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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利斯本纳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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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号公寓裡只有一个衣柜,不过倒是有一道玻璃拉门通向小阳台,威廉从阳台可以看到一名男子坐在对面抽菸,儘管是十月,那人却只穿了t恤和短裤。威廉抬手跟那人打招呼,对方却没反应。

在卧室裡,裘德把衣柜的摺叠式拉门打开又关上,这时威廉进来。「只有一个衣柜。」裘德说。

「没关係,」威廉说,「反正我没有东西可放。」

「我也没有。」两人相视微笑。公寓管理人跟在他们后头走进来。「我们决定租了。」裘德告诉她。

但是回到公寓管理人的办公室,她说他们不能租这间公寓。「为什麽不行?」裘德问她。

「你们的收入不够交六个月的房租,而且你们的存款太少。」那管理人说,讲话忽然精简起来。她查了他们的信用状况和银行帐户,总算明白这两个男人哪裡不对劲,他们才二十来岁,不是一对,但是打算在25街一个冷清(但还是很贵)的地段租下一间公寓。「你们能找谁签字当保证人吗?上司?父母亲?」

「我们的父母亲都过世了。」威廉立刻说。

那管理人叹了口气:「那我建议你们把期望降低。以你们的财务状况,任何管理良好的公寓,都不可能租给你们。」然后她站起来,带著一种斩钉截铁的意味,同时意有所指地看著房门。

但是后来他们把这事告诉杰比和马尔科姆时,却改编成了笑话版:公寓地板上到处黏著老鼠屎,对面阳台上的男子差点「春光」外洩,管理人很不高兴,因为她一直在跟威廉放电,他却没反应。

「总之,谁想住在25街和第二大道交叉口啊。」杰比说。此时他们在唐人街的越乡餐馆,这裡是他们四个人每月两次聚会吃晚餐的老地方。越乡餐馆不是太好——河粉甜得莫名其妙,酸橙汁像肥皂水,而且每回吃过,他们至少会有一个人不舒服——不过他们还是照样跑去,出于习惯,也是不得已。越乡餐馆的浓汤或三明治都不会超过五元,主菜也只有八到十元,可是分量很大,即使剩下一半还是可以打包回家第二天吃,或是当夜宵。只不过马尔科姆向来不把他的主菜吃完,也从不打包,每回他吃饱了,就把自己那一盘放在餐桌中央,于是威廉和杰比就可以把它吃掉(他们总是很饿)。

「我们当然不想住在25街和第二大道交叉口,」威廉耐心地说,「可是杰比,我们其实也没别的办法。别忘了,我们根本没钱啊。」

「我不懂你们干嘛不住在原来的地方。」马尔科姆说。这会儿他把蘑菇和豆腐挪到盘子边缘(他总是点同样的菜:有浓稠褐色酱汁的蘑菇红烧豆腐),威廉和杰比同时瞪著他的盘子看。

「唔,没办法啊。」威廉说,他过去三个月来已经跟马尔科姆解释过十几次,「你又忘了?梅里特的男朋友搬进来了,所以我得搬出去。」

「可是为什麽要你搬出去?」

「因为当初籤租约的是梅里特啊,马尔科姆!」杰比说。

「喔。」马尔科姆轻声说。他总是忘记这些他认为不重要的细节,而且其他人对他的健忘不耐烦时,他好像也从不在意。「对了,」他把那盘蘑菇推到桌子中央,「可是你,裘德……」

「我不能永远住在你那,马尔科姆。你爸妈早晚会杀了我。」

「我爸妈很喜欢你。」

「谢谢你的好意。可是如果我不赶快搬出去,他们就不会喜欢我了。」

马尔科姆是他们四个人裡头唯一还住在家裡的,而且一如杰比老爱说的,如果他家像马尔科姆家那样,他也会住家裡。马尔科姆家的房子并不是多麽豪华(其实很老旧,又维护得很差,威廉有回只是扶著栏杆上楼,手就被碎木片刺伤了),但很宽敞:真正的上东城独栋房。大马尔科姆三岁的姐姐弗洛拉最近搬出了地下室公寓,于是裘德就住进了这个让他暂时落脚的地方:总有一天,马尔科姆的父母会想收回这个空间。他母亲是文学经纪人,想把这裡改装成自己的办公室,到时候裘德就得找新的住处(反正他觉得那段下楼的楼梯实在太吃力了)。

而他打算跟威廉同住,也是很自然的事,他们大学时代当了四年室友。第一年,他们四个人合住宿舍裡的一间套房,包括一个煤渣砖砌的起居室,放著他们的书桌椅和一张杰比的阿姨们租了u-haul搬家卡车运来的沙发,以及另一间小很多的寝室,裡头放著两张双层床。这寝室太小了,小到睡下铺的马尔科姆和裘德伸手就能够到,甚至握住对方的手。马尔科姆的上铺睡的是杰比,裘德的上铺则是威廉。

「这是黑人对抗白人。」杰比会说。

「裘德不是白人。」威廉会回答。

「我也不是黑人。」马尔科姆会补上一句,主要是为了逗杰比,而不是因为他真这麽想。

「好吧。」杰比这会儿说,用叉尖把那盘蘑菇拉近,「其实你们俩都可以来跟我住,但我想你们他妈的一定不肯。」杰比住在小义大利那一带一个巨大又肮髒的loft,裡头充满了怪异的走道,通向废弃的、歪来扭去的死巷和没完工的房间,隔间的石膏板装到一半就被弃置不管。这层楼是他们大学时代另一个朋友埃兹拉的。埃兹拉是艺术家,很差的那种,不过他也不必很好,因为就像杰比总提醒他们的,埃兹拉这辈子都不必工作。而且不光是他,他小孩的小孩的小孩也永远不必工作:他们可以一代接一代做那些很烂、卖不掉、毫无价值的艺术作品,但照样有财力,一时兴起就去买他们想要的顶级油彩,或是在曼哈顿闹市区买下大而无用的loft,胡乱改装到一半就放著烂掉。而且等到他们厌烦了艺术家生活(杰比相信,埃兹拉总有一天会这样),只要打电话给他们的信託基金管理人,就可以拿到一大笔现金;那个金额是他们四个人(好吧,或许马尔科姆除外)这辈子连做梦都不会梦到的。不过同时,认识埃兹拉好处不少,不光因为他让杰比和其他几个老同学住在他的公寓(任何时候去那裡,总有四五个人窝在loft的各个角落),也是因为他是个脾气很好、基本上很大方的人,而且他喜欢开狂欢派对,免费供应大量食物、迷幻药物和酒。

「慢著,」杰比说,放下筷子,「我刚刚才想到——我们杂志社裡有个人在帮她阿姨找房客。好像就在唐人街这附近。」

「房租是多少?」威廉问。

「大概很低——她根本不晓得该开价多少,而且她想找认识的人当房客。」

「你可以帮我们说点好话吗?」

「不止——我来介绍你们认识。你们明天可以来我办公室吗?」

裘德叹了口气。「我明天走不开。」他看著威廉。

「没关係,我可以去。几点?」

「午餐时间吧。1点?」

「就这麽说定了。」

威廉还是饿,不过他让杰比吃了剩下的蘑菇。然后他们又等了一会儿——有时马尔科姆会点餐馆常年的招牌甜点菠萝蜜冰淇淋,吃两口就不吃了,让他和杰比解决剩下的。但这回他没点冰淇淋,于是他们跟服务生要了帐单,好拆帐付钱。

次日,威廉去杰比的办公室和他会合。杰比在苏荷区一家杂志社当前台,杂志主要报导这一带的艺术圈动态,规模虽小却颇具影响力。对杰比来说,这是一份策略性的工作:有天晚上他跟威廉解释,他计划跟杂志社的某位编辑交上朋友,然后说服他报导自己。他估计这个任务要花六个月,这表示他还需要三个月。

杰比上班时,总是摆出一副略带怀疑的表情,既不相信自己竟然在工作,也不相信居然还没有人看出他的特殊天赋。他不是个称职的前台,电话铃声响个不停,但他很少接。要是任何人想找他(这栋大楼裡面的手机信号不太稳),就得遵循一套特殊的暗号:拨通电话后等铃响两声,挂掉,再重打一次。但即使如此,他有时候还是不会接——因为他的双手在办公桌下头,正忙著梳理、编织从脚边一个黑色塑胶袋裡拿出来的一团团头髮。

以杰比自己的说法,他正在经历他的「头髮时期」。最近他决定暂停画画,专心用黑色头髮做雕塑。他们每个人都曾花一个週末的时间,辛辛苦苦地跟著杰比去皇后区、布鲁克林、布朗克斯,以及曼哈顿的理髮店和美髮店。他们在外头等,杰比则进店裡,问店主能不能把要丢掉的头髮给他,然后他们提著一大袋越来越重的头髮,跟在他后头走。他早期的作品包括《令牌》,那是一个去掉绒毛的网球,剖开来填入沙子,外头涂上黏胶,然后在一块头髮地毯上滚了一圈又一圈,于是黏在上面的那些短短的头髮就像水裡的海藻般晃动。还有一个「日常」系列,是用头髮包裹各种家用小工具——一个订书机、一把奶油刀、一个茶杯。现在他正在进行一项大计划,他不肯跟他们讨论,只零星透露过一点——他计划将许多鬈曲的黑髮梳理并编织起来,最后做出一条漫长无尽的绳子。上个星期五,他保证要请吃披萨加啤酒,哄骗他们去帮他编辫子,但辛苦编了几小时之后,他们意识到显然不会有披萨和啤酒,就离开了,有点不高兴,倒也不是太意外。

他们全都对这个头髮计划感到厌烦,只有裘德觉得这些东西很不错,有一天会成为重要作品。为了答谢,杰比给了裘德一个黏满头髮的梳子,可是后来他又把这个礼物收回了,因为埃兹拉老爸的一个朋友似乎有兴趣买(结果他没买,杰比也没把梳子还给裘德)。头髮计划在其他方面也遇到了困难。有天晚上,他们三个人又去了杰比在小义大利的住处,帮他整理头髮,当时,马尔科姆说那些头髮好臭。这话没错:他完全没有说作品烂的意思,纯粹是指那种没洗的头髮所散发的金属性刺鼻气味。但杰比因此乱发脾气,骂马尔科姆是自我厌弃的黑鬼、汤姆叔叔、自己种族的叛徒,向来很少生气的马尔科姆听到这些指控也发火了,把自己的葡萄酒倒进旁边一袋头髮裡,站起来气冲冲地走了。裘德赶紧尽力追出去,威廉则留下来安抚杰比。儘管这两个人次日就和好了,但是到头来,威廉和裘德对马尔科姆更不满一些(这不公平,他们知道),因为第二个週末,他们又去了皇后区,一家接著一家拜访理髮店,好补偿那袋被马尔科姆毁掉的头髮。

