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礼钱需得四百万(1/2)
荀贞欲得兖、徐之郡,诏书下来却是魏郡。
这在意料之外,然似又在情理之中。
首先,兖、徐富庶,州中之郡不是那么好求得的,荀贞年资浅,又没治民的经验,更不易得。
其次,转过来看魏郡,魏郡现遭贼乱,前太守因软弱不胜任而被免职,郡太守之职空悬,朝廷迁他接任此郡,却正好用得上他的“知兵事”之才,——皇甫嵩去年举荐他就是以他“勇猛知兵事”为理由的。
再次,或许也是最主要的,对积极谋诛宦官的袁党而言,魏郡临司隶校尉部,离京都不远,当“天下有事”时,可以倚为外援。
何顒的信与诏书齐到。
何顒在信中说及了没能为荀贞求来兖、徐之郡,而却给他求得了魏郡太守的缘故,其中就包括了这三条原因,只是第三条原因他没有细说,只含糊提了一下,随后何顒在信中明确说赵忠是反对荀贞去魏郡的,——魏郡的郡治邺县是赵忠的家乡,荀贞是皇甫嵩的“故吏”,赵忠当然不想政敌的故吏去家乡当太守,只是因荀贞战功赫赫,且在冀州待了近两年,又和黑山军打过仗,确是一个平定贼乱、镇抚魏郡的好人选,赵忠才不得不被迫收声,何顒提醒荀贞上任后要注意这一点,最后在信末,何顒戏言也似地写道:“魏虽非兖、徐之地,然亦是近君乡之郡也。”虽没能为你求来兖、徐之地,魏郡好歹离颍川也不远。
诏书下来,虽因魏郡贼乱,可以不去京都面圣,但却也不是有了诏书就能上任的,上任前需要先交礼钱。
“刺史、二千石及茂才孝廉迁除,皆责助军修宫钱,大郡至二三千万,余各有差”,这是今天子立的规矩,随着诏书一起来的有一道旨令,旨令上写了荀贞该缴纳的钱数:四百万钱。
冀州富庶,魏郡又是大郡,按今天子贪财的程度应该不止缴这么点钱,却是一因魏郡去年、今年两遭贼乱,现在还有於毒在郡中肆虐,实在是卖不上价,故此今天子特别开恩,在正常价格的基础上打了个对折,只要八百万钱,二则是因荀贞名声在外,又是临危上任,西园的管事依“有清名者可减半”的规定,给他了一个减半的优惠,所以只需缴纳四百万钱。
从一千六百万打折到八百万,再从八百万打折到四百万,荀贞算是占着大便宜了。
不过,他不打算去交这个钱,至少不打算在上任前交。
颍川荀氏不是有钱的豪贵,荀贞家本是中家,他虽然现在很有钱,但这些钱都是从黄巾军的缴获里私扣的,却是不能拿出去的,如果拿出去,或会引惹物议,没准儿就会有人非议他:“才当上赵中尉不到两年就这么有钱了,是个贪赃的好手”,所以这四百万钱是绝不能痛快缴入的。
不交也可以,今天子是个通情达理的人,没钱可以先欠着,打个借条,等上任之后加倍缴纳。
荀贞打定了主意:“上任之后加倍缴纳”,加倍就加倍,到时候视情况而定,看怎么缴纳,最好是能分期缴,一年缴一次,这样也能说得过去,但在上任前却是绝不能缴的。
刘衡也得到了新的任命。
他转去了外州某郡为太守,这个郡是他主动求来的,按规定,他该缴纳二千万钱,——只从这个钱数就可看出他将要出任太守的地方必是一个美郡。
两人同僚一年半,合作得很好,临别之际少不了聚饮,荀贞刚来赵郡时,赵王许诺给他摆个好宴,一直没有落实,也趁这个时候实现了承诺。
这些种种之事不必多说,在离任前,有两件事荀贞需得办妥。
一件是兵事,他现在帐下五千人马,属於他自带义从的有三千步骑,余下的两千人或是赵郡本来之郡兵,或是他后来在赵郡召来的,这两千人严格说来是郡兵,得安排好。
荀贞让这二千人自己选择,愿意跟他去魏郡的就跟他走,不愿意的就留在赵郡。
魏郡与赵郡接壤,出邯郸向南四十里就是魏郡境,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加上荀贞爱兵如子,得到了这二千人的敬爱,因而愿意跟他去魏郡的倒是人数不少,有五六百人,占了二千人的四分之一,余下的一千五百来人就留在赵郡,留给继任的赵中尉,充作郡兵。
再一件事是人事。
荀贞在走前,有两个人需要安排好,一个是戏志才,一个是邯郸荣。
戏志才现为中尉丞,中尉丞与中尉的关系就好比郡丞和太守的关系,二者是上下级,但中尉丞秩六百石,位比下大夫,除拜出自朝廷,是国家的命卿,不是中尉的私吏,和中尉功曹、中尉主簿是不一样的,荀贞现在要走,戏志才是走是留,这是一个问题。
戏志才自去年跟着荀贞出了颍川后,两年里历经数州,见闻广增,已经感觉到了汉室将颓。党锢之祸对士人的影响是深远的,它一方面使士人遭受了严重的打击,另一方面,它使许多士人开始对汉室心存二意,比如去年劝皇甫嵩造反的阎忠。戏志才现在对汉室就无多少效忠之意,他看出了乱世将来,现在更想的是辅佐荀贞成就一番乱世之伟业。
如果荀贞是去外州为吏,他肯定会辞官跟着走,但荀贞现是要去魏郡当太守,魏郡离赵郡不远,按荀贞的意思,他应该留下来,赵郡与魏郡相邻,他如果留下来,两人可以守望互助,戏志才同意荀贞的观点,决定留下来。
戏志才留下来,邯郸荣也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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