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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公司与帮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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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保密,但在场众多打手又怎么可能个个守口如瓶?

葛洪这伙人的恐怖立刻在江湖上发酵,并且迅速吸引了一帮除了荷尔蒙上头外啥也不会的年轻人争相加入。

一时间。

葛洪特地在荃湾那边买下、作为堂口的房间里香火缭绕,成批成批的年轻人按照传统规矩烧黄纸、斩鸡头的成为和义盛“尖沙咀分盛”的成员。

当然。

尖沙咀分盛只是葛洪的调侃罢了。

他也有意识的从开始就淡化了新人对于和义盛的认可,为了兼顾发展和区别于其他黑帮的两个要素,葛洪参考了燕子文、师爷和手下几名从大企业挖来的管理人才的意见,选定了一套“公司和帮会双轨制度”。

一方面,他在明面上让郭丽萍注册了一间‘和盛有限责任股份公司’,旗下挂靠许多分类的小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从酒店餐厅、娱乐场所、仓储物流、客货运输、养殖加工一直覆盖到电影公司、广告金融等领域。

当然。

此刻公司还大多只是个空壳。

他将现有的上千名小弟全部建立档案在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中备案,同时以聘用合同方式将他们按照各自经营的行当以及专长安排到各家公司。

为了充分给这些小弟找到工作。

葛洪一口气注资20亿,买下大量店铺和产业,开了一家连锁汽修店、十家ktv、20家酒吧、2家小型酒店和一家带有几条客运线路的客运公司。

加上用人最多的,已经在筹建中的“香江快递”……许多想要转向正行、或者单纯靠混社会吃不饱的年轻人多少有了出路。

虽然一下子让他们学会“温良恭俭让”是不现实了。

但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大多数人的戾气终究是会消磨掉的。

而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都执意继续混社会做违法生意的……葛洪则只是利用两家空壳公司给他们提供养老和伤残保险。

对于这些天生的、或者和黑帮纠缠过深无法洗心革面的人,葛洪则完全用另一套独立在公司之外的“帮会制度”来管理。

多少模仿了一些青红帮这类传统帮会的结构。

葛洪设堂口。

总堂之下,设立诸多分堂口不限数量,既可帮会众人自行申请建立新的堂口,也可以是未来并入进来的帮会整编。

为了管理,总堂设有:事物堂、议事堂、刑律堂三个特别堂口。

事物堂负责处理帮会日常事物、对外交涉、生意监管和财政核算分拨。

议事堂由总堂之下各分堂口派代表参加,负责重大事物决策、内部利益分配、组织对外的统一策略、以及人事任免等职责。

刑律堂则由13位由议事堂‘刑律执行’组成,帮会内外众人触犯帮规则交由刑律堂口负责刑讯、惩处。

另有一些补充规则。

诸如:每三年由议事堂重选事物堂‘话事人’一职,刑律堂不负责任何经营及利益分配,十三位刑律执行皆是退一补一,如不犯徇私枉法、背叛帮会之类的大错,则可以终身任职。

当然此刻这一切还只是事业初创的阶段。

三大堂口还未建成,旗下的分堂更是一个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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