「黑色星球的生活怎麽样了?」这会儿威廉问杰比。

「黑色的。」杰比说,把他正在梳理的黑色辫子塞回袋子裡,「走吧,我跟安妮卡说我们1点半会到。」他桌上的电话响了。

「你不想接吗?」

「他们会再打来的。」

他们边在市区走,杰比边抱怨。到目前为止,他施展魅力的主要对象,是一个名叫迪安的资深编辑,他们背后喊他「迪——安」。之前,他们三个人曾去参加一个初级编辑在父母家办的派对。那是位于达科他大楼的一间公寓,每个房间都挂著艺术品。杰比跟他的同事在厨房裡聊天时,马尔科姆和威廉就一起在公寓裡逛(裘德那天晚上在哪裡?大概是在加班吧),欣赏客房裡一系列爱德华·伯汀斯基(edward burtynsky)的作品;休息室书桌后方五横排、每排四帧,由贝歇尔(becher)夫妇所拍摄的水塔照片;书房矮书柜上方一幅巨大的安德烈亚斯·古尔斯基(andreas gursky)作品;以及主卧牆上戴安娜·阿尔比丝(diane arb)的摄影作品,密密麻麻,几乎盖满了牆面,只剩上下各几釐米的空白。他们正在欣赏其中一张照片,裡面是两个容貌甜美的唐氏徵少女,身穿过于孩子气的紧身泳装,正对著镜头摆姿势。此时迪安向他们走来,他个子很高,却有一张鼓得像囊鼠的痘疤小脸,让他看起来显得野蛮而不可信任。

他们自我介绍,解释他们是以杰比朋友的身份来参加派对的。迪安则说自己是杂志的资深编辑之一,负责所有的艺术报导。

「啊。」威廉说,刻意不看马尔科姆,怕他会有什麽反应。杰比跟他们说过他已经把目标对准艺术编辑了,想必就是眼前这位。

「你们见过这样的作品吗?」迪安问他们,一手挥向那些阿尔比丝的作品。

「从来没有。」威廉说,「我好爱戴安娜·阿尔比丝。」

迪安整个人僵住了,小小的五官似乎在那张小脸中央挤成一团:「是迪——安。」

「什麽?」

「迪——安。她的名字应该念『迪——安』。」

他们一走出房间就开始大笑,「迪——安」!后来他们告诉杰比这件事,杰比说:「老天!真是个做作的小混蛋。」

「不过他可是你的做作小混蛋。」裘德说。从此以后,他们提到迪安,都故意念成「迪——安」。

然而,不幸的是,儘管杰比努力不懈地想跟迪——安搞好关係,但他登上杂志的机会并不比三个月前大。杰比甚至让迪——安在健身房的蒸汽室裡帮他做,结果还是没用。每一天,杰比都会找个藉口溜进编辑室,看看公佈栏上贴的那些白色笔记纸,上头写著往后三个月的报导构想。他每天都在报导新人艺术家的那一区寻找自己的名字,但次次都失望了。他只看到一堆没有才华、被过度宣传的名字,都是搞关係,或是有背景的人。

「要是哪天在上头看到埃兹拉的名字,我就毙了自己。」杰比总是这麽说,其他人就会说:不会的,杰比,或别担心,杰比,有一天你的名字会在上头的,又或你根本不需要他们,杰比。别的杂志会报导你的。而杰比听了,会分别回答:「你确定吗?」「我他妈的很怀疑」,还有「我他妈的投资了这麽多时间,我人生他妈的整整三个月。我最好能登上那个他妈的公佈栏,不然这整件事真他妈的浪费时间,就跟其他事情一样」。所谓的其他事情,每回指的可能都不一样,研究生院、搬回纽约、头髮系列,或者泛指他的生活,要依他当天的心情有多麽虚无而定。

来到利斯本纳街时,他还在抱怨。威廉搬到纽约不算太久(只住了一年),所以完全没听说过这条街,其实这裡几乎只能算是一条巷子,两个街区长,往北一个街区就是坚尼路。不过杰比从小在布鲁克林长大,也没听说过这条街。

他们找到那栋楼,按了5c的电铃。一个年轻女子接了,对讲机使她的声音发出沙沙的杂音,显得很空洞,她按了开门钮。裡头的大厅很窄,挑高天花板漆成了一种黏糊糊的、大便似的褐色,害他们觉得自己像是在一口井底。

那年轻女子站在5c门口等他们。「嘿,杰比。」她说,然后看著威廉,脸红了。

「安妮卡,这位是我的朋友威廉。」杰比说,「威廉,安妮卡在美编组工作。她很酷。」

安妮卡低头的同时伸出手,「很高兴认识你。」她对著地板说。杰比踢了一下威廉的脚,朝他咧嘴一笑。威廉没理他。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他说。

「好吧,就是这间公寓了。原来是我阿姨的,她在这裡住了五十年,最近刚搬进养老院。」安妮卡讲话很快,而且她显然认为最佳策略就是把威廉当成日食,不要看他就好。她讲得越来越快,讲她阿姨老唸叨这一带变了,还有她自己搬到市区之前也从没听过利斯本纳街,又说她很抱歉屋子裡还没粉刷,不过她阿姨真的才刚搬出去,他们唯一的打扫机会就是上週末。她哪裡都看,就是不看威廉——看天花板(锤印锡板),看地板(裂了,不过是拼花木地板),看牆壁(上头长年挂著的相框留下一个个幽灵似的印子)——直到最后威廉不得不柔声打断她,问她能不能看一下公寓的其他部分。

「啊,儘量看。」安妮卡说,「我就不打扰你们了。」但接著,她就跟在他们后头,讲话还是很快,跟杰比说起一个叫贾斯珀的,总是什麽都要用archer字体,杰比不觉得正文用这种字体,看起来有点太圆太诡异吗?现在威廉背对著她,她就敢盯著他看了。她讲得越久,那些閒扯就越显得愚蠢。

杰比观察著安妮卡打量威廉。他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紧张又充满少女态(通常她在办公室裡沉默又易怒,其实还有点令人担心,因为她办公桌上方的牆面放了一个她自製的心形雕塑,完全是用笔刀雕出来的),可是杰比看过太多女人碰到威廉就这样。他们全都见过。他们的朋友莱诺以前老说威廉上辈子一定是渔夫,天生就是会吸引猫咪 [1] 。然而大多数时候(但不是每次都这样),威廉似乎对女人的关注浑然不觉。杰比有回问马尔科姆为什麽威廉会这样,马尔科姆说他认为是因为威廉没注意到。杰比听了只是哼了一声,他心裡真正的想法是:马尔科姆是他认识的人裡头最迟钝的,如果连马尔科姆都注意到女人碰到威廉的反应,威廉自己不可能没注意到。不过稍后,裘德提出另一个不同的解释:他说威廉可能是刻意不回应那些女人,这样在场的其他男人就不会觉得受到威胁。这个说法比较合理,人人都喜欢威廉,他也绝对不会想害别人不舒服,所以有可能(至少在潜意识裡)他只是装傻而已。可是啊——那真是个奇观,让他们三个百看不厌,而且事后老拿来取笑威廉,不过他通常只是笑一笑,什麽也不说。

「这裡的电梯运转都正常吧?」威廉忽然转身问。

「什麽?」安妮卡回答,吓了一跳,「是的,蛮可靠的。」她薄薄的嘴唇扯出一个小小的微笑,杰比胃裡一紧,他知道安妮卡的那个笑是想放电,替她觉得难为情。啊,安妮卡,他心想。「你们是打算搬什麽东西进来啊?」

「我们的朋友。」杰比抢在威廉前头回答,「他爬楼梯有困难,所以需要电梯。」

「喔。」她说,又脸红了。然后回头瞪著地板看,「对不起。没错,电梯能用。」

这间公寓没什麽好的。进门的门厅很小,比门垫大不了多少,门厅往右通向厨房(一个闷热、油腻的小方间),往左通向餐厅,或许可以放下一张小牌桌。餐厅和客厅只隔著一道矮牆,裡头有四个窗子,装了铁窗,朝南开向一条散落著垃圾的街道。沿著一条短廊往前走,右边是浴室,裡头有乳白灯罩的壁灯和旧搪瓷浴缸,浴室对面则是卧房,裡头有一扇窗,整个房间深而窄,左右靠牆平行放著两张双人床的木製床架,其中一个上头已经放了日式床垫,巨大而丑陋,重得像一匹死马。

「这张日式床垫没用过。」安妮卡说。她讲了一个漫长的故事,说她本来要搬进来,甚至先买了那张床垫,结果却没机会用,因为她后来又搬去她朋友克莱门那裡了,不是男朋友,只是朋友。老天,她真是白痴,讲这干嘛。总之,如果威廉决定租下这间公寓,床垫就免费送他。

威廉谢了她。「你觉得怎麽样,杰比?」他问。

他觉得怎麽样?他觉得这是个破烂狗窝。当然,他自己也住在一个破烂狗窝,但那是出于自己的选择,因为那裡不要钱,他可以把省下的房租拿来买颜料、生活用品,还有迷幻药,以及偶尔搭趟出租车。但如果埃兹拉哪天忽然要收他房租,他才不会住在那儿。他家不像埃兹拉家或马尔科姆家那麽有钱,但他的家人也绝不会让他花钱住在一个破烂狗窝裡。他们会替他找个更好的住处,每个月接济他一点。但威廉和裘德就没有办法了,他们得自食其力,而且没钱就注定要住破烂狗窝。既然如此,那或许就该搬进眼前这个狗窝——这裡很便宜,又在市区,而且他们未来的房东已经对他们其中的一个有了好感。

所以,「我觉得这裡很完美。」他告诉威廉,而威廉也赞成,安妮卡轻呼了一声。匆匆交谈之后,一切都敲定了:安妮卡找到了房客,威廉和裘德有了住的地方。末了,杰比提醒威廉,要他替自己出钱买碗麵当午餐,然后他就得回去上班了。

杰比不是那种天生会内省的人,不过那个星期天,他搭地铁去母亲家的路上不禁有点沾沾自喜,还有一种近乎感激的情绪,为自己拥有的人生和家庭感到庆幸。

他父亲是从海地移民来到纽约的,在杰比3岁时就过世了。虽然杰比总是认为他记得父亲的脸(和善又温柔,唇上一道细细的小鬍子,笑起来圆圆的两颊像李子),但他永远不确定是真的记得,或只是从小就仔细打量母亲床头柜上那张父亲的照片,才以为自己记得。不过,这是小时候唯一让他忧伤的事,而且这更像是一种必需的忧伤:他没有父亲,他也知道没有父亲的小孩会为人生的这个缺憾而伤感。然而,他从来没有真正感觉到那种渴望。父亲过世后,他的母亲,海地第二代移民,拿到了博士学位,之后就一直在他们家附近的公立学校教书,她认为杰比该读更好的学校。等到杰比上高中时,他拿到奖学金,去布鲁克林一所昂贵的私立学校读书,乘车上学要将近一小时;此时他母亲是曼哈顿一所重点公立学校的校长,同时也是布鲁克林学院的兼职教授。她曾因为种种创新教学法被《纽约时报》报导,杰比心底很以母亲为荣,虽然在朋友面前他都假装不是如此。

