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2/2)
喝甜茶的时候,我意外地看到画嵬小跑着过来,找张大娘要了三碗甜茶,说是要带走的,辛苦帮忙装上。
不知是何心理,我竟转过身藏起了脸,没有跟画嵬打招呼,只是用余光打量着他。
画嵬个子高了许多,模样生得清俊,也没那么怕生怯弱了,说起话来大大方方的,不再是当初那个半天憋不出个屁来的可怜虫,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了两颗虎牙,怪可爱的。
而他周到的礼节,和气的话语,以及微微颌首点头的样子,都让我想到了温阮,这神态简直跟温阮一模一样。
我忽然记起,是温阮把画嵬从盛月姬那里带走的,她救了画嵬,不仅仅是他的生命,还有他的人生。
我终于想明白了我喜欢温阮什么,我不仅仅喜欢她沉静面容下的狡黠心思,更喜欢她心底那份包裹着尖刺之下的善良柔软。
她救过不少人,画嵬,于悦,秦落落,甚至吕泽瑾,只要是得她真心相待的人,她总是尽力地让他们变得更好,却又不会过份地插手他们的人生。
这样的分寸感,实不像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该有的。
而盛月姬不是,盛月姬喜欢固定的东西,哪怕是透着腐烂颓靡的堕落美丽。
画嵬抱着三罐装好的甜茶,付了银子,谢过张大娘,又小跑着上了桥。
我双腿不听使唤地跟上去,看到了桥上的一列人马,画嵬将甜茶递进了轿子,笑着说了些什么话,我看轿子上的纹饰,应是皇后。
啊,她已是皇后了啊。
我目送着她离去,看其方向,想她是去靖远侯府,去看温北川。
但我选择了与她相反的方向离开,没有上前问好。
相隔经年,我该以何身份面对她臣下草民故人旧友
可拉倒吧,她不止一次地说过,安陵君,我与你非亲非故更非密友,请叫我“温姑娘”。
我连叫她名字的资格都没有。
她唯一一次没有正色驳斥我叫她“温阮”,还是我对她说我喜欢她的那个夜晚。
我觉得,那是她给我的最大仁慈和善良。
她对不喜欢的人连半分妄想都不给。
得,谁叫我是个傻逼呢
人家巴巴儿地叫我“纪哥哥”的时候,我不把她当人看,活该她后来视我如陌路,该呗。
我云游四方,行侠仗义,惩奸除恶,好好地过了一把少年游侠的瘾,就连心中有故梦这一点,都跟话本子里的游侠相似,我可太知足了。
走的地方多了,看的人也就多,见的世面就更广,我很想让温北川也来看看,京城虽大,但比起这辽阔天地,壮美河山,京城也就是个犄角旮旯了。
但他不会跟我一样甩手扔苍生,拂袖别江山的,他是个责任感强过一切的人。
或许他真的应该去军中当个谋将,这品质可太适合军营了。
沿路见过许多风光,我见这百姓日子过得都不错,遇到过一两回遇灾的地方,你敢信么,嘿,竟然没什么官员敢贪污赈灾的粮食和银钱,这可是奇闻啊!
然后我就知道了,如今的陛下可不是个好糊弄的,杀起人来手起刀快,特别利落,干脆得很,听说这活儿他都不肯让给刽子手呢,得让多少人失业啊,也让我这个游侠少了为百姓请命斩狗官人头的劫富济贫业务,这多少有点遗憾。
在他这等铁腕之下,百官那叫一个清正廉明,为公为民。
有一回我路过一个城,进去逛了逛,正好赶上什么节气,城里热闹得紧,全是成双成对的公子佳人你侬我侬,我看得牙都要酸倒了,倒遇上了一桩趣事。
一个女子拉着一个男子,哭着求他不要去锁烟楼,那男子推开她,强忍着不耐烦,说:“我对你并无情意,你别再来烦我了。”
女子哭得梨花带雨,拽着他的衣袖哀求着不让他走。
可那男子头也不回地进了烟柳地。
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看得我头疼,以前只觉得自己是个傻逼,这会儿有了鲜明的例子后,我觉得我是个又坏又蠢的傻逼,可太他妈糟心了!
