

一夜过去。二十九日早晨,司法解剖的结果出来了。据法医推测,黑岩是在前天(一月二十七日)夜里十一点到午夜零点的这一小时之内遇害的。我的目击证词说明凶手是十一点十分以后前往案发现场的,所以行凶时间就自然而然锁定在了十一点十分到零点之间。

黑岩是十一点整走去钟楼的。凶手大概是看准了钟楼离民宿主体建筑有将近十米的距离,而且没有窗户,争吵或惨叫声不是太响的话,也不容易被人听到,于是才找了个借口先把黑岩骗过去了吧。黑岩在钟楼里等待凶手的到来,至少等了十分钟。在十一点十分以后,凶手来到钟楼。如果我在窗口多看一会儿,说不定就能目击到前往钟楼的凶手了。身为搜查一课的成员,我真是无地自容。

警官们已经找大家了解过二十七日夜间的行动轨迹了。下一步就是对照法医推测的死亡时间,整理每个人的不在场证明。

先看野本和彦。八点半在餐厅用完晚餐后,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看了会儿电视。看到十一点多忽然想喝酒了,刚出房门准备去酒吧就碰到了我,于是就跟我一起去了。至于我们遇见的时间,我那晚在窗口看了会儿雪景,直到十一点十分,随后就拿起手机准备出门了。当时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是十一点十一分,所以我遇见野本的时间应该也是十一分左右。在那之后,野本一直跟我在一起,直到午夜零点酒吧打烊。

综合上述信息,野本可能实施犯罪的时间仅限于十一点十分到十一分的那一分钟。然而,他根本不可能在短短一分钟时间里从民宿赶去钟楼,杀害黑岩以后再赶回来。野本的不在场证明宣告成立。

再看上寺千惠。八点半在餐厅用完晚餐后,她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不过在当晚十点多就来到了位于餐厅的酒吧,然后一路喝到午夜零点。

不过在十一点二十分前后,她接到了朋友打来的电话,离席了十五分钟左右。警方也找那位朋友了解了情况,对方表示,她那晚的确跟上寺通过电话。上寺不可能在打电话的同时行凶。“一边打电话一边走去钟楼”倒是可行的,但“一边打电话一边行凶”根本不可能。要想完成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必须一手举着手机跟对面说话,一手抡起铁哑铃砸下去。又不是职业杀手,谁有这样的本事啊。更何况真这么做的话,电话那一头的人一定会听到黑岩的说话声和惨叫声。警方也考虑到了朋友做伪证的可能性,便让她把通话内容重复了好几遍,可朋友的证词始终如一,具有连贯性,做证时也没有丝毫可疑的举动。于是乎,上寺千惠的不在场证明也成立了。

然后是老板夫妇。在十一点十分以后,两人曾多次离开餐厅办事,所以有断断续续的空白时间。问题是,他们的空白时间再长也不过两三分钟而已。他们绝对不可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前往钟楼行凶,再赶回民宿。因此老板夫妇的不在场证明也成立了。

唯一没有不在场证明的是原口龙平。十一点多离开我的房间后,他一直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他说他跟我聊过之后非常兴奋,头脑清醒得很,但是想到第二天要早起,还是早点就寝为好,于是就关了灯躺到床上去了。

龙平自然成了头号嫌疑人。久方学园的老师自不用说,我们几个住客和老板夫妇也表示强烈抗议,但警官们表示,龙平是有行凶动机的。

他才上初一啊,哪里来的动机?大家都是将信将疑,警方却在此刻道出惊天内幕……

据警方调查,黑岩在住客登记卡上填写的地址是假的。而且司法解剖的结果显示,黑岩做过整容手术。

莫非此人是逃犯,而“黑岩”是他的假名?警方产生了这样的怀疑,便将他的指纹输入警察厅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看看数据库里有没有他的案底。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黑岩是一年前被警视厅捣毁的大型特殊诈骗团伙的首领,真名叫“白田公司”。白田在千钧一发之际逃脱了警方的追捕,就此销声匿迹。

“特殊诈骗”就是电信诈骗,包括“是我是我”诈骗、虚构账单诈骗、退款诈骗、融资保证金诈骗、以购买金融产品等为名目的诈骗、以提供赌博必胜方法为名目的诈骗、以介绍异性交往为名目的诈骗,等等。白田公司率领的团伙就靠着这类手段赚取了十多亿日元的不义之财。

被该团伙蒙骗的受害者有近千人,龙平的祖母中井孝子便是其中之一。去年,她因为虚构账单诈骗损失了三千万日元,最后自杀身亡。深爱奶奶的龙平大受打击。他想当警察的其中一方面原因,也许正是对特殊诈骗团伙的仇恨。

龙平碰巧入住这家民宿,在机缘巧合下察觉到黑岩就是白田,决心为奶奶报仇。他威胁黑岩要报警,让他去钟楼。十一点多离开我的房间之后,他去娱乐室拿了铁哑铃,在十一点十分之后前往钟楼,杀害了黑岩……

这就是警方为龙平设计的剧本。龙平坚称他并没有察觉到黑岩就是害死奶奶的仇人,但警官们并不接受他的解释。

警官们说我、野本和上寺可以回家了,并要求龙平与老师自愿前往长野县警配合调查。龙平答应了,收拾东西准备出发。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送他出门。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喊他一声:“原口同学……”少年脸色铁青,却面露微笑道:

“以后要是有机会,请一定再陪我聊一聊。我会努力成为您的同行的!”

“龙平啊,下次跟姐姐一起喝茶啊!”

上寺千惠抹着眼泪,大声嚷嚷。龙平再次微笑道:“我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野本眼睁睁看着龙平与老师坐上警车,一脸茫然。就在老板夫妇深深鞠躬时,警车渐渐远去。

我实在不敢相信龙平就是真凶。跟我讲述成为警察的梦想时,他是那么神采飞扬,两眼放光。无论有怎样的苦衷,这样的少年都不可能杀人的。然而,黑岩前往钟楼的时间的的确确是十一点,而且在十一点到十一点十分之间,没有一个人走去钟楼——换句话说,黑岩是在十一点十分以后遇害的,千真万确。而十一点十分以后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就只有龙平一个。

我不愿相信少年已经铸成大错,却也无法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不能因为“不愿相信他是凶手”,就轻易否定自己看见的(也许说“没看见的”会更贴切些)一切。身为警察,我又怎么能为了包庇龙平做伪证呢。

在回家的列车中,我绞尽脑汁,试图推翻其他人的不在场证明,以洗清龙平的嫌疑。然而,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出一个好办法来。再这么下去,龙平就要被送去少管所了。

由于这起案件发生在外县,我是没有搜查权限的。除非我能用极具说服力的推理证明龙平的清白,或彻底粉碎其他人的不在场证明,否则就无法对侦查工作产生任何影响。

一到家,我便撂下行李,如梅勒斯一般冲向了“美谷钟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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