在杰比的成长过程中,母亲总是很忙,但他从不觉得被忽略,也从不觉得母亲爱学生胜过爱自己。家裡还有他的外婆,会做他爱吃的菜,唱法语歌给他听,而且天天都跟他说他是个不得了的宝贝,是个天才,说他是她一生最重要的男人。他还有两个阿姨,一个是她母亲的姐姐,在曼哈顿当刑警,另一个是她的药剂师女朋友,也是第二代移民(不过是从波多黎各来的,不是海地)。她们没有子女,所以把杰比当成自己的小孩。他的亲阿姨是运动健将,教他如何传接球(他小时候一点兴趣也没有,不过后来证明这是很管用的社交技巧);她女友则对艺术有兴趣,杰比最早的记忆之一,就是跟著她去参观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呆呆瞪著《一:三十一号,一九五〇》(one: nuber 31, 1950 )这件作品,敬畏不已,他阿姨在一旁解释波洛克(jackn pollock)当初怎麽创作这幅油画时,他几乎充耳不闻。

上高中后,他觉得应该稍微做些修正,让自己与众不同,更让富有的白人同学不舒服,便故意改动了自己的家庭背景:他变成了另一个没有父亲的黑人男孩,母亲在他出生后才完成学业(故意不提她在研究生院完成学业,于是大家以为他指的是高中毕业),阿姨的工作是在街上走来走去(大家又以为那是妓女,不晓得他指的是刑警)。他最喜欢的全家福照片,是高中时他最要好的朋友丹尼尔帮他们拍的,一直到让丹尼尔进家门拍照之前,杰比才向他吐露实情。当时丹尼尔在进行一系列他称为「从边缘力争上游」的家庭照拍摄计划,而杰比不得不匆忙修正阿姨是街头妓女、母亲受教育不多的错误印象后,才让朋友进门。当时丹尼尔的嘴巴张得好大,还没发出声音,杰比的母亲就来到门边,说天气这麽冷,叫他们两个赶紧进屋,丹尼尔只好照做。

依然处于震惊状态中的丹尼尔让他们在客厅摆好位置:杰比的外婆伊薇特坐在她最喜欢的高背椅上,一边站著他阿姨克里斯蒂娜和她女友西尔维娅,一边则是杰比和他母亲。但接著,丹尼尔还没来得及拍,伊薇特就要求杰比坐在她的位置上。两个女儿抗议起来,但伊薇特告诉丹尼尔:「他是这个家的国王。」又说,「让·巴蒂斯特 [2] ,坐下!」他坐了。在照片中,他胖嘟嘟的双手抓著椅子的扶手(即便是在那时,他就胖嘟嘟的),站在他两边的女人满面笑容地朝他看。他的双眼直视镜头,露出大大的笑容,坐在那张原本应该给他外婆坐的椅子上。

她们相信他终有一天会成功,这念头从未动摇,简直坚定到了令人难堪的地步。她们坚信(就连他自己的信念都受到太多次考验,很难坚定不移了),他有一天会成为重要的艺术家,他的作品会挂在大博物馆裡,还没给他机会的人只是不懂得赏识他的天分而已。有时他相信她们,靠她们的信心支持自己振作起来。有时候他很怀疑(她们的意见似乎跟全世界的人完全相反),因此他很好奇她们会不会只是在施捨他,或纯粹就是疯了。也或许是她们的品位太差了。四个女人的判断怎麽会跟全世界的人差这麽远?她们四个人意见正确的概率当然不太高。

但是每个星期天,他偷偷返家探望,都觉得鬆了一口气。家裡有丰盛的、免费的食物,他外婆会帮他洗衣服,他讲的每个字、展示的每张素描都会得到认真的欣赏和轻声的讚叹。他母亲的房子是一片熟悉的领土,在那裡,他永远受到崇拜,感觉上,那裡的每项习俗和传统都是为了他和他的特殊需求量身定做的。在傍晚的某个时间,在吃过晚餐、但还没吃甜点的时候,大家都在客厅裡休息、看电视,他母亲的猫趴在他膝上,热乎乎的。他会看著这些女人,感觉心裡胀得好满。然后他会想到马尔科姆,有聪明绝顶的父亲和满怀关爱却迷糊的母亲;然后想到威廉,他的双亲都过世了(杰比只见过他们一次,是在大一结束、要搬出宿舍的那个星期,当时他对他们的沉默、拘谨和不像威廉感到惊讶);最后,当然,他想到裘德,他的双亲根本不存在(这是个谜,他们认识裘德到现在快十年了,仍不确定他父母是什麽时候过世的,还是他根本从小就是孤儿,只知道状况很悲惨,完全不能提)。然后,他会感觉到一股快乐与感激的暖流,好像胸口涌起了一片海洋。我好幸运,他会想,因为他很好胜,总是要从人生的各个角度跟同辈比较,他会想,我是最幸运的一个。但他从来不觉得自己不配,也不觉得他应该更努力地表达自己的感激;只要他快乐,他的家人也会跟著快乐,于是他对他们唯一的义务就是要快乐,照他自己的条件,过著他想要的生活。

「我们都没得到我们应得的家庭。」威廉有一回说,当时他们都嗑药嗑得迷糊了。当然,他指的是裘德。

「我同意。」杰比当时回答。他的确同意。他们每个人,包括威廉、裘德,甚至马尔科姆,都没生在自己应得的家庭。但私底下,他觉得自己是例外:他的家庭就是他应得的。他的家人太棒了,真的很棒,他知道。更棒的是,他的确配得上他们。

「我的聪明男孩回来了。」每回他踏入屋裡,伊薇特就会喊道。

他觉得她说得一点都没错,从来没有怀疑过。

搬家那天,电梯坏了。

「该死。」威廉说,「我还特地问过安妮卡的。杰比,你有没有她的电话号码?」

但杰比没有。「啊,好吧。」威廉说。总之,联络安妮卡又有什麽用?「很抱歉了,各位。」他对每个人说,「我们得走楼梯了。」

大家好像都不介意。这一天是美丽的深秋,天气才刚开始转冷,没下雨但风很大。他们总共有八个人,要搬的箱子不多,傢俱也没几件——威廉、杰比、裘德和马尔科姆,加上杰比的朋友理查德、威廉的朋友卡罗莱娜,还有两个是他们四人共同的朋友,两个都叫亨利·杨,不过大家喊他们亚裔亨利·杨和黑亨利·杨,以此来区分。

大家最不看好的马尔科姆负责分配任务,结果他证明自己是很有效率的总管。裘德负责在楼上公寓裡指挥交通,告诉大家纸箱该放在哪裡。在指挥交通的空档,他把箱裡的大件物品拿出来,然后把纸箱压扁。卡罗莱娜和黑亨利·杨都身体强壮,但个子较矮,负责搬较小的装书纸箱。威廉、杰比、理查德负责搬傢俱。马尔科姆和亚裔亨利·杨则负责搬剩下的东西。每回下楼时,每个人都要顺便把裘德压扁的纸箱带下来,堆在垃圾桶旁人行道的边缘。

「你需要帮忙吗?」威廉低声问裘德,此时每个人都分头去忙自己的任务了。

「不用了。」他简短地说,威廉看著他一步一停,缓慢地爬上那道又陡又高的楼梯,直到看不见为止。

这趟搬家很轻鬆利落,不拖泥带水。搬完后大家又留了一会儿,一起吃披萨,同时把书从纸箱裡拿出来。然后其他人就离开,去参加派对或去酒馆,新家终于只剩威廉和裘德了。公寓裡面乱七八糟,但光是想著要把东西归位就让人疲累。于是他们拖拉著,很惊讶午后的天黑得这麽快,也惊讶他们竟能在曼哈顿找到住得起的地方。他们两个都注意到,朋友们第一次看到这间公寓时都很礼貌,没露出任何表情(那个放著两张狭窄双人床的房间引来最多评论——「像是从维多利亚时代的精神病院裡搬出来的」,威廉之前这麽形容给裘德听),但他们两个都不介意:这是他们的,而且他们签了两年租约,没有人能夺走。住在这裡,他们甚至可以存下一点钱,何况他们要更大的房子来干嘛?当然,他们都渴望完美,但完美还得等一下。或者该说,他们还得等一下。

他们在讲话,但裘德的双眼闭著。威廉知道他很痛——那有如蜂鸟扑动翅膀般不断颤动的眼皮,以及他握得死紧的双拳,紧得威廉都能看到手背底下一条条跳动的海绿色血管。他从裘德双腿搁在一箱书上的僵硬姿势,知道这回的痛很剧烈,也知道自己帮不上任何忙。如果他说:「裘德,我去找点阿司匹林来给你。」裘德会说:「我没事,威廉,我什麽都不需要。」如果他说:「裘德,你要不要躺下来。」裘德会说:「威廉,我没事,别担心我了。」所以最后,他做了他们三个人这些年来从经验中学会的,就是一碰到裘德腿痛发作,就找个藉口站起来,离开房间,让裘德可以躺著完全不动,等待疼痛过去,免得还要陪他们讲话,或是浪费精力假装一切没事,说他只是累了,或抽筋了,或是他能随口挤出的拙劣解释。

在卧室裡,威廉找到装床单的垃圾袋,先把自己的日式床垫铺好,再把裘德的床也铺好(那是他们上週花一点小钱跟卡罗莱娜即将分手的女友买来的)。他把自己的衣服分成衬衫、长裤、内裤、袜子四类,放进不同的厚纸箱裡(裡面的书刚刚清空),推进床底下。他没动裘德的衣服,而是进入浴室打扫、消毒,然后把他们的牙膏、肥皂、刮鬍刀和洗髮水放好。中间他暂停过一两次,偷偷溜到客厅查看,裘德还是同样的姿势,眼睛闭著,双手依然握拳,头转向另一边,所以威廉看不到他的表情。

他对裘德的感情很複杂。他爱他(这部分很简单),同时又替他担心,有时他觉得自己像是他的哥哥和保护者。他知道裘德以前没有他也过得很好,以后没有他也会过得很好,但他有时看到裘德的一些什麽会很不安,觉得无助的同时,又很矛盾地更坚定要帮他的决心(儘管裘德很少要求任何形式的帮助)。他们全都爱裘德,也欣赏他,但威廉常常觉得,唯独在他面前,裘德会稍微显露多一点点的自己,只是一点点。他不确定多看到这一点点的自己又应该怎麽办。