以前的温阮是瞎吗这么个糟心玩意儿,她居然还要死要活地非我不嫁
我把那男的打了一顿,权当是打我自己了。
然后又跟那女子说,你信我的,你别理他了,保证他跟条狗似的回头来找你。
这地儿我是待不下去了,景儿我也看不下去了,灰溜溜地跑出城,多待一刻钟我都觉得浑身难受。
最神奇的一件事是,有一回我赶路口渴了,水囊里又没了清水,就拔了谁家菜园子里两个萝卜啃了解渴,结果被狗撵了几里地。
那狗是老侯爷的,那地是老侯爷,那萝卜也是老侯爷的。
我觉得我命里可能跟温家的人犯冲。
然后我就神奇地发现,另一个在菜园子里忙碌着除草的人居然是晋亲王。
我有种不真实感。
当年这可是能把京城翻个个儿的人物,居然窝在这里种菜
瞧着这菜,长势还挺不错的样子,一垄白菜一垄萝卜,一垄地瓜一垄南瓜什么的,种得明明白白的。
人家这才是真正的隐士高人啊!
他们请我吃了一顿家常便饭,太美味了,好吃得我险些没哭出来,当游侠什么都好,就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天天风餐露宿的,日子过得苦了点。
我厚着脸皮问能不能让我住几日,老侯爷说,狗跑得有多快,你滚多快。
我深刻地怀疑我再不要脸下去,老侯爷在菜园子里也要立一块“纪知遥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了。
偷了两个红薯揣进怀里,我赶在被狗撵之前跑了。
跑之前告诉老侯爷,温北川病得挺重的,老侯爷回去看看吧。
之前还拿着镰刀要赶我的老侯爷一下子变了脸色,扔了镰刀就准备启程回京。
但我还没有往京城的方向去,我往边关去。
我想看看我以前牛逼过的地方,回顾一下我的铁血往事,来一番好汉偏提当年勇。
跟蛮夷肖小打了一架,打赢了,狗胆包天的东西竟敢犯我大襄天威,扰我百姓安宁,死不足惜!
但我觉得特别没意思。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有意思。
云游四方是个好听的说法,要是我老祖母在世,她肯定要说我跟个无头苍蝇似地四处瞎蹿。
我就是个无头苍蝇。
祖母在时,我还能想着孝敬她老人家,陪着她老人家晒晒太阳,听听戏曲,给她念念书,这都是正事。
可祖母不在了,我就不知道我该干嘛了。
我出生将军府,祖上都是军营中的好将好帅,我也成了好将好帅,我儿时的梦早已湮灭了,游侠不过是我给自己四处游荡找的借口。
说得矫情点就是,我不知该如何安放我的灵魂。
学不来那些名人雅士看山水写诗篇,也学不来那些剑客追求极致大道领悟天地,我身而为将,我的灵魂应该托付于战场,生命应该交付于天下。
我该上阵杀敌,击退贼人,而不是窝在某个乡间浑浑噩噩度日。
以前他们都说,我不该待在朝堂,我不适合那里的尔虞我诈,心术权斗,该在军中,该在沙场,他们说得没错,我也早就发现了,只有战场上,我的心才是安定的,那是我的使命。
但我又能怎么办呢
碰上那么一群神经病,我能做的只有当个逃兵,才算真正的尽忠,这说来当真可笑至极。
我想我总得做点什么,不然我可能要憋疯。
但我做了不少事,我还是觉得挺憋的。
我该做点什么呢
我果然是个傻逼,这么简单的问题我都想不出答案。
清点了一下箭筒里的箭,骑了匹马,我冲出了大襄国境线,直接杀到了蛮夷老巢,杀了个痛快淋漓,酣畅恣意,就好像我身后有千军万马,有铁骑铮铮,有我大襄无数好男儿,在此随我上阵杀敌,抛头颅,洒热血,为国战死,在所不惜!
冲锋之前,我寻思我该喊个口号,喊什么呢,以前总喊“为了大襄,为了陛下”。
但我不乐意为了那个门客,他真的挺烦的,要是没有他,搞不好我跟温阮好好道个歉,她就会原谅我以前的傻逼呢
再不行我去她府前跪个两天,好生求求她,其实我也没那么差,犯过几回错,但我改还不行吗你别跟以前那个傻逼计较了,这会儿我不傻逼了。
所以,我不想喊“为了陛下”,老子真的挺不乐意为了他。
想了许久后,我决定高喊:“为了大襄,为了温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