比方说,裘德的腿痛。打从认识他以来,他们就知道他的腿有毛病。当然,也很难不知道;他大学四年都用一根枴杖走路,而更年轻时——他们认识他时他年纪好小,比他们整整小了两岁,根本还在发育中——他要靠枴杖辅助才能走路,而且他双腿穿著类似夹板的沉重撑架,上头的钉子鑽进他的骨头裡,削弱了他弯曲膝盖的能力。但他从来不抱怨,一次都没有,碰到其他人抱怨时,他也从来没有不满。他们大二那年,杰比踩到冰滑倒了,摔断一边的手腕,他们都记得接下来的骚动,还有杰比夸张的呻吟和悽惨的哀叫,打上石膏的那个星期,他都坚持在学校的附属医院裡住院,好多人去探病,连校刊都写了一篇文章报导他。他们宿舍裡还有一名足球选手,踢球时撕裂了半月板,当时他一直在说杰比根本不知道什麽才叫痛,但裘德就跟威廉和马尔科姆一样,每天都去探望杰比,而且充分表达了同情,满足了杰比的渴望。

就在杰比终于肯出院、回到宿舍享受另一轮关怀后没多久,有天夜裡威廉醒来,发现房间是空的。这也不算太罕见:杰比在他男朋友家,马尔科姆那个学期在哈佛修一门天文学,每个星期二和星期四晚上都睡在那裡的研究室。威廉自己也常常在别处过夜,通常是在他女朋友的房间,不过她当时得了流行性感冒,所以他那晚就留在自己的宿舍房间裡。然而裘德总是在宿舍裡。他从没交过女朋友或男朋友,而且总是在寝室过夜,他在那张双层床下铺的存在,就像大海般熟悉又永恆。

威廉不知道是什麽促使他爬下床,昏昏沉沉地站在安静的寝室中央一会儿,四下张望著,好像裘德会像蜘蛛般从天花板悬吊下来。但接著,他注意到裘德的枴杖不见了,于是开始找他,到起居室裡轻声喊他名字,结果没人应,他就离开他们的套房,沿著走廊去公共浴室。从他们黑暗的寝室过来,感觉那浴室亮得令人噁心,裡头的日光灯持续发出轻微的嘶嘶声。他整个人实在太茫然了,以至于后来看到裘德的状况时也没那麽吃惊。当他找到最后一间淋浴间时,看到裘德的一隻脚从门底下伸出来,旁边是他枴杖的末端。

「裘德?」他轻声说,敲了敲淋浴间的门,没人应,「我进来了。」他拉开门,发现裘德倒在地板上,一脚缩起来抵著胸口。他吐了,身前有一摊呕吐物,嘴唇和下巴也沾著点状的杏黄色污斑。他双眼闭著,满身大汗,一手紧紧握著枴杖的弧状握把。后来威廉才逐渐瞭解,只有在极度不舒服的时候,他的手才会握得那麽紧。

但当时他很害怕,也很困惑,开始问裘德一个接一个的问题,但裘德都没法回答,直到他试著把裘德扶著站起来时,裘德大喊一声,威廉才明白他痛得有多严重。

他还是设法半拖半抱,把裘德弄回寝室床上,笨手笨脚地帮他清理乾淨。等到最厉害的痛楚过去之后,威廉问他是不是该找医生来,裘德摇摇头。

「可是裘德,」他轻声说,「你很痛,我们得找人帮你啊。」

「什麽都帮不了我,」裘德说,然后沉默了一会儿,「我只能等。」他的声音轻而微弱,感觉上很陌生。

「我能做什麽?」威廉问。

「什麽都不用做。」裘德说,他们相对沉默,「可是威廉——你能不能再陪我一会儿?」

「当然可以。」他说。裘德在他身旁颤抖又摇晃,好像很冷,于是威廉拿自己床上的被子把他裹住。期间他一度伸手到被子底下找裘德的手,扳开他的拳头,好握住他潮溼、生茧的手掌。自从多年前他哥哥开刀以来,他已经好久没握住另一个男生的手了。他很惊讶裘德的手劲这麽大,手指这麽强壮。裘德全身颤抖,牙齿格格作响了好几个钟头,最后威廉在他旁边躺下来睡著了。

次日早晨,他在裘德的床上醒来,觉得手上阵阵抽痛。他检查手背,看到之前被裘德手指钳住的地方有瘀青。他有点摇晃不稳地起床,走进起居室,看到裘德坐在他的书桌前读书,他的脸在接近中午的明亮光线中模糊不清。

威廉进来时,裘德抬起头,然后站起来,有那麽一会儿,他们只是沉默地注视彼此。

「威廉,我很抱歉。」最后裘德终于说。

「裘德,没什麽好抱歉的。」这是真心话,真的没什麽好抱歉的。

「可是,对不起,威廉,我很抱歉。」裘德又说了一次,无论威廉怎麽安慰,都不能让他安心。

「拜託不要告诉马尔科姆和杰比,好吗?」他问他。

「我不会说的。」他保证。而且他说到做到,不过最后也没区别了,后来马尔科姆和杰比也都看到裘德疼痛发作,只是很少像威廉那一夜看到的那麽久。

他从来没跟裘德谈过他的疼痛,但接下来几年,他会看到他经历各式各样的痛,有大有小。他会看到他在小痛时皱起脸,或偶尔实在太痛了,他会看到他呕吐或蜷缩在地上,或是脑袋一片空白,整个人奄奄一息,就像他现在在客厅裡的样子。儘管他是信守承诺的人,他总有点不明白自己为什麽没跟裘德谈过这个话题,为什麽他从不逼他谈谈那是什麽感觉,为什麽他从来不敢去做直觉告诉他一百遍的事情:坐在他旁边,按摩他的双腿,设法把那些失控的神经末梢揉得平静一点。相反,就像眼前这样,他躲在浴室裡,没事找事做,而几码之外,他最要好的朋友之一独自坐在一张破沙发上,进行一段缓慢、悲惨、孤单的旅程,以便回到清醒状态,回到日常生活,而一路上没有任何人陪在他身边。

「你好懦弱。」他对著浴室镜子中的自己说。他镜子裡的脸也回瞪著他,疲倦而厌烦。客厅裡还是一片沉默,威廉来到客厅边缘不会被发现的地方,站在那裡等著裘德的疼痛过去,恢复正常。

「那地方是个破烂狗窝。」杰比已经告诉过马尔科姆,儘管杰比没说错(光是一楼那个大厅就让马尔科姆皮肤发麻),他回家时还是觉得好难过,再次思索自己继续住父母的房子是不是真的比住在自己的破烂狗窝裡好。逻辑上,当然,他绝对应该继续住下去。他赚的钱很少,工作时间很长,而他爸妈的房子够大,所以理论上,如果愿意的话,他可以完全不跟他们打照面。除了佔据整个四楼(老实说,这个四楼也不比破烂狗窝好到哪裡去,裡头太乱了,自从有回马尔科姆跟母亲大吼说,管家弄坏了他的一座模型屋,他母亲就不再派伊涅丝上来打扫了),他可以使用厨房、洗衣机,还能阅读各种父母订阅的杂志,而且每週一次,他可以把髒衣服丢进全家共享的鬆垮布袋裡,母亲上班途中会把它送去乾洗店,次日由伊涅丝取回。当然,他并不满意这样的安排,也不喜欢自己27岁了,母亲每星期订杂货时还会打电话去他办公室,问他如果她多买草莓,他会不会帮忙吃,或者问他晚餐想吃红点鲑还是海鲷鱼。

如果他父母能像他一样,尊重彼此的空间和时间分配,那他就会轻鬆一点。然而,他们除了期望他每天早上一起吃早餐、每个星期天一起吃早午餐之外,还常常跑去他那层楼突袭,在敲门的同时转开门把;儘管马尔科姆一再向他们抗议,说这样敲门就毫无意义了。他知道自己这样很恶劣,而且有些不知感激,但有时他很怕回家,因为无可避免,总得勉强跟父母閒聊几句,才能像个青少年般溜回楼上。他尤其担心裘德搬走之后的生活。儘管地下室比四楼更有隐私,但裘德住在那裡时,他父母也总是满不在乎地忽然跑去。有时候马尔科姆下楼去看裘德时,会发现父亲已经坐在地下室裡,跟裘德讲一堆无聊的事情。他父亲尤其喜欢裘德——他常告诉马尔科姆,说裘德真的很聪明、很有深度,不像他其他的朋友,基本上都很轻浮。而裘德搬走之后,他父亲就只能找他讲那些关于市场的複杂故事,以及变动中的全球金融实况,还有各式各样他不怎麽关心的话题。他有时还怀疑他父亲比较想要裘德当儿子:他父亲和裘德是同一所法学院的校友。裘德之前担任书记工作时的上司法官,就是他父亲在第一间律师事务所工作时期的导师。后来裘德在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的刑事部门当助理检察官,也正是他父亲年轻时担任过的职务。

「记住我的话:那个小子前途无量。」或者「能在一个白手起家的大人物事业的就认识他,真是太难得了。」他父亲常常在跟裘德谈话后,这麽跟马尔科姆和他母亲宣佈,一脸得意,好像裘德的才华他也有功劳,而那些时刻,马尔科姆都得避免看他母亲的脸,心知她脸上一定是安慰的表情。

如果弗洛拉还住家裡,他也会轻鬆一点。当初她在贝休恩街租下一间两室公寓、准备搬出去时,马尔科姆曾想过要当她的室友,但她若不是真的听不懂他的百般暗示,就是根本在装傻。弗洛拉似乎不介意父母硬要佔用掉他们太多的时间,这表示他就有更多待在自己的房间弄模型屋的时间,而不用在楼下的休息室陪他父亲看那些没完没了的小津安二郎的电影。小时候,马尔科姆曾因为父亲比较疼爱弗洛拉而伤心怨恨,那实在太明显了,连一些世交朋友都会说他偏心。「非凡弗洛拉。」他的父亲这麽喊她(或是在青少年的不同时期,喊她「强悍的弗洛拉」「凶猛的弗洛拉」或「犀利的弗洛拉」,不过总是带著讚许的意思),即使现在弗洛拉都30岁了,还是特别能得到他的欢心。「非凡弗洛拉今天说了一件超聪明的事情。」他会在晚餐桌上这麽说,好像马尔科姆和他母亲平常都没在跟弗洛拉讲话似的;或者,在弗洛拉公寓附近的闹市区吃过早午餐后说:「非凡弗洛拉为什麽要搬得这麽远?」即使只有十五分钟车程而已(这件事尤其令马尔科姆火大,因为他老爸总爱讲起他小时候如何从格林纳丁斯群岛移居到皇后区的种种精彩故事,说从此他总觉得自己像是被困在两个国家之间,还说有朝一日马尔科姆也该移居到国外哪个国家,因为那真的可以让他整个人变得更丰富,给予他一些迫切需要形成的观点,等等,等等。但换了弗洛拉,别说要搬离这个国家,只要她敢搬出曼哈顿,马尔科姆都很确定他父亲非崩溃不可)。

马尔科姆没有小名。偶尔父亲会用另一个也叫马尔科姆(all)的名人姓氏喊他——「x」,或是「麦克拉伦」「麦克道尔」「马格瑞基」。马尔科姆的名字应该就源于马格瑞基,但感觉这样喊他不是出于关爱,而像是一种指责,提醒他马尔科姆该是什麽样,而显然他没做到。

有时候,应该说经常,他担心父亲似乎不太喜欢他,甚至为此鬱闷,这让马尔科姆觉得很蠢,就连他母亲也这麽觉得。「你知道爹地说那些话没恶意的。」每次父亲又在讚叹弗洛拉的种种优越之后,她便这麽说。而马尔科姆总是哼一声或咕哝两句,表示有没有恶意他根本不在乎——他很想相信她,但也很不高兴地注意到,母亲跟他提到父亲时,还是叫他「爹地」。有时候,越来越频繁地,他对自己花那麽多时间去想父母亲的事很火大。这样正常吗?这样不会有点可悲吗?毕竟他27岁了!住家裡就会发生这种事吗?还是只有他会这样?当然,这是搬出去最主要的理由:他就不用再那麽幼稚了。到了夜晚,当楼下的父母亲进行睡前的例行程序时(洗脸时老旧水管发出的砰砰声,关掉客厅暖气时发出空洞的闷响以及接下来的一片安静,比任何时钟都更清楚地显示那是11点、11点半还是12点),他会列出他明年必须赶紧解决的事项:他的工作(陷入停顿状态)、他的爱情(不存在)、他的性取向(悬而未决)、他的未来(不确定)。总是这四项,虽然有时先后次序会改变。同样一致的是,他有能力精确诊断自己的状态,但毫无能力提出任何解决方案。

次日早晨醒来时,他会下定决心:今天他就要搬出去,叫爸妈不要来烦他。但等到他下楼,碰到母亲在帮他做早餐(他父亲早就出门去上班了),母亲说她今天要买他们年度旅行的机票,到圣巴泰勒米岛玩,问他能不能晚些时候跟她说要加入几天(他都不敢跟朋友说,他跟父母出门度假时,还是由他们出钱)。

「好的,妈。」他说。然后他会吃完早餐,走出门,进入一个没人认识他、他可以成为任何人的世界。

2

每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以及週末的早上11点,杰比都会搭地铁去他位于长岛市的工作室。工作日的这趟路程是他最喜欢的:他在卡纳尔上车,看著列车在每一站被填满又被清空,乘客族裔与人种的混合也不断变化,每隔十个街区,车厢裡的乘客结构就会重组,变成各种刺激而荒谬的组合:波兰人、中国人、韩国人、塞内加尔人;塞内加尔人、多米尼加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巴基斯坦人、爱尔兰人、萨尔瓦多人、墨西哥人;墨西哥人、斯里兰卡人、尼日利亚人。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刚到美国,而且一副精疲力竭的样子,只有移民才会有那样混合了疲倦、坚决和认命的表情。

在这些时刻,杰比会很庆幸自己运气好,同时也会为自己的城市感伤,而这两种感觉,对他来说都是少有的。他不是那种会歌颂纽约是一幅灿烂的马赛克镶嵌画的人,而且他会取笑那些歌颂者。但他欣赏(怎麽可能不呢)这些同车的乘客辛劳一天必然会达成的劳动量,真正的劳动。相对而言,他的日子可就过得太安逸了,但他并不引以为耻,反倒鬆了口气。

这个感觉,他只和亚裔亨利·杨讨论过,只不过所谓的「讨论」极其简略。当时他们一起搭地铁去长岛市(其实,当初就是亨利帮他找到这个工作室的),看到一个精瘦的华裔男子,右手食指最后一个指节吊著一个沉重的柿红色塑胶袋,好像他再也没有力气或意愿提得更牢了。他走过来,跨坐在他们对面的座位上,双腿交叉、双臂交抱,立刻睡著了。他跟亨利从高中时代就认识,他父亲是唐人街的裁缝,两人都常拿奖学金。那一刻,亨利看著杰比,用嘴型无声地跟他说:「要不是上帝恩典,我们也会一样的。」杰比完全懂得那种罪恶又高兴的感受。

杰比喜欢这些工作日傍晚的地铁之旅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光。列车隆隆驶过大桥时,阳光就像某种活物般充满车厢,把乘客们脸上的倦意一洗而尽,让他们彷彿回到初抵这个国家的时刻,那时他们还年轻,觉得自己可以征服美国。杰比看著那样的光像糖浆般充满车厢,在乘客的额头染出沟纹,替白髮髹上一层金,把廉价衣料的刺目炫亮抚平为一种光辉而细緻的色泽。然后太阳移动位置,列车毫不留情地隆隆行驶,把太阳甩在后头,于是整个世界又恢复了平常的那种悽惨色调,乘客们也回到平常的悽惨状态,那转变残忍又突然,简直像是魔法师变出来的。

杰比喜欢假装自己也是他们中的一个,但他知道自己不是。有时车上会有海地人,这时他的听力会忽然变得像狼一般灵敏,从周围的低语中辨识出克里奥语中那种稀哩呼噜、唱歌似的声音,然后他会不自觉地望向他们,看著那两个跟他父亲一样生著圆脸的男子,或者那两个像他母亲一样有著平坦阔鼻的女人。他总希望自己能碰到一个极其自然的原因,好跟他们讲话(或许他们正在争辩某个地方该怎麽走,这样他就可以插嘴告诉他们答案),但从来没有过。有时他们一边交谈,一边用目光扫视周围的座位,杰比就会很紧张,准备露出微笑,但他们好像从来没认出他也是他们中的一分子。

当然,本来就不是。就连他也知道,他跟亚裔亨利·杨、马尔科姆、威廉,甚至跟裘德的共同点,都比跟眼前这些人要多。看看他:他在法院广场站下车,走三个街区到以前的玻璃瓶製造厂,那裡现在是他和其他三个艺术家合租的工作室。真正的海地人会有工作室吗?真正的海地人可曾想过要离开他们宽敞的、理论上可以在裡头画画或閒晃的免费公寓,只为了搭半个小时地铁(想想这三十分钟可以完成多少工作),到一个有阳光的肮髒空间?不,当然不会。要领略这样的奢侈,你就要有一颗美国人的心。

这是loft改装的工作室,在三楼,上楼要经过一道金属楼梯,只要有人踏上楼梯,总会发出敲钟般的叮咚声响。工作室裡白牆白地板,不过地板碎裂得太严重了,于是有些地方看起来像是铺了粗毛地毯。室内四面都有高高的老式双扇窗,他们四人各自负责保持一面牆上窗子的乾淨,因为光线太好了,不能让灰尘糟蹋掉,何况租这裡当工作室主要就是因为採光。这层楼有一间浴室(髒到难以形容)和一个厨房(稍微没那麽恐怖),而楼的正中央是一块劣质大理石放在三个锯木架上所组成的大桌子。这是共享区,哪个人若是手上正在进行的计划需要额外的空间,就可以使用。过去几个月来,这张桌子上沾了一条条粉紫色和铬黄色的颜料,还滴了珍贵的镉红色颜料。今天桌子上罩著几条各种颜色的手染透明硬纱,两端用平装书压著,硬纱的边缘在吊扇的微风中颤抖著。中央倒放著一张对摺的卡片:乾燥中,勿移动。明天下午会清理掉。请包涵,谢谢。亨利·杨。

这个空间没有隔间,不过他们用防水胶带把它均分为四等分,每块五百平方英尺 [3] 。那蓝色胶带隔开的不光是地板,也包括牆面和天花板。每个人都会异常警惕,尊重别人的领域:你会假装没听到别人的空间裡发生了什麽事,即使他正在跟女朋友轻声讲电话,而你每个字都听得一清二楚;如果你要进入别人的空间,会先站在蓝胶带边缘,轻喊一声那人的名字,等到你看出他不是处在深入忘我的状态,才开口问他能不能进去。

此时5点半,光线非常完美:奶油黄的阳光稠密油亮,充满整个楼面,彷彿列车载著他来到了一个昂贵而充满希望的地方。工作室裡只有他一个人。他旁边空间的理查德晚上有酒保的工作,上午才会待在工作室,对面空间的阿里也一样。而空间在他斜对角的亨利,白天在画廊工作,下班后到这裡通常是7点。杰比脱掉外套,扔在角落裡,然后打开画布,坐在画布前的凳子上,叹了口气。

杰比租下这个工作室超过四个月了,他很爱这裡,比原先预想的更爱。其他三个共享这个工作室的人,都是非常踏实、非常认真的艺术家,这一点让他很满意;他在埃兹拉的那层楼裡绝对没办法工作,不光是因为他相信自己最敬爱的教授有回跟他说的「你绝对不能在你打炮的地方画画」,也因为在埃兹拉的那层楼裡工作的话,周围总是有一堆半吊子艺术家,不时会来打扰你。在那裡,艺术只是某种生活方式的配件。你画画、雕塑或搞一些很逊的装置艺术,是因为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穿著旧t恤和髒牛仔裤,很讽刺地喝廉价美国啤酒、抽昂贵的手捲美国香菸。然而在这裡,做艺术是因为你这辈子真正擅长的只有这个。平常,除了一些短暂的时刻,你心裡想的事情跟其他人没有两样:性爱、食物、睡觉、朋友、金钱和名声,可是在内心深处,无论你是在酒馆裡跟某人亲热,或是跟朋友吃晚餐,你总想著你的画布,各种形状和可能性像胚胎般在你脑子裡漂浮。每幅画或每件作品都会有一段时间(或者至少你希望有)让你觉得,那幅画的生命变得比你的日常生活更真实;不管你人在哪裡,只想回到工作室;你会不知不觉在餐桌上倒出一堆盐,在上头画出你的佈局、样式或图面,白色盐粒有如粉砂般在你的指尖下移动。

他也喜欢工作室裡那种明确、意想不到的友好气氛。有时週末刚好每个人都在,在其中的某些时刻,他会从他画中的浓雾裡走出来,感觉到所有人因努力专注而呼吸急促,近乎喘息。然后他可以感觉到空气中充满他们散发出来的集体能量,像瓦斯,可燃烧且带著甜味,让他恨不得把这些气体装瓶,等到他觉得没灵感的时候(他会呆坐在画布前好几小时,好像只要盯得够久,画布就会自己变出某种明亮而充满能量的东西),就可以从裡头吸几口。他喜欢完成等在蓝胶带前、朝理查德的方向清清嗓子的仪式,然后再跨过边线去看他的作品,两个人沉默地站在作品前,只需交换寥寥数语,就能完全明白对方的意思。你以往花了那麽多时间向别人解释你自己、你的作品(作品的含义,你试图达到的目标,为什麽你想要达到,为什麽你选择这些颜色、主题、材料、手法和技巧),一旦碰到一个完全不必解释的人,真是一大解脱。你只要耐心看作品就好,等你提出问题时,它们通常是坦率、专业、没有弦外之音的,就像在讨论发动机或铺设水管——很具技术性且直截了当,只有一两个可能的答案。

他们四个人的表现方式都不同,所以彼此间没有竞争,一个录像艺术家不必烦恼自己比工作室的室友先找到代理画廊,也不必担心某位策展人来看你的作品,结果却爱上了你邻居的。然而,有一点很重要,大家也尊重其他每个人的作品。亨利做的是他所谓的解构式雕塑,用各种丝製品塑造出奇异而精緻的日式插花。不过他每完成一件作品,就会拿掉支撑的铁丝网,于是雕塑摔到地上,变成一个平面对像,像是一摊抽象的色彩——只有亨利知道原先立体的模样。

阿里是摄影艺术家,正在完成「亚裔人在美国的历史」系列,他选取了从1890年开始的每个十年中具有代表性的亚裔人在美国的照片,然后针对每一张影像中某个划时代的事件或主题製作立体透视模型,放在理查德帮他做的三英尺见方的松木箱子裡。模型中有他从工艺店买来并涂上颜色的塑胶小人偶,还有他用陶土上釉后做成的树和马路,他还用一支笔毛细得像眼睫毛的超细画笔画了背景。然后,他会拍下这个立体透视模型,做彩色冲印。他们四人之中,只有阿里有代理画廊,而且他七个月后有个展览。其他三人知道最好完全不要去问展览的事,因为只要一提到,就会让他焦虑得碎碎念。阿里并没有按照历史顺序製作,他已经做完2000年的作品(下城百老汇大道的一段路,有一对对男女,全是白种男人,落后几步的则是亚裔女人),以及20世纪80年代的(两个白人流氓小人偶正在用扳手痛殴一个华人男子小人偶,木箱底部涂了厚厚的清漆,模仿雨后溼得发亮的停车场柏油路面),现在他正在创作20世纪40年代的那张,裡头有五十个小假人,男人、女人、儿童都有,代表二次大战期间图利湖拘留营的日裔人。阿里的作品是他们四人裡头最费工夫的,有时候,他们自己的案子卡住了,就会晃进阿里的区域,坐在他旁边。阿里一直凑在他的放大镜面前,放大镜下是个三英寸 [4] 高的小人偶,他正在给它画人字呢裙子和马鞍鞋。他们进去时,阿里几乎头也不抬,只递给他们一团钢丝绒,要他们撕开来做成袖珍版风滚草,或是某一面细目铁丝网,他们需要绑上小结,看起来才会像带刺的铁丝网。

但杰比最欣赏的是理查德的作品。理查德也是雕塑家,但他只用短暂性的材料。他会在草稿纸上画出不可思议的形状,然后用冰块、奶油、巧克力或猪油做出雕塑,同时拍摄这些作品消失的过程。见证自己作品的消融,让他很开心,但杰比上个月看理查德一件八英尺 [5] 高的巨大作品(用有如凝固血液的冷冻葡萄汁,做出一对俯衝而下、有如风帆的蝙蝠翅膀)一路融化滴落,最后垮下来时,他发现自己无由地想哭,不过到底是因为一件这麽美丽的作品瓦解了,还是因为作品消失时所具有的那种寻常的深奥性,他也说不上来。现在,理查德对融化的物质没太大兴趣了,但开始对引发毁灭的物质有了兴趣,尤其是蛾,而蛾显然喜欢蜂蜜。理查德跟杰比提过,他想做出一件雕塑,表面密密麻麻挤满了在吃蜂蜜的蛾,根本看不出底下雕塑的形状。他那边的窗台上排著一罐罐蜂蜜,裡头浮著小片蜂巢,彷彿泡在福尔马林裡的胚胎。

杰比是四人之中唯一的古典派。他是画家,更糟糕的是,他是具象画家。他在研究生院时,根本没人在乎具象作品。其他的任何东西,不管是录像艺术、行为艺术,还是摄影,都比绘画更令人兴奋,而且真的,任何东西都好过具象作品。「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是这样了。」有回杰比跟一个教授抱怨,那教授叹气说道:「你知道海军陆战队那句格言吗,『少数的,勇敢的』,我们就是这样,孤单的失败者。」

这些年来,他不是没试过其他东西、其他材质。(那个愚蠢、冒牌、衍生自梅雷·奥本海姆的头髮计划真是廉价无比!他和马尔科姆还因此大吵一架,是他们吵得最凶的一次。当时马尔科姆把那个系列称作「人造洛娜·辛普森」,更糟糕的是,马尔科姆说得一点也没错。)儘管他绝不会承认,但他其实觉得具象画家的身份有点软弱、甚至有点女孩子气,而且一点也不像黑帮分子。不过最近,他接受了自己就是具象画家:他喜欢画画,而且热爱画人像,所以那就是他要走的路。

那麽,接下来呢?他人面广,认识一些技艺比他好很多的艺术家。他们的素描更厉害,对构图和色彩的感受更敏锐,工作起来也更有纪律。但他们没有任何创意。就像作家和作曲家一样,艺术家也需要主题,需要创意。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什麽创意也没有。他试过只画黑人,但很多人画过黑人,他觉得自己不能增添什麽新意。有一阵子,他又画阻街女郎,但后来也觉得没意思。他画过他的女性亲戚,但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黑人的老问题上。他画过一系列《丁丁历险记》漫画裡的场景,把裡头的角色画得非常写实,像真人,但很快就觉得这太过讽刺且空洞,就不画了。于是,他很没劲地画了一张又一张,画街上的人,画地铁裡的人,画埃兹拉众多派对中的场景(这批最不成功:在那些聚会上,每个人的打扮和举止都一副随时要让人观察的模样,最后他的素描本子上只有一堆摆姿势的年轻女郎和精心打扮的男子,所有人的眼睛都刻意避开他的目光),直到一天晚上,他坐在裘德和威廉那间悲惨公寓的悲惨沙发上,看著两人张罗晚餐,像一对忙乱的女性伴侣似的在袖珍厨房裡闪来躲去。那是星期天,他难得没去他母亲家,因为他母亲和外婆、两个阿姨都去参加一趟很逊的地中海邮轮之旅,他拒绝加入。但他从小就习惯星期天有人做一顿像样的晚餐给他吃,就自己跑去裘德和威廉那裡。他知道他们会在家,因为这两人都没钱出去吃饭。

他向来随身带著素描本,那天晚上裘德坐在餐厅那张小牌桌前开始切洋葱时(他们不得不在那张桌子上备料,因为厨房没有料理台),杰比几乎想都没想就开始画他。这时厨房传来巨大的敲击声,还有橄榄油冒烟的气味。他跑进去看,发现威廉拿著一隻小煎锅,正用锅底拍打一块剪掉背骨、摊平了的全鸡,他的手臂扬起,像是在打那块肉的屁股,他的表情出奇的平静,于是杰比也画了他。

当时杰比并不确定自己接下来的创作方向,但下一个週末,他们去越乡餐馆聚餐时,他带了一台阿里的旧相机,拍下了三个人吃饭,以及在下雪的纽约街道走路的照片。因为人行道很滑,为了尊重裘德,他们走得特别慢。杰比从相机取景窗裡看著他们三人一字排开:马尔科姆、裘德、威廉,马尔科姆和威廉走在裘德两边,够近(他知道,因为他自己也曾站在那样的位置),如果裘德脚下打滑就可以抓住他们;但又不要太近,免得裘德疑心他们认定他会摔倒。杰比忽然意识到,他们从没谈过他们要做这件事,而是直接就去做了。

他拍了照。「杰比,你在干嘛?」裘德问,同时马尔科姆也抱怨:「杰比,别拍了。」

那天晚上的派对在中央街一间loft改装的公寓举行,主人他们都认识,一个叫米拉索尔的女人,他们大学时就认识她的双胞胎姐妹菲德拉。一进门,他们四个人就各自散开,加入了不同的小团体。杰比跟房间对面的理查德挥挥手后,发现米拉索尔提供了满桌子的食物,很是懊恼,这表示他明明可以来这裡吃免费的食物,却硬生生在越乡餐馆浪费了十四元。然后,杰比不自觉地走向和裘德对话的那一小群人,一个是菲德拉,一个可能是菲德拉男朋友的胖子,还有个瘦巴巴的鬍鬚男,他认出这是裘德工作上的朋友。裘德靠在一张沙发的背后,菲德拉在他旁边,两人往上看著胖子和瘦子,四个人同时在大笑:他拍下了那个画面。

通常在派对中,他会吸引一小群人,或者被一小群人吸引,成为那三四个人的核心,然后又跑到另一群人中去,花蝴蝶似的到处收集八卦,散播一些无伤的流言,假装分享祕密,藉著说出自己恨什麽人来诱使别人说出他们恨谁。但这天晚上,他机警而目标坚定地在派对上游走,几乎没喝酒,悄悄拍摄他的三个朋友,而他们三个各自移动来去,完全没意识到有人在关注他们。进去大约两小时后,他一度发现他们刚好彼此紧挨著站在窗边,裘德在说话,其他两个倾身聆听,下一刻,三个人又直起身子大笑。他虽然一时间感到渴望,有点嫉妒,但同时又有种胜利感,因为两个画面他都拍到了。今夜,我就是一台照相机,他告诉自己,明天,我又会变回杰比了。

在某种意义上,他从来没有这麽享受一个派对,而且似乎没人注意到他刻意的行动,除了理查德。一个小时后,他们四个要离开派对去上城时(马尔科姆的爸妈去乡下度假了,而马尔科姆觉得他知道母亲把大麻藏在哪裡),理查德意外得像老男人那样亲切地拍拍他的肩膀:「在进行什麽计划吗?」

「我想是的。」

「太好了。」

次日他坐在电脑前,看著屏幕上前一夜的影像。那台相机不是太好,每张照片都蒙著一层雾黄的光,再加上他拙劣的对焦技术,使每个人都显得温暖又饱满,而且轮廓稍微有些柔和,彷彿照片是隔著一杯威士忌拍下的。他停在一张威廉脸部特写的照片上,他正朝画面外的某个人微笑(当然了,是个年轻女郎),然后又看另一张裘德和菲德拉靠著沙发的照片:裘德穿著一件亮蓝色的毛衣(杰比一直搞不清那是他的还是威廉的,因为两个人都穿过好多次),菲德拉则穿著一件酒红色的羊毛洋装;她的头正凑近他,一头深色的头髮把裘德的髮色衬得更淡,他们下方的蓝绿色粗纹布面沙发衬托得两人散发光芒,有如珠宝。他们身上的种种颜色明亮灿烂,皮肤细緻宜人。那些颜色任谁都会想画下来,于是他画了,先用铅笔在素描本上速写,再用水彩画在较硬的纸板上,最后才用亚克力颜料画在画布上。

那已经是四个月前的事情了。至今他完成了将近十一幅画,对他来说是很惊人的产量,十一幅全部取材自这些朋友的生活场景。有威廉在试镜等待时最后一次研究剧本,一隻靴子的鞋底抵著身后黏答答的红色牆面。有裘德去看戏,脸部半笼罩在阴影中,就在那一刻他露出微笑(为了拍那张照片,杰比差点被赶出戏院)。还有马尔科姆僵硬地坐在一张沙发上,离他父亲几英尺远,他的背部挺直,双手紧抓著膝盖,两人看著画面外的电视机播放西班牙名导演布努埃尔(is bu&241;uel)的电影。经过几次试验后,杰比把画布的尺寸固定在标准彩色冲印的二十乘二十四英寸,一律横向,而且他想像著有一天展览时,这些画作会排列成一整排,像一条带子一样在画廊的牆面上绕一圈,一张接一张,有如胶捲上的小格子一般流畅。他的笔法是写实的,不过是照相写实;他始终用阿里的那部相机,没换成更好的,而且他试图让每幅画呈现出那部相机拍摄出来的柔和与模糊质感,彷彿有人抚去了表面那层清晰,留下了比肉眼所见更温柔的特质。

有时杰比心裡会没把握,担心这个计划太古怪、太隐祕了——这就是代理画廊能帮上忙的时候,他们会提醒你有人喜欢你的作品,觉得你的作品很重要,或至少很美——但他无法否认自己从这个计划中获得的愉悦,那种拥有和满足的感觉。有时他会遗憾自己不是画中的一部分,这一系列作品描述了他好友的生活,而他的缺席会让整个故事少一大块;但同时他也很享受自己扮演这种类似神的角色。他有机会用另一种眼光看他的好友,他们不光是他的人生附属品,而且是他们自己故事中清楚分明的角色。有时他觉得,虽然认识三个好友这麽多年,但他好像到现在才第一次看清楚他们。

这个计划进行了约一个月后,他意识到一旦确定要认真做下去,他当然得跟他们解释自己为什麽老带相机跟著他们,拍摄他们生活中那些平淡无奇的时刻,还有他们为什麽必须让他拍下去,并且让他自由地进行。他们当时跑去果园街一家越南面店吃晚餐,希望这家能代替越乡餐馆。他说明了自己的计划,讲的时候很反常,相当紧张。他讲完后,他们不自觉地看向裘德,杰比事前就知道问题会出在裘德身上。其他两人会同意,但这帮不了他,他们每个人都得同意才行,而裘德显然是他们四个裡面最容易难为情的。读大学时,每次有人想给他拍照片,他就会转开头或遮住脸,而且他每次笑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用手遮住嘴巴,其他三个人都很受不了他这样。直到最近两三年,他才改掉这个习惯。

一如杰比所担心的,裘德非常疑心。「这个计划裡头包括什麽?」他一直问。杰比拿出最大的耐心,跟他保证了几百次,说他的目的当然不是要羞辱他或剥削他,只是以画作记录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其他两人什麽都没说,让他去劝说,最后裘德终于答应了,儘管听起来不太乐意。

「你这个计划会进行多久?」裘德问。

「我希望是永远。」他的确这麽希望。他只后悔自己没趁著他们更年轻时早点开始。

离开餐厅时,他跟裘德一起走。「裘德,」他低声说,免得另外两个人听到,「任何作品裡只要有你,我会事先让你看。若是你否决了,我就永远不展出。」

裘德看著他:「你保证?」

「我向上帝发誓。」

他一说出口就后悔了,因为三个人之中,他最喜欢画裘德:他是三个人裡头最俊美的,他的脸也最有趣,肤色最特别,而且他最害羞,所以他的照片总是比其他人的珍贵。

下个星期天,杰比一回母亲家就去翻他以前在卧室裡存放的几个大学时代的纸箱,想找一张他知道自己有的照片。最后终于找到了:是他们大一时某人帮裘德拍的照片,不知怎的最后落到他手上。在照片裡,裘德站在他们套房的起居室裡,身子斜对著照相机。他的左臂环抱在胸前,所以看得到他手背上那个绸缎般光滑的星芒状疤痕,他的右手则很没说服力地夹著一根没点燃的香菸。他穿著一件蓝白条纹的长袖t恤,一定不是他自己的,因为太大了(虽然说不定还真的是他的,那几年裘德的衣服都太大了,后来他们才知道,他还在长个子,故意买较大号的衣服,以便来年可以继续穿)。当时他的头髮留得颇长,垂过下颌,这样他就可以躲在后头。但这张照片让杰比印象最深刻的是裘德脸上的表情:那些日子裡,他永远带著一种警惕的神色。杰比已经好几年没看这张照片了,现在看到,他觉得好空虚,但原因是什麽,他也说不太上来。

他现在正在画的就是这张照片,而且他为此打破了原来的形式,改用一张40英寸见方的画布。他试了好几天,才把裘德那对机警、蛇一般的绿色眼珠画得恰到好处,而且一次又一次重画他的头髮,才终于满意。他知道这是一幅很棒的作品(有时候你就是有绝对的把握),而且他根本不打算在展出前给裘德看,反正等到挂在画廊的牆上时,裘德也无力阻止了。他知道裘德一定会痛恨这件作品把他画得很脆弱、很女性化、很弱不禁风,而且很年轻。他也知道裘德还会想像出一大堆痛恨这幅画的理由,而杰比根本无从猜测,因为他不像裘德是个自我厌恶的神经病。对杰比而言,这幅画表达了他希望这个系列所表达的一切:这是一封情书、一篇文献、一个长篇故事,是他的。他在画这件作品时,有时会觉得自己在飞,彷彿画廊、派对、其他艺术家和野心的世界都在他身子底下缩得好小好小,小到可以把这个世界像足球般一脚踢开,看著它滚到某个遥远的轨道,跟他再也无关。

快6点了。阳光很快就会黯淡下来。但眼前,整个工作室依然安静,虽然在远处,他听得到列车在轨道上轰隆驶过。在他眼前,画布等待著。于是他拿起画笔,开始工作。

地铁上有诗。就在一排排塑胶椅上方,夹在皮肤科诊所和函授学院的广告之间,一块块长形薄板,上头印著诗:二流的史蒂文斯(walce stevens),三流的罗特克(theodore roethke)和四流的洛厄尔(robert lowell),那些诗不打算鼓动任何人,愤怒和优美都消退了,只剩空洞的警句。

杰比总是这麽说。他反对那些诗。这些诗从他初中时代开始就出现在地铁车厢裡,过去十五年他一直在抱怨。「他们不去找真正的艺术和真正的艺术家,却花钱去找一堆老小姐图书馆员和穿开襟毛衣的同性恋,选出了这些狗屎。」他在f线火车尖锐的刹车声中朝威廉吼著,「结果选出来都是这些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edna st vcent ily)型的狗屎,或是一些被阉割的好诗人,而且全是白人,你注意到了吗?这他妈的到底是怎麽回事?」

第二个星期,威廉看到一张兰斯顿·休斯(ngston hughes)的海报,打电话告诉杰比。「兰斯顿·休斯?!」杰比抱怨,「我猜猜看——《延迟的梦》什麽的,对不对?我就知道!那首烂诗不算数。总之,如果真有什麽爆炸,那首诗会在两秒钟后被毁掉。」

那天下午,威廉对面是一首汤姆·冈恩(thounn)的诗:「他们的恋爱/只存在于讨论中。」在诗底下,有人用黑色马克笔写著:「老兄,别担心,我也找不到女人跟我上床。」他闭上眼睛。

他这麽累真是不太妙,而且现在才4点,他的值班时间都还没到。他前一夜不该跟杰比去布鲁克林的,但其他人都不跟他去,而杰比又说他欠他的,因为他上个月不是才陪威廉去看他朋友可怕的独角戏吗?

于是他去了,当然了。「这回是谁的乐团?」他在地铁站台上等车时问杰比。威廉的大衣太薄了,而且他掉了一隻手套,所以每回必须在冷风中站立不动时,他就选取一个保暖的姿势:双臂环抱胸前,双手夹在腋下,挺直身子。

「约瑟夫的。」杰比说。

「喔。」他说。他不知道约瑟夫是谁。他欣赏杰比有如电影导演费利尼斯克一般指挥他交游广阔的社交圈,在其中,每个人都是身穿鲜豔制服的临时演员。他和马尔科姆及裘德的任务很重要,但在杰比眼中照样是地位低下的附属品,比如灯光道具组长或副艺术总监,他心照不宣地认为他们三个有责任让整个剧组持续运作下去。

「那是硬核舞曲。」杰比愉快地说,好像认为这样有助于他想起约瑟夫是谁。

「这个乐团叫什麽?」

「好吧,你听好了。」杰比说,咧嘴笑了,「叫包皮垢二号。」

「什麽?」他大笑著问,「包皮垢二号?为什麽?那包皮垢一号怎麽了?」

「感染葡萄球菌了。」杰比在火车进站的噪音中大声喊道。一个站在附近的老妇人朝他们皱起眉头。

不意外,包皮垢二号不怎麽行。他们演奏的甚至不是硬核舞曲,而更像牙买加的斯卡曲风,欢快而悠閒。(「他们的音响出了问题!」杰比在他们表演一首特别长的歌《抓鬼三千》时,在他耳边大喊。「是啊,」他也喊回去,「烂透了!」)演唱会中途(每首歌似乎都有二十分钟长),因为那个乐团太荒谬,加上场地太挤,他开始头昏眼花,于是跟著杰比一起乱跳乱扭,两个人感染了周围的人,最后大家撞来撞去,开心得不得了,像是一群摇摆学步的小孩。杰比两手抓住他的肩膀,两个人相对大笑。在这些时刻,他真是爱死了杰比,爱他那种乐意显得彻底愚蠢又可笑的本事,那是他无法跟马尔科姆或裘德共享的——马尔科姆其实很在乎得体与否,即使他嘴上不承认;裘德则是本来就很严肃。

当然,今天早上他就惨了。他在埃兹拉那层楼的杰比住处醒来,躺在杰比乱糟糟的床垫上(旁边的地板上,杰比正朝著一堆有泥煤味的髒衣服起劲地打鼾),不确定他们到底是怎麽过桥回到曼哈顿的。威廉通常不喝酒也不嗑药,但跟杰比在一起,他偶尔会不知不觉破例。回到利斯本纳街真是让人鬆了一口气,裡头安静又整洁,中午的两小时把他那一侧卧室烤得又热又昏的阳光已经西斜,照进窗子来,裘德早已出门上班。他设了闹钟,上床立刻睡著,醒来时只来得及冲澡、吞下一颗阿司匹林,就匆匆赶去搭乘地铁。

他工作的奥尔托兰餐厅,以食物(複杂而毫无挑战性)和员工水平整齐划一又亲切而闻名。在这裡,他们被教导要温暖但不过分亲暱,亲切但不随便。「我们这裡可不是友善连锁餐馆。」他的上司、餐厅的总经理芬利喜欢说,「保持微笑,但不要告诉客人你的名字。」奥尔托兰有很多类似的规定:女性员工可以戴婚戒,但是其他珠宝不行;男性员工的头髮长度不能超过耳垂;不准涂指甲油;鬍子不能超过两天没刮;唇上的小鬍子可以留,但也得看情况;刺青也是视情况而定。

威廉在奥尔托兰当侍者快两年了。来奥尔托兰之前,他曾在切尔西一家很吵、很受欢迎的「数字」餐厅待过,当班时段是週末早午餐和工作日午餐期间,那裡的顾客(几乎全是男性,年纪偏大,至少40岁)会问他在不在菜单上,然后放肆地大笑,很自得其乐,以为自己是第一个问他这种问题的人,其实他光是那天就已经被问了超过十次。即使如此,他总是微笑说:「只能当开胃菜。」然后顾客会回答:「可是我想要主菜。」他听了再度微笑,最后顾客会给他很多小费。

当初,他一个研究生时期的朋友罗曼被一个肥皂剧找去演常驻的小配角,辞掉了侍者工作(他告诉威廉,他本来很犹豫要不要接这个演出工作,但是他还能怎样?这个戏的报酬实在太多了,让人无法拒绝)。于是,他把威廉推荐给芬德利。威廉很高兴换到这裡来上班,因为除了食物和服务,奥尔托兰餐厅还有一个圈内人才知道的特色,就是上班时间很有弹性,尤其是芬德利喜欢你的话。芬德利喜欢娇小平胸的褐髮女子,以及任何高瘦的男人,此外还有谣传说他不喜欢亚裔人。有时威廉会站在厨房边,看著那些不协调的、娇小、深色头髮的女侍者和高瘦的男侍者在主餐厅裡穿梭,像在跳著诡异的小步舞曲。

奥尔托兰餐厅的侍者并非都是演员。说得更精确一点,奥尔托兰餐厅的侍者并不全是现役演员。纽约的一些餐厅裡,去工作的人刚开始是兼差端盘子的演员,后来不知怎的,就成了以前演过戏的侍者了。如果餐厅够好、够受尊重,那麽改行不光完全可以接受,还非常理想。在一家评价很好的餐厅当侍者,可以帮朋友弄到他们渴望的座位,还可以巴结厨房人员送免费的菜色招待这些朋友(不过威廉后来发现,巴结厨房人员没他原先以为的那麽容易)。但一个端盘子的演员能帮他的朋友弄到什麽?一出外外百老汇的戏票?你在裡头演戏,还得自己掏腰包买西装,因为你演的是股票经纪人,可能是殭尸也可能不是,却连西装都穿不起(他去年就遇到一次这样的状况,因为他没有西装,只好跟裘德借。裘德的腿比他长了大约一英寸,演出期间他只得把裤脚折起来,用胶带黏住)。

在奥尔托兰,很容易看出谁以前当过演员,现在改行当侍者。首先,放弃演戏的专职侍者年纪较长,严格遵守芬德利的规则,很把它们当回事,而且员工晚餐时,他们会奢华地转著侍酒师助理倒给他们试喝的葡萄酒,说些评语,类似「有点像上星期那瓶lne calodo酒庄的小西拉。何塞,对吧?」或是「喝起来有点矿石味,不是吗?这是纽西兰的酒?」可想而知,你不会邀请他们去看你的戏,你只会邀请端盘子的演员同行,因为如果你邀请了,他们至少要想办法去,否则显得没礼貌。你自然不会跟他们讨论选角试演或经纪人,或任何这类事情。演戏这一行就像打仗,而他们是退休老兵,不愿再想战争的事情,而且铁定不想跟那些还起劲地朝壕沟裡衝、还因为来到战场而兴奋的天真之辈讨论战争。

芬德利自己以前也是演员,但不像其他前演员,他喜欢(或许不该说「喜欢」,更精确的字眼是「会」)谈论以前的生活,或至少某种版本的生活。根据芬德利的说法,他有回差点拿到在纽约公共剧院演出《一个叫白昼的明亮房间》(a bright roo called day )的第二主角(稍后,一名女侍跟他们说,这齣戏的所有重要角色都是女人)。他在一齣百老汇舞台剧当过替补演员(至于是哪齣戏,他从来没讲)。芬德利是个活生生的演员生涯死亡警告,一则穿著灰色羊毛西装的警世故事,那些还在当演员的不是避开他,好像他的诅咒有传染性,就是仔细研究他,似乎只要跟他保持接触,自己就能免疫。

但芬德利究竟是在哪个时间点决定放弃表演,又是怎麽决定的呢?只是因为年纪到了吗?毕竟他老了:45、50岁之类的。你怎麽知道放弃的时候到了?会是因为你38岁,还没找到经纪人吗(他们怀疑乔尔就是这样)?会是因为你40岁了,还在跟别人合租公寓,而且兼差当侍者一年赚的钱比你当全职演员还要多吗(他们都知道凯文就是这样)?会是因为你胖了或秃了,或整形手术做得太差,掩饰不了你又胖又秃的事实?你胸怀野心一路追逐,到哪个时间点会变得不再勇敢,或只是有勇无谋?你怎麽知道什麽时候该停下来?在二三十年前,在那些比较僵化、比较不鼓励人(到头来比较有帮助)的年代,状况会清楚得多:你年过四十就会停下来,可能是结婚了、有了子女,或是你已经入行五年、十年、十五年,然后你会找个真正的工作。表演和你成为演员的梦想就遁入夜晚,融入历史,安静得就像一块冰砖滑入一池温暖的浴缸水中。

但现在是讲求自我实现的时代,勉强接受现状、不去追求你人生的最爱,好像意志太薄弱、太堕落了。不知怎的,屈服于你看似注定的命运不再是有尊严的事情,而只显得你很懦弱。有些时候,要得到幸福的压力简直是沉重的,彷彿幸福是每个人都应该也可以获得的,任何中途的妥协都是你的错。威廉也会一年接一年在奥尔托兰餐厅工作,搭同样的几班地铁去参加选角试演,一次又一次唸著台词,每年或许往前迈进了一或两英寸,进展微小到根本很难算得上是进展?他有一天也会鼓起勇气放弃,意识到那个时刻的来临?还是有一天醒来,看著镜子,发现自己已经是个老头,却还自称是演员,只因为他太害怕,不敢承认他可能不是,并且永远都不会是一个演员?

根据杰比的说法,威廉还没成功的原因,在于威廉自己。杰比最爱教训他的说辞,一开始总是:「威廉,如果我长得像你这麽帅……」最后总是这麽结束:「结果你现在他妈的被惯坏了,因为你从小就太顺利了,搞得你以为一切都可以凭空得到。可是你知道吗,威廉,虽然你长得帅,可是这个圈子裡头每个人都长得很帅,所以你得更努力才行。」

虽然他觉得这种话从杰比口中说出来,实在有点讽刺(惯坏了?看看杰比的家人,全都围著他打转,送上他最爱吃的菜和刚烫好的衬衫,用种种讚美和爱意包围他。他有回不小心听到杰比在电话上告诉他母亲,要她去帮他买些内裤,等他星期天回去看她时跟她拿,顺便告诉她星期天的晚餐他想吃牛小排),但是他也明白杰比的意思。他知道自己并不是懒,但他就是缺乏杰比和裘德的那种野心,那种坚定、不辞辛劳的决心,让他们在工作室或办公室待得比任何人都久,让他们眼中有那种微微的心不在焉。威廉觉得,彷彿有一部分的他们已经活在想像的未来中,而那个未来的轮廓,只有他们才看得见。杰比的野心源自他渴求那个未来,渴望自己赶紧抵达;而裘德的野心,威廉觉得,是因为害怕自己如果不奋力往前,就会不小心退回过去那段他已经离开、从此绝口不提的人生。拥有这种特性的人不光是裘德和杰比而已,有野心的人都会来纽约。这往往是纽约人的唯一共同点。

除了野心,还有无神论。「野心是我唯一的宗教。」有回喝啤酒喝到半夜,杰比这麽告诉他。儘管威廉觉得这句话听起来太顺,好像他一直在排练,设法要把那种不在意、顺口说出的口气练到完美,以便有朝一日受访时可以真的说出来,但威廉也知道杰比说这句话是真心的。只有在纽约,你才会觉得,如果自己没为事业发疯似的拚命,多少得辩驳一下;只有在纽约,你才要为自己不够自我中心、不够目中无人而道歉。

这个城市常常让他觉得自己缺少某些基本要素,而这会害他注定一辈子待在奥尔托兰餐厅(他大学时也有这种感觉,当时他知道自己一定是同届最笨的学生,学校录取他是因为某种非正式的保障弱势群体的措施,把他当成「少数农村贫穷白人居民」的代表)。他觉得其他人也感觉到了,虽然唯一不满的人只有杰比。

「威廉,我有时候真搞不懂你。」杰比有回跟他说,口气暗示他搞不懂的部分不是什麽好事。那是去年年底,之前不久,威廉的前任室友梅里特拿到一出外百老汇重演旧剧《真实的西部》(true west )的第二主角。演第一主角的男演员才刚主演了一部备受讚誉的独立电影,短期内享受著他在百老汇拥有的权力,同时拥有著获得更多主流成功的希望。导演(威廉一直渴望跟他合作)向那位演员保证,会找个没有名气的演员当第二主角,也说到做到:只不过这个没名气的演员是梅里特,而非威廉。两个人在争取这个角色时,都进入了最后决选。

他的好友很替他愤慨。「可是梅里特根本不会演戏!」杰比抱怨,「他只会站在舞台上发亮,以为这样就够了!」他们三人开始说起上一回他们看梅里特演戏——那是一出外外百老汇的实验剧作《茶花女》,改编为清一色男性演出,背景设定在20世纪80年代的法尔岛(女主角维奥莉塔由梅里特饰演,改名为维克托,最后死于艾滋病而非肺结核)——大家公认这齣戏几乎不值得看。

「唔,他的确长得很帅。」威廉当时说,有点想为不在场的前任室友辩护。

「没帅到那个地步。」马尔科姆说,那种强烈的口气把大家都吓到了。

「威廉,总有一天会实现的。」晚餐后,裘德在回家的路上安慰他,「如果世界上有公平正义,那麽总会实现的。那个导演是笨蛋。」裘德从来不会责怪威廉失败,但杰比会。他不知道哪个人讲的比较没帮助。

当然,他一直很感激他们替他打抱不平,但其实他认为梅里特不像他们讲的那麽糟糕。他当然不会比威廉差;事实上,大概还更好。稍后,他在电话裡这麽告诉杰比,而杰比的反应是先沉默许久,满肚子不满,然后才又开始教训威廉。「有时候我真搞不懂你,威廉。」他说,「有时候我觉得,你根本就不是真心想当演员。」

「才不是这样。」他抗议道,「只不过我不认为每次失败都是没有意义的,我也不认为每个赢过我得到角色的人,都只是因为运气好。」

杰比又沉默了好一会儿。「你太善良了,威廉。」杰比阴沉地说,「你这样下去,绝不可能有什麽成就的。」

「谢了,杰比。」他说。他很少被杰比的意见得罪(通常他的意见都对),但这回,他不太想再听杰比数落他的缺点,或悲观地预测他若是不彻底改变个性,未来希望全无。他挂断电话,清醒地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陷入困境,自怜自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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